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湖溪镇区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湖溪镇区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东阳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

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湖溪镇项目区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东招(2013)399号

东阳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湖溪镇项目区施工监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工程监理单位。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单位为东阳市湖溪镇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委托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为招标代理单位)。现将本次招标工程概况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东阳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湖溪镇项目区施工监理

2、建设地点:东阳市湖溪镇

3、工程规模:本工程共整治县乡河道13条,其中木衢桥溪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主要建筑物(护岸)为4级,临时建筑物(施工围堰等)为5级,其余河道的岸坡整治及疏浚按5级堤防标准。工程建设内容主要有新建护岸19.194km,整修护岸14.189km,河道清淤21.737km,修建堰坝36座,岸边人行道路14.769km,岸边绿化带18.658km,踏步44座,重点生态示范段建设2处。本工程概算总投资3092.94万元。

4、招标范围:

东阳市中小河流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湖溪镇项目区内的护岸新建(整修),河道清淤,堰坝、踏步修建等建筑安装工程及相应的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全过程监理。

5、监理工期及工程质量要求:监理服务期为24个月,其中:工程现场服务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质量目标为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投标资格条件:

6.1 投标人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并已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备案登记的;

6.2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水利部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并具有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须出具近12个月的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或住房公积金缴纳证明,且无在建工程(除东阳市外)。

6.3 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3年整,以法院判决日为准)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招标人到市检察院查询的行贿犯罪记录为准)。

6.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在省、金华市及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省、金华市及东阳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网上无公示限制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6.5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13〕31号文的有关规定,外地进浙单位在进浙参加水利工程投标前,应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

6.6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确认:投标人应按投标确认函(附后)要求进行投标确认。未经投标确认不得参加投标。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 1 月 16 日 14时 30分 ;地点: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室。

9、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从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时间:2013年12月 25日起,网址:http://www.dyztb.com/。 (请点击下载: 招标文件)

点击下载招标文件

(2)本次招标,招标人不向投标单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但投标单位需要纸质招标文件的,请2013年12月25日前与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逾期不候,联系人:楼小韩,联系电话********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在投标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投标人收取),售后不退。

招标单位:东阳市湖溪镇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人:何新民 联系电话:0579- ********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张天杰 ****-********

附:投标确认函

招 标 人:东阳市湖溪镇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

东阳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东招 [2013] 399号 招标项目名称:东阳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湖溪镇项目区监理标招 标 单 位:东阳市湖溪镇事业综合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方雪飞 联系电话:****-******** 联系人:何新民 联系电话:0579-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公章)法定代表人:童增来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天杰联系电话: ****-********编制时间:2013年12月 10 日备案单位: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章)备案时间:2013年12月 24日 目录1、招标公告32、投标须知8投标须知前附表92.1总则112.1.1概述112.1.2工程概况112.1.3投标人资格122.1.4投标规则122.1.5投标费用122.1.6保密132.2招标文件的组成、澄清和修改132.2.1招标文件的组成132.2.2招标文件的澄清132.2.3招标文件的修改132.3现场考察132.4投标文件的编制142.4.1投标文件的语言文字142.4.2投标文件的组成142.4.3投标报价142.4.4投标文件有效期152.4.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要求152.4.6投标保证金152.5投标文件的递交162.5.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62.5.2 投标截止时间162.5.3迟到的投标文件162.5.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2.6投标文件的拒绝和无效162.7开标与评标172.7.1开标172.7.2评标182.7.3算术性修正182.7.4投标文件的澄清182.8 中标182.8.1决标182.8.2重新招标和招标中止192.8.3中标人的确定192.8.4中标通知192.9履约担保192.10签订合同194、投标文件格式364.1投标报价书384.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04.3 授权委托书414.4诚信经营承诺书424.5资格文件434.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434.5.3 财务状况454.5.4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说明454.5.5 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工程(除东阳市外)承诺书454.5.6 主要监理人员情况464.6监理大纲484.7投标报价计算书494.7.1 报价组成494.7.2 投标报价汇总504.7.3 报价组成计算51附件一技术文件54附件二评标细则611、评标依据622、评标原则623、评标委员会的组建624、评标程序624.1 初步评审624.2 详细评审635、评标细则635.1 技术标评分(满分55分)635.2 商务标评分(满分45分)646、二次招标报价657、推荐中标候选人65 1、招标公告东阳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湖溪镇项目区施工监理招标公告东招(2013)399号东阳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湖溪镇项目区施工监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工程监理单位。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单位为东阳市湖溪镇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委托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为招标代理单位)。现将本次招标工程概况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1、项目名称:东阳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湖溪镇项目区施工监理2、建设地点:东阳市湖溪镇3、工程规模:本工程共整治县乡河道13条,其中木衢桥溪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主要建筑物(护岸)为4级,临时建筑物(施工围堰等)为5级,其余河道的岸坡整治及疏浚按5级堤防标准。工程建设内容主要有新建护岸19.194km,整修护岸14.189km,河道清淤21.737km,修建堰坝36座,岸边人行道路14.769km,岸边绿化带18.658km,踏步44座,重点生态示范段建设2处。本工程概算总投资3092.94万元。4、招标范围: 东阳市中小河流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湖溪镇项目区内的护岸新建(整修),河道清淤,堰坝、踏步修建等建筑安装工程及相应的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全过程监理。5、监理工期及工程质量要求:监理服务期为24个月,其中:工程现场服务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质量目标为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6、投标资格条件:6.1 投标人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并已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备案登记的;6.2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水利部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并具有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须出具近12个月的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或住房公积金缴纳证明,且无在建工程(除东阳市外)。6.3 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3年整,以法院判决日为准)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招标人到市检察院查询的行贿犯罪记录为准)。6.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在省、金华市及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省、金华市及东阳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网上无公示限制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6.5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13〕31号文的有关规定,外地进浙单位在进浙参加水利工程投标前,应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6.6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投标确认:投标人应按投标确认函(附后)要求进行投标确认。未经投标确认不得参加投标。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 1月 16 日 14时 30分 ;地点: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室。9、招标文件索取途径:(1)从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时间:2013年12月 25日起,网址:http://www.dyztb.com/。 (请点击下载: 招标文件)(2)本次招标,招标人不向投标单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但投标单位需要纸质招标文件的,请2013年12月25日前与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逾期不候,联系人:楼小韩,联系电话********。(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在投标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投标人收取),售后不退。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浙江省招标网、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发布。招标单位:东阳市湖溪镇事业综合服务中心联系人:何新民联系电话:0579-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联系人及电话:张天杰****-********附:投标确认函招 标 人:东阳市湖溪镇事业综合服务中心代理机构: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2013年12月24日 附:投标确认函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贵方2013年 月 日发布的《东阳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湖溪镇项目区施工监理招标公告》已悉,本单位愿意参加该项目的投标。现予以确认!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单位地址:电话: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 传真:日期:注:此投标确认函请于2014年 1月 15日17时前通过特快专递、传真方式送达到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东阳市人民路222号二楼,传真号:********)。2、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2.1.1.1招标工程名称东阳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湖溪镇项目区22.1.1.2合同名称东阳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湖溪镇项目区施工监理合同32.1.1.3合同编号DYZDX-JB-0142.1.1.4招标人东阳市湖溪镇事业综合服务中心52.1.1.5招标代理人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62.1.1.7工程建设地点东阳市湖溪镇72.1.1.8工程投资概算总投资3092.94万元。82.1.1.9资金来源财政拨款92.1.1.10招标范围本工程共整治县乡河道13条,工程建设内容主要有新建护岸19.194km,整修护岸14.189km,河道清淤21.737km,修建堰坝36座,岸边人行道路14.769km,岸边绿化带18.658km,踏步44座,重点生态示范段建设2处。102.1.1.11监理服务期总服务期24个月,其中施工期12个月,保修期12个月。112.1.1.1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22.1.3投标人资格(1)投标人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并已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备案登记的;(2)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水利部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并具有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证书,须出具近12个月的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或住房公积金缴纳证明,且无在建工程(除东阳市外)。(3)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3年整,以法院判决日为准)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招标人到市检察院查询的行贿犯罪记录为准)。(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在省、金华市及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省、金华市及东阳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网上无公示的限制期内不良行为记录。(5)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13〕31号文的有关规定,外地进浙单位在进浙参加水利工程投标前,应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6)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2.3.1现场勘察不集中组织,如有需要,可与招标人联系。142.3.5标前会议不召开。152.4.3投标报价与最高限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为72.06 万元,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72.06 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162.4.4.1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起60 天172.4.5.1投标文件份数伍份:壹正肆副(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另行提交叁份副本)182.4.6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万元。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汇出,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下列帐户内:收款单位名称: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东阳支行银行帐号:****************886192.5.2.1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14年 1 月 16 日 14:3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东阳市人民路222号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室。202.7.1.1开标时间:2014年1月 16 日 14:30 地点: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应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副本)、总监的水利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总监岗位证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证件均为原件)212.7.1.1开标程序先送达的后开,先开技术标,技术标评审结束以后再开商务标222.9.1履约担保金额采用银行汇票的形式,金额为合同价(不含备用金,下同)的5%232.10.1合同签订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起 10 天内24中标履约考勤投标人承诺接受东阳市对重点工程进行人脸识别仪考勤的有关要求及处罚规定。 投标须知2.1总则2.1.1概述2.1.1.1 招标工程名称:东阳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湖溪镇项目区2.1.1.2 合同名称:东阳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湖溪镇项目区施工监理合同2.1.1.3合同编号:DYZDX-JB-012.1.1.4 招标人:东阳市湖溪镇事业综合服务中心2.1.1.5 招标代理人: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2.1.1.6设计人: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2.1.1.7 工程建设地点:东阳市湖溪镇2.1.1.8 招标工程投资:3092.94万元2.1.1.9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2.1.1.10 招标范围: 东阳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湖溪镇项目区施工期及保修期监理2.1.1.11 监理服务期:总服务期24个月,其中施工期12个月,保修期12个月。自2014年2月 20日起(暂定,具体根据发包人进场通知)。2.1.1.1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2.1.2工程概况2.1.2.1 工程等别及建筑物级别根据河段不同,工程等级分别为4级、5级。2.1.2.2 设计标准本工程共整治县乡河道13条,其中木衢桥溪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主要建筑物(护岸)为4级,临时建筑物(施工围堰等)为5级,其余河道的岸坡整治及疏浚按5级堤防标准。2.1.2.3 工程建设主要内容本工程共整治县乡河道13条,工程建设内容主要有新建护岸19.194km,整修护岸14.189km,河道清淤21.737km,修建堰坝36座,岸边人行道路14.769km,岸边绿化带18.658km,踏步44座,重点生态示范段建设2处。2.1.3投标人资格2.1.3.1投标人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并已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备案登记的;2.1.3.2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水利部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并具有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证书,须出具近12个月的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或住房公积金缴纳证明,且无在建工程(除东阳市外)。2.1.3.3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3年整,以法院判决日为准)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招标人到市检察院查询的行贿犯罪记录为准)。2.1.3.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在省、金华市及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省、金华市及东阳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网上无公示的限制期内不良行为记录。2.1.3.5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13〕31号文的有关规定,外地进浙单位在进浙参加水利工程投标前,应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2.1.3.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1.3.7投标人应提供下列资质文件和资料,以证明其资格符合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2、拟派驻本项目的主要监理人员注册(资格、岗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以及从事监理工作的业绩证明,出具近12个月的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或住房公积金缴纳证明等。2.1.4投标规则2.1.4.1 不允许一个投标人对同一招标工程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2.1.5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为准备或进行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2.1.6保密招投标双方应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2.2招标文件的组成、澄清和修改2.2.1招标文件的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须知;3)合同文件;4)投标文件格式;5)附件(包括附件一:技术文件;附件二:评标细则);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在招标期间按本须知第2.2.3 条规定发出的所有有正式编号的补充通知和其他有效函件。2.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2.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只对在投标截止时间 16 天以前收到的要求澄清的问题予以答复 。2.2.2.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的书面答复(有正式编号)将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发送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指明询问的来源。投标人在收到答复后,应在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确认收到。2.2.3招标文件的修改2.2.3.1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修改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有正式编号),将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天以前发出;该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3.2 补充通知以书面形式发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补充通知后,应在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确认已收到该补充通知。2.3现场考察 2.3.1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组织。2.3.2现场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3在现场考察中所发生的意外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3.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不对投标人使用现场考察的资料和数据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2.4投标文件的编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文字投标文件、投标人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之间来往的所有书面文件均使用汉语文字。2.4.2投标文件的组成(1)商务标1)投标报价书;2)投标报价计算书及附件资料.(2) 技术标1)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 2)投标担保(以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收据为准的收据复印件);3)资格文件;4)监理大纲;5)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2.4.3投标报价2.4.3.1 不允许任一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提出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2.4.3.2 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提供正常监理服务所必需的监理人员费、设备和设施的购置及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及保险费。2.4.3.3投标报价应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07〕670号)。本合同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为72.06 万元,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72.06 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2.4.3.4 投标报价计算书应包括报价依据、各报价项目计算过程和报价汇总等内容。2.4.3.5 投标人为实施监理工作所需的工作、生活设施及相关费用,在投标报价中单项列报并计入总报价,不再另行支付。2.4.3.6 监理工作所需的检测试验和检验费用由招标人承担,不计入投标报价。2.4.3.7 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报价,但应同时提交修改后的投标报价计算书。2.4.4投标文件有效期2.4.4.1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 60 天。2.4.4.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认为有必要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时,将以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但最长不超过 56 天。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的上述要求。投标人若拒绝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的要求,投标文件无效,并可退还;若接受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的要求,则投标文件继续有效,但仍不允许修改。2.4.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要求2.4.6.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2.4.2 款规定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壹式伍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封面上应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正、副本均须用A4 纸装订成册(图页可除外),并逐页标注页码,不得采用活页夹。2.4.6.2 投标文件的正本应使用打印或不易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在规定的位置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印鉴)或授权代表人签名,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可复印。2.4.6.3 投标文件涂改、插字或删除均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在修改处签名确认。2.4.6投标保证金2.4.6.1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提交本合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帐为准),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2.4.6.2投标保证金形式为以本投标人名义(总公司名义,分公司不受理)开具的银行汇票等收款人认可的方式:收款单位名称: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东阳支行银行帐号:****************8862.4.6.3中标公示结束,正式发出中标通知并在发包人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2.4.6.4若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招标人可以没收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在第2.4.4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的履约保证金。2.5投标文件的递交2.5.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5.1.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密封在同一个包封中。2.5.1.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商务标分开包装,并注明“技术标”或“商务标”,封袋密封口加盖密封章,不密封的投标文件无效。并写明:(1)投标的合同名称及合同编号并注明技术标或商务标;(2)招标人的名称和通讯地址;(3)投标人的名称和通讯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4)在 2014 年1月16 日 14:30(注: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前不得启封。2.5.2 投标截止时间2.5.2.1 投标截止时间为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列时间,投标人应在此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列地点。2.5.2.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认为有必要延后投标截止时间时,将发出补充通知。在此情况下,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和投标人与投标截止时间有关的义务和权利也将适用至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2.5.3迟到的投标文件在本须知第2.5.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不予接收。2.5.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5.4.1 投标人若需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必须在本须知笫2.5.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送达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签收。2.5.4.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2.5.1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和标记,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2.5.4.3 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2.6投标文件的拒绝和无效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可以拒绝或按无效标处理:(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或总监未参加开标会议;(2)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逾期送达;(3)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4) 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印鉴),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名;(5) 投标文件字迹模糊导致无法确认监理大纲、投标价格等内容;或复印件模糊导致无法辨认其内容的;(6)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7) 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8) 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工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9) 投标人的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范围的;(10) 投标人对同一招标工程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11) 投标文件中含有虚假资料;(12) 投标人名称与报名时不一致,且未提供合法说明的;(13) 投标文件中的总监与报名时的不一致的;(14)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称与投标文件的标称不一致的;(15) 未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7开标与评标2.7.1开标2.7.1.1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列时间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市人民路222号)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总监均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代表人还需持授权委托书),并应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副本),总监的水利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总监岗位证书(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准时出席,并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2.7.1.2 若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会议,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可宣布其已放弃投标,该投标文件不予拆封。2.7.1.3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人组织并主持。开标会上将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修正报价(如果有)和其他需宣布的内容等。2.7.1.4招标代理人负责开标会议记录并归档。若招标代理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招标监督部门当场核查确认后,招标代理人应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名确认。2.7.2评标2.7.2.1 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对所有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书面提出评标报告。2.7.2.2 本次评标采用 综合评分 方法,《评标细则》见本招标文件附件二。2.7.3算术性修正2.7.3.1 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校核其投标报价是否存在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为:(l)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2)当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额不一致时,以总价为准。(3)投标人的最终投标报价(文字表示的金额)一经开标宣布,除属招标文件和设计文件交代不清楚而引起投标报价内容和口径不一致外,其余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得调整。2.7.3.2 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算术性修正原则修正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并书面通知投标人确认。如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否决。2.7.4投标文件的澄清2.7.4.1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或与招标文件的偏差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2.7.4.2 投标人对澄清的问题需书面答复的,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名确认,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7.4.3除按照本招标文件2.7.3.1款规定的算术性修正外,投标人的澄清不得修改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内容。2.8 中标2.8.1决标2.8.1.1招标人原则上应当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同理类推。2.8.1.2 评标结束后,将立即对第一中标候选人有关投标资料进行核查,一旦发现资料造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由第二中标候选人变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同样对其有关投标资料按以上程序进行核查,依此类推。2.8.2重新招标和招标中止2.8.2.1经评审,当有效标不足3个时,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的竞争性情况可以否决全部投标,也可以继续进行评标。2.8.2.2由于招标人原因中止招标或未能在第2.4.4条规定的延长后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确定中标人和发出中标通知,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应双倍返还投标保证金。 2.8.3中标人的确定2.8.3.1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或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2.8.3.2招标人不保证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无义务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作任何解释和说明。2.8.4中标通知2.8.4.1在第2.4.4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或在延长后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确认接受其投标。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8.4.2中标通知在发出以前,应将评标结果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 3 天。公示期间,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招标人、东阳市水务局、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书面反映。据查实,招投标过程中如确实存在通过不正当行为中标的,中标结果无效,并对有关违纪违法人员作相应处理。2.9履约担保2.9.1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 合同价的5% 。履约担保期限为监理服务期。2.9.2采用履约保证金,应由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递交履约保证金。2.10签订合同2.10.1招标人与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 天内,订立书面合同。2.10.2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又无正当理由,或未按本须知第2.9.1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与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依此类推;当无其他中标候选人时,可直接与其他符合资格要求的监理人签订合同。3、合同文件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书委 托 人:东阳市湖溪镇事业综合服务中心监 理 人: 合同编号:DYZDX-JB-01合同名称:东阳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湖溪镇项目区施工监理合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东阳市湖溪镇事业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 (监理人名称) (以下简称监理人)提供东阳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湖溪镇项目区施工全过程的监理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东阳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湖溪镇项目区2、建设地点:东阳市湖溪镇3、工程等别(级):根据河段不同,工程级别分别为4级、5级工程4、工程投资(人民币,下同):3092.94万元5、工期:12个月二、监理范围1、监理项目名称:东阳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湖溪镇项目区施工监理2、监理项目内容及主要特性参数: (1)防洪堤工程;(2)堰坝工程。3、监理项目投资:概算总投资3092.94万元4、监理阶段:施工期、保修期三、监理服务内容、期限1、监理服务内容: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2、监理服务期限:总服务期24个月,其中施工期12个月,保修期12个月。自2013年 月 日起(暂定,具体根据发包人进场通知)。四、监理服务酬金监理正常服务酬金为(大写) 元(其中:施工期监理人费元,保修期监理人员费 元),由委托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支付。五、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1、监理合同书(含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3、投标报价书;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监理大纲:7、双方确认需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六、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入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七、本合同书正本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委托人执份,监理人执份。委托人:(盖章) 监理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法定代表人: (签名) 或授权代表人: (签名)或授权代表人: (签名)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年月日 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词语涵义及适用语言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约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一、“委托人”指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直接建设管理责任,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二、“监理人”指受委托人委托,提供监理服务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三、“承包人”指与委托人(发包人)签订了施工合同,承担工程施工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 四、“监理机构”指监理人派驻工程现场直接开展监理业务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五、“监理项目”是指委托人委托监理人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六、“服务”是指监理人根据监理合同约定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包括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七、“正常服务”指监理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内容和期限所提供的服务。八、“附加服务”指监理人为委托人提供正常服务以外的服务。九、“服务酬金”指本合同中监理人完成“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应得到的正常服务酬金和附加服务酬金。十、“天”指日历天。十一、“现场”指监理项目实施的场所。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监理依据笫三条监理的依据是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有关技术标准;经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及其相关文件;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合同文件。具体内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通知和联系第四条委托人应指定一名联系人,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更换联系人时,应提前通知监理人。第五条在监理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联系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在不做出紧急处理即可能导致安全、质量事故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形式通知,并在48小时内补做书面通知。第六条委托人对委托监理范围内工程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委托人的权利第七条委托人享有如下权利:一、对监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撤换不能胜任监理工作人员的建议或要求:二、对工程建设中质量、安全、投资、进度方面的重大问题的决策权;三、核定监理人签发的工程计量、付款凭证;四、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五、当监理人发生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有权解除本合同。监理人的权利第八条委托人赋予监理人如下权利:一、审查承包人拟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报委托人批准;二、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等各类文件;三、核查并签发施工图纸;四、签发合同项目开工令、暂停施工指示,但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签发进场通知、复工通知;五、审核和签发工程计量、付款凭证;六、核查承包人现场工作人员数量及相应岗位资格,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的现场工作人员;七、发现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质量或进度时,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八、当委托人发生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有权解除本合同;九、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权利。委托人的义务第九条工程建设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第十条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数量、方式,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开展监理服务的有关本工程建设的资料。第十一条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问题作出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监理机构。超过约定时间,监理机构未收到委托人的书面决定,且委托人未说明理由,监理机构可认为委托人对其提出的事宜已无不同意见,无须再作确认。第十二条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明确其赋予监理人的权限,并在工程开工前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通知承包人。第十三条提供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具体内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如果不能提供上述条件的,应按实际发生费用给予监理人补偿。第十四条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监理服务酬金。第十五条为监理机构指定具有检验、试验资质的机构并承担检验、试验相关费用。第十六条维护监理机构工作的独立性,不干涉监理机构正常开展监理业务,不擅自作出有悖于监理机构在合同授权范围内所作出的指示的决定;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不得支付工程款。第十七条为监理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如要求监理人自己投保,则应同意监理人将投保的费用计入报价中。第十八条将投保工程险的保险合同提供给监理人作为工程合同管理的一部分。第十九条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将监理人用于本工程监理服务的任何文件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工程建设之中。监理人的义务第二十条本着“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监理服务内容为委托人提供优质服务。第二十一条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建监理机构,并进驻现场。及时将监理规划、监理机构及其主要人员名单提交委托人,将监理机构及其人员名单、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实施期间有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承包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应征得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二条发现设计文件不符合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时,应向委托人报告。第二十三条核验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检查、检验并确认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施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存在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采取相应的监理措施。第二十四条监督、检查工程施工进度。第二十五条按照委托人签订的工程保险合同,做好施工现场工程保险合同的管理。协助委托人向保险公司及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证据。第二十六条协调施工合同各方之间的关系。第二十七条按照施工作业程序,采取旁站、巡视、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等方法实施监理。需要旁站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第二十八条及时做好工程施工过程各种监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检查等资料的完整和真实。第二十九条编制《监理日志》,并向委托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第三十条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验收,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委托人委托监理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第三十一条妥善做好委托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在本合同期限内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终止后的一定期限内,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公开涉及委托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或其他需保密的资料,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秘密。监理服务酬金 第三十二条监理正常服务酬金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第三十三条除不可抗力外,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由此引起监理工作量增加或服务期限延长,均应视为监理机构的附加服务,监理人应得到监理附加服务酬金:一、由于委托人、第三方责任、设计变更及不良地质条件等非监理人原因致使正常的监理服务受到阻碍或延误;二、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要求监理机构完成监理合同约定范围和内容以外的服务;三、由于非监理人原因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时,其善后工作或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监理人完成附加服务应得到的酬金,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或监理补充协议计取和支付。第三十四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酬金标准发生变化时,应按有关规定调整监理服务酬金。第三十五条委托人对监理人申请支付的监理酬金项目及金额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由双方协商解决。7天内未发出异议通知,则按通用合同条款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约定支付。合同变更与终止第三十六条因工程建设计划调整、较大的工程设计变更、不良地质条件等非监理人原因致使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内容和服务形式发生较大变化时,双方对监理服务酬金计取、监理服务期限等有关合同条款应当充分协商,签订监理补充协议。第三十七条当发生法律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对方;若通知送达后28天内未收到对方的答复,可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本合同即行终止。因解除合同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第三十八条在监理服务期内,由于国家政策致使工程建设计划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双方协商解决因合同终止所产生的遗留问题。第三十九条本合同在监理期限届满并结清监理服务酬金后即终止。违约责任第四十条委托入未履行合同条款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约定的义务和责任,除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监理人支付违约金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第四十一条委托人未按合同条款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约定支付监理服务酬金,除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支付义务。第四十二条监理人未履行合同条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约定的义务和责任,除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争议的解决第四十三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未果时,经当事人双方同意可由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争议调解机构、仲裁机构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第四十四条在争议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过程中,双方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其他第四十五条委托人可以对监理人提出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给予奖励。奖励办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监理依据第三条本合同的监理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28号、《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工程建设合同、勘测设计合同及监理合同、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对本工程的有关指示文件或批件、设计文件、技术要求和图纸、发包人制定的适合本工程的有关制度、办法和规定。委托人的权利第七条 五、监理人发生下列违约情形时,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1、监理人资质不再符合本合同要求时;2、监理人已强制性破产、企业清理或解散(为合并或重组而进行的自动清理除外);3、总监严重不到位,对工程施工造成重大影响;4、其他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补充条款:1、有权依照本合同对监理机构人员、设备的到位情况以及监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如果监理人未按监理规划派遣人员和投入设备,应视为监理人违约并按违约条款给予处理。2、发包人常驻代表的行为不免除监理人本合同规定的责任。监理人的权利第八条八、当委托人发生下列违约情形时,监理人有权解除合同:1、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到期后的56天内,未向监理人支付应付款额,也未向监理人作任何说明;2、未根据本合同任何条款而拒绝支付监理费用;3、其他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补充条款:1、监理人在处理设计变更及其金额时,应征得委托人同意。2、监理人应协调好各标段承包人间的关系,处理好各标段间施工项目的接口问题。当需要有项目接口时,监理人应在28天前将接口项目的计划和方案通知给相关承包人,并落实责任,确保接口项目计划的实施。九、委托人赋予监理人的其他权利:1、签发工程移交证书,但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2、签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但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委托人的义务第十条委托人向监理机构免费提供的资料为:序号资料名称份数提供时间收回时间保存和保密要求1初设报告1签订监理合同后7天监理任务结束后保存完整,不得泄露2施工招标文件1签订施工合同后7天监理任务结束后保存完整,不得泄露3施工图2根据工程进度,逐步提供监理任务结束后保存完整,不得泄露4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1签订施工合同后7天监理任务结束后保存完整,不得泄露5施工承包合同1签订施工合同后7天监理任务结束后保存完整,不得泄露第十一条委托人对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送达的时限:一般文件14天;紧急事项3天;变更文件7天。第十三条委托人无偿向监理机构提供的工作、生活条件为:无。监理机构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由监理人自行报价。监理人的义务第二十条监理服务内容:(参照附件,由双方协商确定)。第二十一条监理人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 14 天内组建监理机构、并进驻现场。第二十七条需旁站监理的工程重要部位是:基础处理工程;砼工程。需旁站监理的关键工序是:钢筋绑扎的验收及在砼浇筑开始前的再次检查、砼入仓、浇筑和振捣的全过程;模板的检查;其他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其他隐蔽工程。第三十条委托人委托监理人主持分部工程验收。第三十一条在本合同终止后 365 天内,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秘密。监理服务酬金第三十二条监理正常服务酬金支付方法:一. 监理报酬的组成及计算方法和计算公式为:按监理人员的人员费用为基础计算,及其它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报价,采用总价承包,一次包死,与国家政策调整和本工程实施过程中造价的调整无关。监理人根据发包人要求,完成额外监理工作应得到的额外报酬,或因非监理人原因而引起的工期延长增加的报酬,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事先未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的,不予补偿。二. 监理报酬的支付方式为:1、本工程施工期监理服务费共分二次支付。第一次支付:工程完成总工作量的50%时,支付至施工期监理人员费的40%;第二次支付:完工验收后,累计支付至施工期监理人员费的80%;工程结算审计后,支付施工期监理人员费的余款。2、保修期监理报酬,待工程保修期结束后,一次性支付,其金额为投标报价中保修期总费用。其他费用(除已支付的税金外)在工程保修期结束后30天内,一次性支付。3、履约保证金:本合同采用履约保证金形式,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格的5%。监理范围内项目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归还履约保证金。执行本条各项要求所需的费用由监理人承担。三. 监理服务期统一按24个月考虑,其中施工服务期12个月,保修期12个月。如施工服务期超过12个月,保修期顺延,超过期间的监理费用不予增补,施工服务期费用按投标文件的报价,一次性包干;保修期费用按投标文件的报价,一次性包干。发包人因资金等原因造成工程工期变化时,总的监理费用不作调整。工程提前完工,监理报酬亦不予变更。监理人安排的监理人员须满足工程进度要求,监理人员的到位必须严格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执行;监理人员的增加,发包人将不另外支付费用。要求现场配备人员为:总监1人,监理工程师至少1人,监理员至少1人,并应能满足工程需要。第三十三条监理附加服务酬金的计取与支付方法:一、计取方法为:原则上应按投标书中的同工种、同标准、同口径进行组价和增加费用商定。二、支付方式为:由监理人提出,并报委托人审定后支付。三、支付时间为:审定后,和该季度末的正常服务酬金一并支付。违约责任第四十条委托人违约,应支付给监理人违约金。违约金:监理服务费的0.5%/每次。第四十一条因委托人延期支付监理服务酬金而向监理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由于委托人责任逾期支付监理报酬,则从逾期第一天起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作为违约金加付给监理人。第四十二条监理人违约,应支付给委托人违约金。违约金:监理服务费的0.5%/每次,且:所有监理人员须按投标文件中的名单按时到场,原则上不得更换。擅自更换总监的,按不到位处理。施工期监理工程师的到位: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应及时进驻工地,每月驻工地时间不得少于22天,且不得影响工程施工;若驻工地时间每月少于22天,则每人每缺勤一天扣1000元;当总监累计工地缺勤60天时,将对监理人做清退处理。其他监理人员驻工地时间不得少于21天,且不得影响工程施工,若驻工地时间少于21天,则每人每缺勤一天扣500元。争议的解决第四十三条争议调解、仲裁机构:一、争议调解机构为:工程所在地上级主管部门。二、仲裁机构为:合同履行所在地的仲裁机构。其他第四十五条委托人对监理人提出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的奖励办法为:在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给予监理人适当的奖励。补充条款:监理人需参加及自行承担保险的种类: 人身意外伤害险、设备险。 第三部分 附件本合同监理服务内容:(具体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设计方面l、核查并签发施工图,发现问题向委托人反映,重大问题向委托人做专题报告。2、主持或与委托人联合主持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编写会议纪要。3、协助委托人会同设计人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4、审核承包人对施工图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委托人会同设计人进行研究。5、其他相关业务。(二)采购方面1、协助委托人进行采购招标。2、协助委托人对进场的永久工程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与到货验收。3、其他相关业务。 (三)施工方面1、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和签订工程施工合同。2、全面管理工程施工合同,审查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单位,并报委托人批准。3、督促委托人按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承包人的开工准备工作。4、审核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约定应由承包人提交的设计文件。5、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措施计划;审核工艺试验成果等。6、进度控制。协助委托人编制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审批承包人编制的进度计划;检查实施情况,督促承包人采取措施,实现合同工期目标。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要求承包人调整进度计划;向委托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7、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审查承包人的实验室条件;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对重要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按照有关规定,对承包人进场的工程设备、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中间产品进行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复核承包人自评的工程质量等级;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处理方案,参与调查质量事故。 8、资金控制。协助委托人编制付款计划;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资金流计划;核定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支付申请,签发付款凭证;受理索赔申请,提出处理建议意见;处理工程变更。9、施工安全控制。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并检查实施情况;检查防洪度汛措施落实情况;参与安全事故调查。10、协调施工合同各方之间的关系。11、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验收,负责完成监理资料的汇总、整理,协助委托人检查承包人的合同执行情况;做好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或者配合工作,提供工程监理资料,提交监理工作报告。12、档案管理。做好施工现场的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做好监理文档管理工作,合同期限届满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归档并移交委托人。13、监督承包人执行保修期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尾工项目,对已移交工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等调查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14、按照委托人签订的工程保险合同,做好施工现场工程保险合同的管理。协助委托人向保险公司及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证据。15、其他相关工作。 4、投标文件格式东阳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湖溪镇项目区施工监理(招标项目编号:东招[2013] 号)投 标 文 件投 标 人:(全称并盖章)编制日期: 年月日 4.1投标报价书投标报价书(格式)合同名称:合同编号:致 (招标人名称) :1. 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了(招标工程名称)招标文件和招标补充文件,并经过对施工现场的踏勘,澄清疑问,已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工程招标的全部有关情况。同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条件,并按此确定本工程监理投标的要约内容,以本投标书向你方发包的(招标工程名称)工程监理全部内容进行投标。监理服务费(监理报酬)为人民币(大写)元。监理服务期为 个月,其中:工程现场服务期 月,缺陷责任期个月。监理总人数为人,总监理工程师为 (身份证号码: )。2. 我方将严格按照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参加投标,并理解你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对决标结果也没有解释义务。如由我方中标,在接到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起天内,按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本投标书的约定与你方签订监理合同,并提交万元的履约保函,履行规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3. 本投标书自递交你方起天有效期内,全部条款内容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在此有效期内,我方如出现以下行为之一者,即无条件支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万元。(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不接受对其投标价算术错误的修正。(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擅自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承诺确认的条款。(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在规定期限内拒签合同或拒交履约担保证件。(4)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等违反国家、省及地方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规定。4. 本投标书包括以下内容:(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处理本工程投标事项的授权委托书;(2)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3)投标说明:企业概况、业绩、特长(主要是计划进场的监理班子,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和证件)承担本工程监理业务的总体设想、要求和建议,对招标文件的承诺意见。(4)监理大纲;(5)派驻现场监理人员的资格、业绩简介;(6)监理服务酬金报价组成分析及说明;(7)监理人员到位承诺书;(8)其它应提供的资料、文件。联系地址: 邮编:联 系 人: 电话:电子信箱: 传真: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授权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4.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月日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 月 日说明:此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开标会。 4.3 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致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全称):兹委托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居民身份证编号: )为我单位授权代表人:就 (招标工程名称)(合同编号: )签署投标文件、出席开标会议、进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实,其签名真迹如本授权委托书签名所示。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 (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 授权代表人:(签名)年 月 日 4.4诚信经营承诺书诚信经营承诺书致:(招标人全称)为配合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规范招投标市场行为,现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本公司郑重承诺:1、参加本工程投标所提供的各类证件及其他材料均真实有效。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我公司承担,并同意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2、如我公司中标,保证本工程拟担任的总监及主要监理人员按投标承诺到岗服务。若总监及主要监理人员未按约定到岗服务,除按约定进行违约处理外,并同意接受由有关部门作出的各类处理。3、在本工程投标及监理服务过程中决不进行商业贿赂,否则愿承担相应责任。特此承诺。投 标 人: (全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名)年 月 日 4.5资格文件4.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单位名称通讯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电子信箱联系人成立时间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职称技术负责人姓名职务职称专业资质等级资质等级证书编号法人营业执照证号注册资金开户行名称银行帐号单位总人数(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人)高级职称人员(人)监理工程师(人)中级职称人员(人)其他(人)初级职称人员(人)近三年监理合同总价(万元)投 标 人:(全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名)年 月 日说明:本表后应附有单位简介、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表4.5.2投标人获奖情况序号获奖名称获奖日期获奖级别颁证单位说明:1、本表应附有获奖证书(复印件),否则该项无效;获奖级别包括国家级、省部级、司局、厅、地市级; 2、本表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4.5.3 财务状况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复印件), 或其他证明材料。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4.5.4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说明投标人如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5.5 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工程(除东阳市外)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4.5.6 主要监理人员情况表4.5.6-1拟参加本工程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汇总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职称从事监理工作年限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编号总监、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编号监理员资格证书编号拟任职务拟进场时间注:本项目最低人员配置要求为总监1名、监理工程师至少1名、监理员至少1名。本表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表4.5.6-2拟任本工程主要监理人员情况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称学历毕业时间毕业院校所学专业监理专业工作年限从事监理工作年限拟在本工程中承担的职务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编号总监、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编号主要工作经历及业绩:说明:1、“主要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2、本表应相应附有身份证、职称证书、资格(注册、岗位)证书、总监的业绩证明材料等复印件;3、本表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4.6监理大纲监理大纲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一、监理工程概况;二、监理范围和服务内容,监理依据;三、监理机构设置(框图)、组成人员名单,监理人员岗位职责;四、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五、监理人员进场工作计划表;六、质量、安全、资金、进度、环境控制措施;七、合同、信息管理方案;八、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九、监理工作重点与难点分析及对策;十、拟投入的监理设施、设备及配置计划。 4.7投标报价计算书4.7.1 报价组成投标报价包括投标人中标后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本招标工程正常监理服务所需费用,包括监理人员费、设施设备购置和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投标人应按上述五项分项计算列报,汇总计入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将各项费用的详细计算依据(包括:报价说明、费用标准及计算依据、费用分析、下浮额度及理由、最终监理费报价)附后。2、保修期监理人员费用不少于监理人员费的10%。保修期间现场监理机构可适时予以调整,除保留必要的人员和设施外,其他人员和设施可撤离,或将设施移交发包人。 4.7.2 投标报价汇总监理服务酬金投标报价汇总表 单元:元项号项目合价金额A监理人员费B设施设备购置和使用费、办公生活用房费用C管理费D利润E税金投标报价投 标 人:(全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名)年 月 日 4.7.3 报价组成计算A-1施工期监理人员费计算表 单元:元序号岗位设置人月数标准(元/人月)金额1总监理工程师2副总监理工程师3监理工程师4监理员5辅助人员6合计投标人: (全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名)年月日 A-2保修期监理人员费计算表 单元:元序号岗位设置人月数标准(元/人月)金额1总监理工程师2副总监理工程师3监理工程师4监理员5辅助人员6合计投标人: (全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名)年月日 B设施设备购置和使用费计算表 单元:元序号设施设备名称规格数量购置费(或折旧费)运行费用金额(小计)1通讯设施费2办公及生活用房费3交通费4其他合计投标人: (全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名)年月日 附件一技术文件 1、工程概况东阳市位于浙江腹地,全市总面积1739 km2,北纬28°59′~29°30′、东经120°05′~120°44′。东界新昌县、磐安县,西邻义乌市,南与永康市毗连,北与诸暨市、嵊州市接壤。市域轮廓大致呈东北~西南方向的长方形,东西长71.6 km,南北宽56.1 km。 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湖溪镇项目区位于东阳市湖溪镇。本工程共整治县乡河道13条,其中木衢桥溪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主要建筑物(护岸)为4级,临时建筑物(施工围堰等)为5级,其余河道的岸坡整治及疏浚按5级堤防标准。工程建设内容主要有新建护岸19.194km,整修护岸14.189km,河道清淤21.737km,修建堰坝36座,岸边人行道路14.769km,岸边绿化带18.658km,踏步44座,重点生态示范段建设2处。湖溪镇河流众多,以南江和东阳江支流仙门溪为两条主干,呈树状分布,部分河道淤积较严重,水草泛滥,两岸坍塌,水土流失,防洪能力低下。项目区的整治主要采取河道疏浚、岸坡整治,水系沟通及清障等措施。功能主要以行洪排涝为主,存在冲刷、淤积、岸坡坍塌、生态紊乱等问题,确定整治类型为综合整治,以行洪排涝为主。湖溪镇项目区治理河道流经的区域为镇区、村庄和农田,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94),《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及《东阳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规划》等有关规划,确定木衢桥溪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主要建筑物(护岸)为4级,临时建筑物(施工围堰等)为5级。其余河道的岸坡整治及疏浚按5级堤防标准选取安全系数。2、水文气象2.1水文本次项目整治涉及13条河流,为南江支流和仙门溪及其支流。东阳江和南江流域内设有水文站及诸多雨量站,但本次项目整治河流流域内没有水文站和雨量观测站,而且距离相邻的测站距离较远,不具备参考价值。采用1:10000地形图进行复核,得诸河流参数见下表。表1-1 整治河流情况表河流名称流域面积长度比降干流一级支流二级支流km2km‰仙门溪47.715.26.4小后田坑5.995.220蛟塘坑3.394.2724.3照坞坑5.295.741.1前溪坑4.635.1544前溪坑10.981.72112南江十八坞坑7.564.832.7清潭坑1.783.364.5象山里坑4.284.541大塘坑3.013.1723.4木衢桥溪43.415.66.85石墙头坑4.44.827.5后山店坑6.676.334.8小溪3.424.2422.2气象东阳江流域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量丰沛,光照充足,空气湿润。根据东阳气象站观测成果统计,多年平均气温17.1℃,月平均最高气温34.6℃(7月份),月平均最低气温1.3℃(1月份),极端最高气温41.0℃(1966年8月6日),极端最低气温-10.3℃(1977年1月6日),平均水汽压16.8hPa,平均相对湿度77%,平均风速1.8m/s,最大风速18m/s,相应风向NW,多年平均最大风速13.3m/s,多年平均蒸发量1310.3mm(φ20cm蒸发皿)。东阳气象站气象特征值表见表2.2-1。根据流域各雨量站资料分析,东阳江流域多年平均年降水量为1456.6mm。降水量时空分布不均,年际、年内变化显著,年内多集中于3~6月。本地3、4月份是西北季风减退和东南季风开始增强期,冷暖空气交汇,形成绵绵春雨。4月中旬~7月中旬,夏季风的暖气流与南下的冷空气相遇,本地有持续时间较长锋面雨,阴雨连绵,降水集中,俗称梅雨,梅雨期最大暴雨通常发生在6月份。夏秋季本地常受副高压脊控制,降水主要为台风暴雨和局部雷阵雨。受台风和热带风暴影响的时间大多集中在7月下旬~9月下旬,台风暴雨不仅降水量大,而且比较集中,强度较大,是流域大洪水的主要成因。若夏秋季受台风和热带风暴影响较少,则易造成高温干旱。11月~翌年2月,本地受冷高压控制,天气以晴冷为主,雨量较少。表1-2东阳气象站气象特征值表月份平均气温(℃)平均最高气温(℃)平均最低气温(℃)极端最高气温(℃)极端最低气温(℃)平均水汽压(hPa)最大水汽压(hPa)最小水汽压(hPa)平均相对湿度(%)平均风速(m/s)最大风速(m/s)最大风速风向14.89.41.327.6-10.36.718.70.8761.610.3NE2610.72.628.4-9.27.521.81.8781.713NW310.415.56.832.4-2.910.123.83.2791.915.3WNW416.721.812.6351.114.829.33.777216.3NNW521.525.917.337.48.319.635.44.1771.815WNW624.929.321.337.411.825.23710.7801.717.3NW729.334.625.140.718.629.341.120.6732.117WNW828.83424.54117.628.539.814.2742.118NW924.128.820.53911.523.738.88.5791.712NW1018.723.514.434.81.616.831.23.5771.514N111318931.8-2.511.623.72.3751.515W12712.13.626.7-9.67.620.71.2741.515N全年17.12213.241-10.316.841.10.8771.818NW2.3 设计暴雨由于流域内没有可采用的径流和雨量资料,故采用由暴雨资料推求设计洪水的方法,13条整治河流均位于湖溪镇境内,相距很近,因此计算采用统一暴雨成果值。设计暴雨统计参数直接查浙江省水文局编制的《浙江省短历时暴雨图集》(2003版)。根据图集查得流域最大6小时、24小时、3天点雨量均值,相应的Cv值。根据Cs=3.5Cv,查的相应模比系数Kp值。流域面积小于50km2,查的对应的点面关系系数,由点雨量转化为面雨量,设计暴雨成果见下表。表1-3 设计暴雨成果表历时设计暴雨(mm)P=1%P=2%P=3.3%P=5%P=10%P=20%.4设计洪水各条河流设计洪水成果见下表。表1-4 设计洪水成果表河流名称流域面积(km2)各频率设计洪峰流量(m3/s)2%5%10%仙门溪47.7308244195小后田坑5.99705645蛟塘坑3.39423427照坞坑5.29675343前溪坑4.63624940前溪坑10.98252016十八坞坑7.561108871清潭坑1.78292319象山里坑4.28614939大塘坑3.01453629木衢桥溪43.4275217174石墙头坑4.4554435后山店坑6.67796351小溪3.424939323、工程地质本区区域构造稳定,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设防水准为50年超越概率10%的地震动参数: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为0.05g(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场地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基岩为0.25s~0.35s,属Ⅰ1坚硬~Ⅱ区中硬场地。河道沿线堤岸稳定性较差地段建议采取防护措施,基本稳定地段可以视工程重要性等需要确定进行防护。河道沿线大多基岩埋深较浅,堤防地基可利用强风化~弱风化岩作为建筑物天然地基持力层。局部河段基岩埋深相对较深,堤防堤基位于砂卵石层上,需要考虑冲刷深度。建议开挖边坡:松散地层1:1。工程区骨料储量丰富,能满足工程需要,可就地开采。4、建筑材料来源及水电供应条件4.1建筑材料来源及水电供应条件工程所在地东阳市属浙江省经济发达地区,建筑材料供应丰富,物流运输发达,有较可靠的物资供应来源,可以满足工程的需要。本工程所需钢筋、木材、水泥等建筑材料均可考虑当地的建筑材料市场供应。部分生态材料须从生产厂家直接订购。附近河水水质基本满足三类水的标准要求,可抽取河水作生产用水,生活用水可就近接用当地自来水。堤防沿线附近有地方电网10kv输电线路,施工用电可就近采用电网电。4.2交通通讯设施对外交通:湖溪镇地处婺江上游,位于东阳市东南28km,湖溪镇是东阳市域“六横五纵”交通体系中的“一纵”和“一横”。诸永高速公路(诸暨—永嘉)南北向贯穿全镇,镇区南北均设有高速公路互通口。项目区地处东阳市湖溪镇范围,有公路直通,水路交通均十分便捷。施工场地条件:河道两侧可供使用的施工场地条件有限,加之工程岸线长,施工工作面多并且需要多次移位,施工场地的布置条件较差。岸线工程施工所需的临时生产场地在各施工段内根据工程需要临时征用,施工管理用房可就近租用民房。5、主要工程技术参数、工程量详见《东阳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湖溪镇项目区施工图纸及其说明》。6、施工总进度计划计划施工期为12个月。7、技术要求及必要的附图详见《东阳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湖溪镇项目区施工图纸及其说明》。附件二评标细则 1、评标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1.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14号令)1.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建管[2002]587号)1.5本招标工程招标文件2、评标原则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3、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评标专家组)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的决定,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4、评标程序先开技术标,技术标评审结束后再开商务标,技术标评审为无效标或废标的单位不再开启商务标。评标程序包括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和详细评审。4.1 初步评审4.1.1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进行资格审查,再检查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4.1.2经初步评审,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无效,评标委员会将视为废标,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和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而使之符合要求。(1)投标人(或总监)的投标资格等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条件的;(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印鉴),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名;(3)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4)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工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或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范围;(5)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6)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7)投标文件中含有虚假资料的;(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的。4.2 详细评审4.2.1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4.2.2详细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将从技术(如需要,亦包括对总监理工程师人选面试、考察等)、商务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具体如下:(1)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分为技术标和商务标二部分,技术标满分为55分,商务标满分为45分。各投标人综合得分为技术标评分和商务标评分之和,满分100分。(2)评标委员会在审标、询标和对投标人考察了解的基础上,按评分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对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及主要监理人员的资信、业绩、能力、监理方案和手段及检测仪器设备的投入、监理服务费等进行评审。(3)技术标评审。监理大纲评审的结论,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的投标人不进入技术标、商务标的评审打分,监理大纲的评审不参加技术标打分。技术标评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有效投标人评审后打分,凡打分超过单项最高、最低限值的,则该票无效。有效票在有关部门监督下统计,取有效票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的最终技术标得分(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4)商务标评审。由商务评标专家对投标文件进行商务评审。商务评标专家应对投标报价的范围、费用组成和总价等进行全面审阅和对比分析,找出投标报价差异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再根据商务标评审规定的办法进行打分,作为投标人的最终商务标得分。5、评标细则5.1 技术标评分(满分55分)详见技术评分表。1、优良工程以质监站的质量评定报告(或验收鉴定书)为准。2、技术评分表中要求提供的原件应单独装包并在外封面上列明材料清单、单位名称、工程名称等信息,和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未按要求提交原件核查的资料不予认可。技术评分表(满分55分)序号内容得分最高最低1监理大纲评审结论合格不合格2总监人选情况(提供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核查)112*2.1总监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3分;其他得1分。31*2.2总监为水工专业得2分,其他水利相关专业得1分,其他得0分。20*2.3以总监身份承担过的近八年水利工程获优良等级的情况:每获一个优良工程加2分;最高加6分。603现场资源配置(提供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核查)285*3.1执业资格:具有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人员占拟派监理人员总数比例:≥70%得7分;70%~60%(含)得3分;60%~50%(含)得2分;其他得1分。71*3.2年龄结构(附身份证复印件):35~55周岁的人员占拟派监理人员总数比例≥70%得6分,其它得1分。61*3.3专业配备:根据工程特征,有水工、机电或金结安装、测量、造价等,每有一个专业得3分,最高得15分。1534监理单位的信誉、业绩(提供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核查)161*4.1水利水电甲级监理资质得4分;乙级资质得2分;丙级资质不得分。40*4.2监理单位获奖情况:近五年监理的水利工程获一个及以上国家级或两个及以上省部级质量奖加6分;一个省部级或两个及以上地厅级质量奖得加3分;其他不加分。60*4.3监理单位近五年监理的类似工程获优良情况:每获一个优良工程加1分,最高加5分。50*4.4有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10合计558注:打“*”的为客观分,由评标委员会查阅投标文件并进行讨论后集体评分,如有争议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5.2 商务标评分(满分45分)1)投标报价应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07〕670号)。本合同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为72.06万元,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72.06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2)符合性审查通过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最佳报价值。3)评标价与最佳报价值对比,计算出评标价的评分值,即:a.评标价每低于最佳报价值一个百分点,扣1分;b.评标价每高于最佳报价值一个百分点,扣2分。以上计算评分时,如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内插入法计算,保留二位小数,商务评分最低得分为25分。6、二次招标报价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工程的评标办法评标过程中,当投标人的最终综合得分相同时:当商务标报价不同时,报价低者为中标单位;当商务标报价相同时,在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二次招标报价。7、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评标后,向招标人提交经评标专家签字的评标报告,并按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人候选人,依次排序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