白金酒礼行江苏连云港民主路店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白金酒礼行江苏连云港民主路店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招标编号LYG********101
一、连云港浅水湾粮油贸易有限公司的白金酒礼行江苏连云港民主路店装饰工程已经连云港市新浦区政府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现已落实。
二、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⑴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装饰装修
⑵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店面装饰装修工程。
⑶招标工程项目的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⑷招标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⑸工程地点为:连云港市新浦区民主路139-1
⑹计划开、竣工日期为2013年12月24日~2014年1月23日;工期30日历天;
⑺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四、凡具备承担该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上述 一个标段 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申请。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二)企业业绩、信誉:承担过类似工程,且履约情况好。
(三)本工程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投标申请人只要满足资格审查文件中的必要合格条件(包括必选条件和可选条件),准予参加投标。注: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⑴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⑵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⑶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已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⑷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⑸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⑹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⑺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资质投标。
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其他条件
⑴本工程执行建市【2007】72号文:因本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00万元以下,不接受特级资质的企业投标报名。
⑵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三类人员ABC类证件。
⑶项目经理及建造师的资质使用参见苏建管企【2008】19号。
⑷项目负责人执行“连建管【2006】636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托的项目经理进行投标。一个项目经理及其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确需承担下一个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的,必须在上一工程项目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经原发包人、监理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建筑业处备案后方可承担。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关于建设局方面证明:
A、若投标企业属本省资质管理的,“无在建工程”证明、“无不良行为”证明由投标人书面承诺;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无在建工程”证明、“无不良行为”证明格式,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B、若投标企业非本省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负责查询;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
⑸本工程执行“连建监【2005】397号文”及“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投标单位近两年来有无行贿行为记录方面的证明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⑹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
⑺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07】13号文、苏清办【2008】13号文、连清欠办【2010】4号、连清欠【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文、苏清办【2012】14号文、连清办【2013】6号)文件中的单位,将不准予报名。
⑻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执行苏建价【2008】67号文。
⑼严格执行苏建招【2009】140号文,经资格审查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六、评标细则:
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投标人提交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及不良行为查询、检察院无行贿犯罪查询、投标保证金收据。未按要求提供上述原件的将视作资格后审不合格,作废标处理。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并经评审的投标价格由低到高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经评审的投标价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七、请申请人于 2013年12月12日至2013年12月16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到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新浦区巨龙南路37号院内综合楼207室)报名,报名时须带经办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派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拟派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企业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以上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 500 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伍仟元的投标保证金收据。
九、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19日上午9点30分,提交到新浦区招标办开标室(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民主路北老区政府后巷内(区老文教局院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招标人(公章)连云港浅水湾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招标代理人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巨龙南路37号院内综合楼207室
联系人: 联系人:季海峰
传 真: 传 真:****-********
电 话: 电 话:****-********
邮 编:222200 邮 编:222200
要求公告发布时间2013.12.12~2013.12.1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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