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焦城际工务探伤设备购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焦城际工务探伤设备购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焦城际工务探伤设备购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TW-********R2

一、招标条件

受招标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郑焦城际工务探伤设备购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招标物资明细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接受国铁集团、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投标人或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抽检、信用评价等)限制投标的情况;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招标物资明细表。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一号楼419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从 2021 10 10 日起至 10 14 日止(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00 分至 11 00 分,下午 14 00分至 17 00 分公开出售,每套售价50元(不以标段售卖,购买文件即可参加多个标段)人民币,标书款只接受银行电汇方式(指定账户信息如下),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名称。

4.2投标人须在发售有效期内,同时提交以下三份资料方可获取招标文件: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1,未完成注册供应商无法查看附件时,可通过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获取报名登记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资料现场递交或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并与代理机构的联系人确认后获取招标文件。

4.3 未完成注册供应商应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国铁采购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逾期未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的按国铁集团关于运用国铁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后果。

4.4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投标文件》投标的有效标段应以《报名登记表》登记的标段为准,《报名登记表》未登记的其他标段不予接收。

4.5汇款账户:

单位名称: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郑州市工行郑州铁路支行

银行账号:170 202 090 920 006 1218

用途:标书款

4.6发票获取:汇款成功后,请将本单位开票信息(含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号、地址电话等内容)电子版和手机拍照的汇款凭证电子照片,发送至wzzgscwb@163.com邮箱,电子发票将在七日后通过税局电子开票平台自动传送。未收到电子发票,请及时与我公司联系(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1号楼527室,联系电话:****-********)。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0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郑州市货站街142号(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院内)1号楼8层816房间。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开标。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七、其他说明

7.1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参与投标的,应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前书面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并说明不能投标的原因,否则招标人将按照国铁集团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进行处置。

7.2 参加铁路物资活动的物资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管理。

7.3 异议咨询。异议相关事项可电话咨询(****-********),也可到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http://www.ztwz.com)上查看相关要求。

7.4 中标(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8号)要求,在签订合同时,同时提供书面“企业规模类型的声明”,声明本企业的企业规模类型。未提供声明的视为未按《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要求履行主动告知义务,须承担相应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机构: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张工

电话:****-********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保全街49号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货站街142号(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1号楼419室)

邮编:450004

项目报名及相关事宜联系人:解工

电话:****-********

传真:****-********

双休日值班电话:****-********(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公告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日期: 2021 10 10

附件: 1.报名登记表

2.招标物资明细表


附件1: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名登记表

投标报名单位(公章): 报名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单位名称

营业执照编号

税务登记证号

企业邮箱

单位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

姓 名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传真电话

投标项目及标段

(多个标段时依次填写)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号

标段名称

代理情况

(代理商填写)

授权代理单位:

授权代理产品:

备 注

我公司承诺:

1.以上项目、标段信息填写准确无误,未填报或信息不准确的标段该标段投标无效;

2.不存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抽检、信用评价等)限制投标的情况;

3.购买招标文件后若不能投标,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前书面告知招标人不能投标的项目、标段以及原因。


附件2: 招标物资明细表

采购物资标段明细表

标段号

标段名称/

物资名称

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

备注

1

郑焦城际工务探伤设备

一、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3.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不存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 投标人应为具备投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制造商)或代理商。

二、相关要求:

1.涡流探伤仪通过铁路局(集团公司)或以上单位技术方案评审,并通过国铁集团试用评审,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符合TJGW169-2021《道岔钢轨涡流检测设备暂行技术条件》要求。

2.尖轨探伤仪应取得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新产品技术认证证书或技术审查证书。

3.其他设备满足国家、行业标准。

详细要求参见招标文件


采购物资需求明细表

标段

物资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使用单位

交货地点

备注

1

郑焦城际工务探伤设备

1

中标后1个月内

郑州东高铁段

郑州东高铁段指定地点

涡流探伤仪1台、尖轨探伤仪2台、钢轨焊缝探伤校验标定设备2套

标签: 设备购置 探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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