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汉区教育局基建维修仪器设备管理站2021年江汉区红领巾实验学校维修工程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武汉市江汉区教育局基建维修仪器设备管理站2021年江汉区红领巾实验学校维修工程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江汉区红领巾实验学校维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222号华南国际广场A座写字楼241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HXD-ZFGC-2021-185
2、采购计划备案号:J********-****
3、项目名称:2021年江汉区红领巾实验学校维修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28.32(万元)
6、最高限价:66.009212(万元)
7、采购需求:
教室、功能室、大门灯光、篮球馆沐浴室维修改造等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维修完毕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有关规定及划分标准,供应商必须提供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3) 供应商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于所投公司,提供劳务合同及社会保险资金缴纳明细,、且项目经理还须提供注册证、执业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身份证、职称证,并提供拟派本项目建造师无不良行为、无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事故、无在建工程且中标后仅承担本工程项目管理的违约经济处罚承诺书(须注明处罚金额);
(4)供应商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齐全,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竞标人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劳务员、机械员)具有上岗证(安全员除外),安全员还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C证,上述人员必须为供应商在职员工(还需提供劳务合同及社会保险资金缴纳明细);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 查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行贿”无行贿记录;
(7)供应商需提供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的承诺函;
(8)供应商须自行承诺本公司及其法人在近三年内从事经营活动项目过程中未出现过弄虚作假,不诚实守信的行为,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不诚信单位、不良记录名单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并提供承诺函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9)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无纳税、社保等方面失信记录的承诺函。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度(2018-2020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并签章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10)企业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和未被法院列为被失信执行人承诺书;企业无不良行为、无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事故的承诺书。
(11)竞标人须承诺提供的材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提供相关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222号华南国际广场A座写字楼2418室
3、方式: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材料现场领取采购文件:1、法人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附件1-4);2、有效的营业执照;3、特定资格要求中的资质证书、其他人员证书;4、特定资格要求中所需提供的承诺函。5、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现场领取的,携带上述材料领取采购文件。
(3)网络获取的,申请人应将领取采购文件所需材料完整扫描件发至邮箱 ********0@qq.com。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申请人获取采购文件的时效性以申请人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
(4)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4、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10月21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222号华南国际广场A座写字楼2418室武汉欣鼎盛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10月2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222号华南国际广场A座写字楼2418室武汉欣鼎盛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市江汉区教育局基建维修仪器设备管理站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京汉大道74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武汉欣鼎盛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222号华南国际广场A座写字楼2418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慧、肖立、李青、李阳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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