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拍卖资质的拍卖企业
依据青海省财政厅下达的采购计划,现对采购具有拍卖资质的拍卖企业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采购具有拍卖资质的拍卖企业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标书编号:青政采公招字(QC)2013-108
四.采购内容:有资质、信誉好、专业能力好、电子化程度高、管理规范、制度健全、有相当工作经验,能够为省内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提供服务的拍卖企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条件;
2. 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3. 持有工商部门签发的营业执照,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4. 投标人的经济实力足以承担投标项目的经济责任;
5. 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经营场所,具有提供本地化服务的条件和能力;
6. 具备资质、属中拍协会员,能够为省内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提供服务的拍卖企业,并具有合法规范的电子化竞价信息平台,在青海省境内注册登记;
7. 具有专业知识背景,且取得相关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队伍;
8. 具有良好的执业信誉。近三年(2010年至今)来没有发生重大工作失误、违法违规以及违反执业道德等不良记录;
9. 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质量控制制度;
10. 已在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登记备案,且签订了《青海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11.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书。若不同投标机构之间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A、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
B、直接或间接持股50%以上的控股公司。
六.购买标书时间:若对招标文件无异议,《招标文件》(点击此处阅读)。则自2013年12月31日起,至2014年1月10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若修改招标文件,购买标书和开标日期另行通知。购买标书时须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书。
七.购买标书地点: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30号)。
八.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1月21日上午9:00(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投标及开标地点: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西宁市黄河路30号)。
邮箱地址: qhzfcg@126.com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青海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及传真:****-*******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12月24日
青海省政府采购招 标 文 件标书编号:青政采公招字(QC)2013-108项目名称:采购具有拍卖资质的拍卖企业采购单位:青海省财政厅2013年12月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目录第一部分投标人投标前须知2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3(一)说明31.适用范围、采购依据32.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人33.投标费用3(二)招标文件说明44.招标文件的构成45.招标文件的澄清46.招标文件的修改4(三)投标书的编制47.投标书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58.投标报价及币种59.投标书构成510.投标书格式511.服务承诺612.相关资格证明文件613.投标保证金614.投标有效期715.投标书份数和签署7(四)投标书的递交716.投标书的密封和标记717.递送投标书的地点、截止日期818.投标书的撤回8(五)开标与评标819.开标8(六)评标方法和定标920.评标委员会921.评标工作程序922评标办法11(七)中 标1223.推荐中标候选人12(八)授予合同1224.中标通知1225.中标人提供服务的有效期1326.签订合同13(九)废标1327.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3(十)处罚1328.处罚情形14(十一)其他14第三部分政府采购合同文本样式15第四部分投标书格式17投 标 函18开标一览表19服务承诺20拍卖场地情况2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2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3财务状况和银行资信证明24关于资格的声明函25投标人承诺函26青海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27投标保证金28有关资格情况29近三年的业绩一览表30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一览表31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一览表32国有资产处置方案33投标人内部管理状况34第五部分国有资产处置相关要求35 第一部分投标人投标前须知序号内容 1项目名称:采购具有拍卖资质的拍卖企业2标书编号:青政采公招字(QC)2013-1083采购执业机构: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4采购内容:有资质、信誉好、专业能力好、电子化程度高、管理规范、制度健全、有相当工作经验,能够为省内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提供服务的拍卖企业。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内容。5标书购买地址: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西宁市黄河路30号)标书购买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6140806标书购买截止时间:2014年1月 10日17:30时前6招标文件售价:陆佰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一概不退。7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期前投标人向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西宁市建行城西支行帐号:
****************75408投标书送达地址: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西宁市黄河路30号)投标截止期:2014年1 月21日上午9:00前。9投标书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标书(光盘)1份。10开标时间: 2014年1月21日上午9:00整。11开标地点: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西宁市黄河路30号)12签订合同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由采购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购买服务合同,并报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备案。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采购依据1.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在采购过程中所涉及的内容。1.2 采购依据:青海省财政厅下达的采购计划。2.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人2.1本项目按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组织采购。2.2合格的投标人:(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条件;(2) 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3) 持有工商部门签发的营业执照,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4) 投标人的经济实力足以承担投标项目的经济责任;(5) 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经营场所,具有提供本地化服务的条件和能力;(6) 具备资质、属中拍协会员,能够为省内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提供服务的拍卖企业,并具有合法规范的电子化竞价信息平台,在青海省境内注册登记; (7) 具有专业知识背景,且取得相关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队伍;(8) 具有良好的执业信誉。近三年(2010年至今)来没有发生重大工作失误、违法违规以及违反执业道德等不良记录;(9) 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质量控制制度;(10) 已在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登记备案,且签订了《青海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11)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书。若不同投标机构之间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取消投标资格。A、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B、直接或间接持股50%以上的控股公司。3.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对投标人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说明4.招标文件的构成4.1招标文件包括:(1)投标人投标前须知(2)投标人须知(3)政府采购合同文本样式(4)投标书格式(相关附件)(5)采购项目要求(6)采购过程中发出的更正和补充文件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列示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内容。如果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对招标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根据相关法规要求,此类投标将被拒绝(视为无效投标)。5.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招标文件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电报等)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6.招标文件的修改6.1在投标截止期前,无论何种原因,招标人均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澄清。6.2招标人对已发出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澄清的,应当在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15日前,在以往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收受人。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招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可以根据有关规定顺延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三)投标书的编制7.投标书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书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此投标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7.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书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公制。8.投标报价及币种8.l投标报价必须包括:提供处置国有资产服务工作发生的全部费用。8.2开标时,投标书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书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书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书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8.3投标报价应注明有效期,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8.4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所有内容,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8.5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评标过程中不得调整。8.6投标币种是人民币。9.投标书构成投标人编写的投标书应包括下列部分:(1)按照第10条要求填写的投标书格式;(2)按照第11条要求在服务方面以书面形式所做出的服务承诺以及对用户优惠条件的说明;(3)按照第12条要求出具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能力;(4)关于投标内容所采用的服务标准及方法的说明;(5)关于投标内容工作时间、工作进度等方面的说明;(6)投标单位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注:投标人须按上述内容、顺序编制投标书,同时编制目录、页码。10.投标书格式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书格式,分别填写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附件1至附件18的内容。以上表格中应分别注明所提供服务的相关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和加盖公章。11.服务承诺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具体要求做出响应。12.相关资格证明文件12.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12.2投标人应填写并提交招标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凡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开标时须携带原件备查),包括:(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书(按要求的统一格式,正本为原件),同时提供投标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复印件;(2)★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按要求的统一格式,正本为原件);(3)★投标人承诺函(按要求的统一格式,正本为原件);(4)★投标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资质证、许可证书等复印件;(6)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同时附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针对投标单位出具的资信证明资料;(7)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8)投标人服务承诺;(9)近年来的工作业绩(特别是2010年以来办理处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工作业绩);(10)经营许可及执业人员情况(提供经营范围的证明资料、执业的人员中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1)投标单位内部管理状况;(12)近三年发生的经济行为不当等方面的情况;(13)项目执行良好的用户证明;(14)国有资产处置方案。13.投标保证金13.1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缴款证明作为投标书的内容一并提供。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用于因投标人的行为使本次招标活动受到损失的抵顶。本次招标活动中未中标且投标人未发生过失行为的,招标人在法定期限内退还投标保证金。13.2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或汇票方式直接缴入“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银行帐户(不收现金)。13.3投标企业投标签到时,需出示“投标保证金缴款证明”原件作为投标单位参加投标的资格证明。同时将缴款证明复印件盖章后装订在投标书中,否则招标人将视其为不响应招标要求而予以拒收,并将投标书退回投标人。投标人投标签到时,须将投标保证金缴款证明、电子标书(电子标书与书面投标书内容必须完全相同,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签字、盖章)一并提交,否则,视为投标无效。13.4预中标人公示期满后,向中标或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13.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至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第25条规定签订合同;(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4.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30个工作日。15.投标书份数和签署15.1投标人须提交一式五份投标书(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书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发生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书统一使用A4幅面的纸张印制,左侧胶装,其他方式装订的投标书一概不予接受(属无效投标)。15.2投标书的正、副本均需打印,并由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和加盖公章。15.3投标书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须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15.4要求投标人提交电子标书(光盘)一份,并在光盘上做**项目投标书和投标单位名称标签。 (四)投标书的递交16.投标书的密封和标记16.1投标人应将投标书正、副本分别封装在统一印制或自行定制的“投标专用袋”中,并按要求标明招标文件编号、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企业的名称等。16.2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用信封单独密封1份“开标一览表”(需加盖公章),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再装入“投标专用袋”(正本)中密封。16.3电子标书(光盘)单独放入信封袋中,加贴封签,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投标签到时与投标保证金缴款证明(原件)一并提交。16.4密封后的投标书均应:(1)按“投标人投标前须知”注明的时间、地址送达;(2)投标专用袋用“于2014年1 月21日上午9:00 时之前不准启封”的标签密封。16.4如果投标人未按第16.1-16.4条要求将投标书密封或在密封袋上加写标记的,招标人将视为无效投标。16.5投标人以电报、电话、传真形式投标的,招标人概不接受。17.递送投标书的地点、截止日期17.1投标书的递交地点与开标地点相同。17.2所有投标书都必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开标地点。17.3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书。18.投标书的撤回允许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撤回投标(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投标截止期后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标与评标19.开标19.1招标人按本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招标开标。投标方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弃权。19.2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欢迎采购管理、纪检监察等部门现场监督开标和监督评标活动。19.3开标时,由投标人检查投标书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书的其他主要内容。19.4开标时,投标书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书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若投标方拒绝接受,则投标亦将被拒绝。19.5 唱标后,由投标方对所投项目报价进行确认。19.6开标过程有专人记录,并存档备查。(六)评标方法和定标20.评标委员会20.1 招标人将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0.2评标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投标书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独立作出评价;(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书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3)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4)对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人员和机构进行举报或投诉。20.3评标专家及评标委员会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评委责任;(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对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5)配合纪检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工作;(6)解答投标供应商及有关方面的质疑。20.4评审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21.评标工作程序21.1本次招标采取综合评分的评标办法。进入评标阶段后,招标人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由评标委员会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负责审议所有投标书,并按先初审、后复审的程序对投标书进行评审、评分。21.1.1 本次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投标价格、商务评价、内部管理、专业人数、拍卖场所、电子化程度及经营能力等,对以上方面进行综合评审。21.1.2 除投标价格因素外,评标委员会应依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分标准和评分办法独立对其他因素进行比较打分。21.2初审阶段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投标书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方面出现的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21.2.1实质性偏离是指投标书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以下情况属于实质性偏离,投标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或未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2)未按第10款、第12.2款中(1)-(5)规定提供相关资料的;(3)投标书内容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4)投标书编排混乱、且擅自修改招标文件格式内容的;(5)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资质条件的;(6)投标人的经营范围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7)未按第13.3款规定提交电子标书或电子标书内容和格式不符合要求的;(8)投标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9)投标报价不满足预算控制额度的;(11)评标委员会认为应按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况;(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1.2.2非实质性偏离是指投标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但在部分可允许范围内存在一些不规则、不一致、不完整的内容,通过澄清、说明后这些内容不会改变投标书的实质性。以下情况属于非实质性偏离:(1) 投标书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2) 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3) 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4) 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5) 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投标书有上述(1)-(4)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澄清、说明。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不得超出投标书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书的实质性内容,并由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按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等候答疑,并对评委提出的质疑做出应答(如不在场则视为自动放弃)。应答期间,投标人拒绝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做出澄清、说明,或澄清、说明的内容也不能说明问题的,视为投标书制作不规范,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按每一项非实质性偏离进行扣分处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的内容不予接受。21.2.3、在投标书初审、复审过程中,如果出现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书面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中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21.3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将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书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方面的综合比较与评价。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作为预中标人。22评标办法22.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评标内容分为投标报价、商务评价和内部管理及经营能力情况三部分(满分100分)。22.2评分标准和分值分配:评分项目评分项目满分分值评标要点及说明投标报价(30分)收取佣金比例(%)(简称缴费率)20“收取佣金比例”是指按照有关法规的收费标准基础上的实际收费比例(不得高于5%)。评标基准收费比例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收费佣金比例最低的为基准价,其分值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收取佣金比例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收取佣金比例得分=(评标基准收费比例/投标报价收费比例)X20% X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项目执行天数10“项目执行天数”是指投标人对委托方要求完成拍卖工作的实际工作天数。本招标文件确定处置国有资产的工作天数是5-10个工作日,各投标人报出的工作天数中,最短的工作天数为满分,其余投标人的工作天数得分按每延长1个工作日扣1分的方法计算,直至该项分值扣完。商务评价(30分)财务状况6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复印件。完全满足得6分;缺一项扣3分。缴纳税收和社保记录6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社保记录证明。完全满足得6分;缺一项扣3分。近年来的业绩10提供自2010年以来的资产处置工作的业绩证明材料。提供5项以上(含5项)的得10分;提供5项以下的每少一项扣2分,不提供不得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包括委托协议书在内的资产处置工作的全部资料。服务承诺6指开展资产处置工作中,对委托人提供的制度建设、专业咨询、质量控制、跟踪反馈及优惠条件等方面的服务。按提供服务优劣程度依次得6分、4分、2分;没有承诺的不得分。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2完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排投标文件的得2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排的不得分。内部管理及经营能力情况(40分)资产处置方案的合理性6提供的资产处置方案须程序严密、步骤完整。按优劣程度依次得6分、4分、2分;没有处置方案的不得分。拍卖场地6投标人提供自有拍卖场地(不含办公场地),自有拍卖场地面积大于200平方米的得6分;自有拍卖场地面积小于200平方米的得3分;没有自有拍卖场地或不提供的不得分。内部管理情况8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详尽的内部管理情况,按提供优劣程度依次得8分、5分、3分;不提供不得分。专业技术职称人数10拥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10人以上(含10人)的得10分;拥有10人以下的每少1人扣1分;没有的不得分。执业资格人数10拥有本专业注册级执业资格10人以上(含10人)的得10分;拥有10人以下的每少1人扣1分;没有的不得分。(七)中 标23.推荐中标候选人23.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定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按实际投标单位数的50%选取入库。若得分相同,按业绩大小、执业能力、内部管理等因素的顺序按其得分的高、低确定入库机构。23.2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按照事先确定的评标办法直接确定预中标人。23.3第一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采购人可以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如第二中标候选人有上述情形的,则依此类推。(八)授予合同24.中标通知24.1予中标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4.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4.3《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25.中标人提供服务的有效期本次确定的中标人形成我省的拍卖机构库,有效期为1年(以签发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计算)。26.签订合同26.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书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6.2中标方在法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按违约处理。同时,采购机构可依评标排序重新选定中标人,并协调双方签订采购合同。26.3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否则,《中标通知》失效。26.4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订立合同的条件,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6.5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书、《中标通知书》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九)废标27.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招标人应当将废标理由以书面形式发布公告。(十)处罚28.处罚情形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纪检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部门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书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十一)其他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第三部分政府采购合同文本样式合同编号:2013-(QC)-405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青海省财政厅下达的采购计划和2014年1月21日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青政采公招字(QC)2013-108的采购结果,确定乙方为青海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中介机构的入库单位,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第一条:协议价格收取佣金比例 % 。第二条 协议有效期:从签定协议之日起至20**年**月**日。第三条签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确定资产处置工作目的和具体要求;2.对乙方资产处置工作质量进行检查;3.对资产处置工作报告进行审核;4.按协议规定支付相关费用。(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按照资产处置工作的有关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实施国有资产处置工作;2.对国有资产处置报告的客观性、准确性、真实性负责;3.按协议规定收取评价费用。第四条资产处置工作费用与支付方式经双方协商,按委托国有资产处置工作的具体情况确定费用,于资产处置工作结束并提交报告后一次性支付。第五条违约责任甲方未按本协议规定支付资产处置费用的,乙方有权终止资产处置工作。乙方未按协议规定进行资产处置工作的,甲方可视具体情况拒付部分或全部评价费用。第六条履约保证金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时,可按规定由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具体数额和管理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第七条其他事项若有其他未定或特殊事项,可事先在协议中明确,事先在协议中未能明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协议的生效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本协议一式八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省政府采购中心执四份。3、相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地址: 地 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帐号:履约监督部门: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负责人:经办人:合同备案时间:年月日 第四部分投标书格式附件1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投 标 书标书编号:青政采公招字(QC)2013-108项目名称: 采购具有拍卖资质的拍卖企业采购单位:青海省财政厅投标单位:投 标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年 月日附件2投 标 函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我们收到青政采公招字(QC)-2013-108号招标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代表(姓名、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投标方名称、地址)提交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和电子标书(光盘)一份。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我方已详阅全部招标文件内容,包括修改条款有关附件,承诺对其完全理解并接受。2、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30日内有效。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签约的,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3、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评标办法。4、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投标方法人代表姓名: 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投 标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年 月日附件3 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收费佣金比例(%)项目执行天数 (工作日)备 注采购具有拍卖资质的企业天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2、收费佣金比例不得高于5%。3、“工作天数”是指投标人对委托方要求完成拍卖工作的实际工作天数。本招标文件确定的对单项国有资产处置的工作天数是5-10个工作日(按工作日计)。4、此表须单独密封,封装在投标专用袋(正本)内,以便唱标。投 标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年 月日附件4服务承诺(投标人应按不低于招标项目要求的条款做出详细的制度建设、专业咨询、质量控制、跟踪反馈及优惠条件等方面的服务)。 投 标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年 月日附件5拍卖场地情况投标人应提供拍卖场地(不含办公场地)的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协议)、建筑规模等相关证明资料。 投 标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年 月日附件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致: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法定代表人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具本情况:性别:年龄: 民族: 地址: 身份证号码: (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投标人: (公章) 年 月 日附件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 (委托代理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年月日止。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职务:职务:(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投 标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年 月日附件8财务状况和银行资信证明 “财务状况表”须附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同时附近三个月银行针对投标企业出具的资信证明资料(含本单位在开户行的存款、贷款余额和资信等级)。附件9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致: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贵方2014年月日青政采公招字(QC)-2013-108,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 (服务名称),并证实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1、由工商局签发的我方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一份。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我方出具的机构资格相关证明资料。4、我方公司简介。5、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及其服务质量认证证明复印件,证明本企业服务质量过硬的有关证书或资料复印件。6、银行资信等级证明文件和第三方财务状况审计报告。7、业绩补充材料。8、近三年经济行为受到起诉情况(如果有的话)。9、其它文件和资料。10、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是真实的、准确的。如有虚假,我方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授权签署本资格文件人(签字):职务:传真: 电话: 邮编:附件10投标人承诺函致: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很荣幸能参与上述项目的投标。 我代表(投标人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1、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2、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需方签订服务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提供优质的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服务质量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改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3、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招标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4、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投 标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年 月日附件11青海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致: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为了科学、诚实、客观、公正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一、参加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二、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供应商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不围标、不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产品、不以次充好。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加盖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不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认真、全面地履行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不折不扣地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接受进入供应商“黑名单”和投标(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理。本承诺是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承诺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章) 年 月 日附件12投标保证金(将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或银行开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交款证明复印件粘贴后加盖公章)。附件13有关资格情况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称(资格)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资质等级其中注册执业资格人员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他经营范围(附相关批准资料)备注附件14近三年的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资金量委托单位业务开展起止日期备注12345678910111213注:1、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资产处置工作的全部资料,并提供委托协议书。否则,不予认可;2、近三年的业绩是指2011年1月1日至今的业绩。附件15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序号姓名专业职称证书编号专业技术资格执业年限注册单位有无违规记录12345678910111213141516注:1、随本表按顺序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2、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扩充行列填写。3、此表须经行业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确认。 附件16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序号姓名执业资格执业证书编号专业技术资格执业年限注册单位有无违规记录12345678910111213141516注:1、随本表按顺序提供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2、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扩充行列填写;3、此表须经行业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确认。附件17资产权处置方案提供开展国有资产处置过程中,采取的处置程序、步骤、人员配备、时间安排等方面的方案。附件18投标人内部管理状况一、内部组织机构图;二、内部工作章程;三、内部工作流程图;四、内部管理制度;五、内部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六、内部人事管理制度;七、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请各投标人按以上内容提供相关资料,格式可由投标人自定。第五部分 国有资产处置相关要求一、拍卖企业按不高于成交价5%的比例向买受方收取佣金。二、拍卖企业须按照委托方要求完成拍卖任务,且在资产处置公示期满后,5-10个工作日内将资产处置价款通过非税收入系统直接缴入省级国库,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三、拍卖企业在交易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资产处置成交报告书》(附非税收入通知书、成交鉴证书、处置笔录等资料),交省财政厅资产管理处备案。四、省财政厅资产管理处按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规定从部门预算中安排支付拍卖企业佣金,每半年结算一次,拍卖企业不得从收入中直接扣取相关费用。 五、拍卖成交后,拍卖企业应积极协助买受人办理相关移交过户手续。六、拍卖企业应自行踏勘拍卖标的物,自行承担一切费用和经营风险。七、拍卖企业发布拍卖公告应选择在全省有影响的媒体或合法的网络平台上发布。八、拍卖企业应当通过制度建设,增强执业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依据有关规定保存原始凭证、执业记录、账簿和中介合同。青海省政府采购招 标 文 件标书编号:青政采公招字(QC)2013-108项目名称:采购具有拍卖资质的拍卖企业采购单位:青海省财政厅2013年12月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目录第一部分投标人投标前须知2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3(一)说明31.适用范围、采购依据32.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人33.投标费用3(二)招标文件说明44.招标文件的构成45.招标文件的澄清46.招标文件的修改4(三)投标书的编制47.投标书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58.投标报价及币种59.投标书构成510.投标书格式511.服务承诺612.相关资格证明文件613.投标保证金614.投标有效期715.投标书份数和签署7(四)投标书的递交716.投标书的密封和标记717.递送投标书的地点、截止日期818.投标书的撤回8(五)开标与评标819.开标8(六)评标方法和定标920.评标委员会921.评标工作程序922评标办法11(七)中 标1223.推荐中标候选人12(八)授予合同1224.中标通知1225.中标人提供服务的有效期1326.签订合同13(九)废标1327.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3(十)处罚1328.处罚情形14(十一)其他14第三部分政府采购合同文本样式15第四部分投标书格式17投 标 函18开标一览表19服务承诺20拍卖场地情况2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2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3财务状况和银行资信证明24关于资格的声明函25投标人承诺函26青海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27投标保证金28有关资格情况29近三年的业绩一览表30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一览表31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一览表32国有资产处置方案33投标人内部管理状况34第五部分国有资产处置相关要求35 第一部分投标人投标前须知序号内容 1项目名称:采购具有拍卖资质的拍卖企业2标书编号:青政采公招字(QC)2013-1083采购执业机构: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4采购内容:有资质、信誉好、专业能力好、电子化程度高、管理规范、制度健全、有相当工作经验,能够为省内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提供服务的拍卖企业。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内容。5标书购买地址: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西宁市黄河路30号)标书购买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6140806标书购买截止时间:2014年1月 10日17:30时前6招标文件售价:陆佰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一概不退。7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期前投标人向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西宁市建行城西支行帐号:
****************75408投标书送达地址: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西宁市黄河路30号)投标截止期:2014年1 月21日上午9:00前。9投标书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标书(光盘)1份。10开标时间: 2014年1月21日上午9:00整。11开标地点: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西宁市黄河路30号)12签订合同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由采购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购买服务合同,并报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备案。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采购依据1.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在采购过程中所涉及的内容。1.2 采购依据:青海省财政厅下达的采购计划。2.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人2.1本项目按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组织采购。2.2合格的投标人:(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条件;(2) 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3) 持有工商部门签发的营业执照,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4) 投标人的经济实力足以承担投标项目的经济责任;(5) 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经营场所,具有提供本地化服务的条件和能力;(6) 具备资质、属中拍协会员,能够为省内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提供服务的拍卖企业,并具有合法规范的电子化竞价信息平台,在青海省境内注册登记; (7) 具有专业知识背景,且取得相关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队伍;(8) 具有良好的执业信誉。近三年(2010年至今)来没有发生重大工作失误、违法违规以及违反执业道德等不良记录;(9) 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质量控制制度;(10) 已在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登记备案,且签订了《青海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11)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书。若不同投标机构之间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取消投标资格。A、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B、直接或间接持股50%以上的控股公司。3.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对投标人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说明4.招标文件的构成4.1招标文件包括:(1)投标人投标前须知(2)投标人须知(3)政府采购合同文本样式(4)投标书格式(相关附件)(5)采购项目要求(6)采购过程中发出的更正和补充文件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列示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内容。如果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对招标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根据相关法规要求,此类投标将被拒绝(视为无效投标)。5.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招标文件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电报等)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6.招标文件的修改6.1在投标截止期前,无论何种原因,招标人均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澄清。6.2招标人对已发出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澄清的,应当在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15日前,在以往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收受人。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招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可以根据有关规定顺延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三)投标书的编制7.投标书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书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此投标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7.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书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公制。8.投标报价及币种8.l投标报价必须包括:提供处置国有资产服务工作发生的全部费用。8.2开标时,投标书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书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书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书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8.3投标报价应注明有效期,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8.4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所有内容,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8.5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评标过程中不得调整。8.6投标币种是人民币。9.投标书构成投标人编写的投标书应包括下列部分:(1)按照第10条要求填写的投标书格式;(2)按照第11条要求在服务方面以书面形式所做出的服务承诺以及对用户优惠条件的说明;(3)按照第12条要求出具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能力;(4)关于投标内容所采用的服务标准及方法的说明;(5)关于投标内容工作时间、工作进度等方面的说明;(6)投标单位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注:投标人须按上述内容、顺序编制投标书,同时编制目录、页码。10.投标书格式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书格式,分别填写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附件1至附件18的内容。以上表格中应分别注明所提供服务的相关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和加盖公章。11.服务承诺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具体要求做出响应。12.相关资格证明文件12.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12.2投标人应填写并提交招标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凡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开标时须携带原件备查),包括:(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书(按要求的统一格式,正本为原件),同时提供投标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复印件;(2)★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按要求的统一格式,正本为原件);(3)★投标人承诺函(按要求的统一格式,正本为原件);(4)★投标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资质证、许可证书等复印件;(6)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同时附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针对投标单位出具的资信证明资料;(7)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8)投标人服务承诺;(9)近年来的工作业绩(特别是2010年以来办理处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工作业绩);(10)经营许可及执业人员情况(提供经营范围的证明资料、执业的人员中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1)投标单位内部管理状况;(12)近三年发生的经济行为不当等方面的情况;(13)项目执行良好的用户证明;(14)国有资产处置方案。13.投标保证金13.1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缴款证明作为投标书的内容一并提供。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用于因投标人的行为使本次招标活动受到损失的抵顶。本次招标活动中未中标且投标人未发生过失行为的,招标人在法定期限内退还投标保证金。13.2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或汇票方式直接缴入“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银行帐户(不收现金)。13.3投标企业投标签到时,需出示“投标保证金缴款证明”原件作为投标单位参加投标的资格证明。同时将缴款证明复印件盖章后装订在投标书中,否则招标人将视其为不响应招标要求而予以拒收,并将投标书退回投标人。投标人投标签到时,须将投标保证金缴款证明、电子标书(电子标书与书面投标书内容必须完全相同,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签字、盖章)一并提交,否则,视为投标无效。13.4预中标人公示期满后,向中标或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13.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至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第25条规定签订合同;(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4.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30个工作日。15.投标书份数和签署15.1投标人须提交一式五份投标书(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书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发生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书统一使用A4幅面的纸张印制,左侧胶装,其他方式装订的投标书一概不予接受(属无效投标)。15.2投标书的正、副本均需打印,并由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和加盖公章。15.3投标书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须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15.4要求投标人提交电子标书(光盘)一份,并在光盘上做**项目投标书和投标单位名称标签。 (四)投标书的递交16.投标书的密封和标记16.1投标人应将投标书正、副本分别封装在统一印制或自行定制的“投标专用袋”中,并按要求标明招标文件编号、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企业的名称等。16.2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用信封单独密封1份“开标一览表”(需加盖公章),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再装入“投标专用袋”(正本)中密封。16.3电子标书(光盘)单独放入信封袋中,加贴封签,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投标签到时与投标保证金缴款证明(原件)一并提交。16.4密封后的投标书均应:(1)按“投标人投标前须知”注明的时间、地址送达;(2)投标专用袋用“于2014年1 月21日上午9:00 时之前不准启封”的标签密封。16.4如果投标人未按第16.1-16.4条要求将投标书密封或在密封袋上加写标记的,招标人将视为无效投标。16.5投标人以电报、电话、传真形式投标的,招标人概不接受。17.递送投标书的地点、截止日期17.1投标书的递交地点与开标地点相同。17.2所有投标书都必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开标地点。17.3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书。18.投标书的撤回允许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撤回投标(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投标截止期后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标与评标19.开标19.1招标人按本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招标开标。投标方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弃权。19.2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欢迎采购管理、纪检监察等部门现场监督开标和监督评标活动。19.3开标时,由投标人检查投标书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书的其他主要内容。19.4开标时,投标书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书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若投标方拒绝接受,则投标亦将被拒绝。19.5 唱标后,由投标方对所投项目报价进行确认。19.6开标过程有专人记录,并存档备查。(六)评标方法和定标20.评标委员会20.1 招标人将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0.2评标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投标书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独立作出评价;(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书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3)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4)对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人员和机构进行举报或投诉。20.3评标专家及评标委员会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评委责任;(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对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5)配合纪检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工作;(6)解答投标供应商及有关方面的质疑。20.4评审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21.评标工作程序21.1本次招标采取综合评分的评标办法。进入评标阶段后,招标人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由评标委员会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负责审议所有投标书,并按先初审、后复审的程序对投标书进行评审、评分。21.1.1 本次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投标价格、商务评价、内部管理、专业人数、拍卖场所、电子化程度及经营能力等,对以上方面进行综合评审。21.1.2 除投标价格因素外,评标委员会应依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分标准和评分办法独立对其他因素进行比较打分。21.2初审阶段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投标书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方面出现的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21.2.1实质性偏离是指投标书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以下情况属于实质性偏离,投标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或未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2)未按第10款、第12.2款中(1)-(5)规定提供相关资料的;(3)投标书内容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4)投标书编排混乱、且擅自修改招标文件格式内容的;(5)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资质条件的;(6)投标人的经营范围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7)未按第13.3款规定提交电子标书或电子标书内容和格式不符合要求的;(8)投标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9)投标报价不满足预算控制额度的;(11)评标委员会认为应按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况;(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1.2.2非实质性偏离是指投标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但在部分可允许范围内存在一些不规则、不一致、不完整的内容,通过澄清、说明后这些内容不会改变投标书的实质性。以下情况属于非实质性偏离:(1) 投标书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2) 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3) 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4) 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5) 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投标书有上述(1)-(4)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澄清、说明。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不得超出投标书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书的实质性内容,并由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按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等候答疑,并对评委提出的质疑做出应答(如不在场则视为自动放弃)。应答期间,投标人拒绝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做出澄清、说明,或澄清、说明的内容也不能说明问题的,视为投标书制作不规范,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按每一项非实质性偏离进行扣分处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的内容不予接受。21.2.3、在投标书初审、复审过程中,如果出现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书面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中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21.3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将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书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方面的综合比较与评价。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作为预中标人。22评标办法22.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评标内容分为投标报价、商务评价和内部管理及经营能力情况三部分(满分100分)。22.2评分标准和分值分配:评分项目评分项目满分分值评标要点及说明投标报价(30分)收取佣金比例(%)(简称缴费率)20“收取佣金比例”是指按照有关法规的收费标准基础上的实际收费比例(不得高于5%)。评标基准收费比例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收费佣金比例最低的为基准价,其分值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收取佣金比例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收取佣金比例得分=(评标基准收费比例/投标报价收费比例)X20% X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项目执行天数10“项目执行天数”是指投标人对委托方要求完成拍卖工作的实际工作天数。本招标文件确定处置国有资产的工作天数是5-10个工作日,各投标人报出的工作天数中,最短的工作天数为满分,其余投标人的工作天数得分按每延长1个工作日扣1分的方法计算,直至该项分值扣完。商务评价(30分)财务状况6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复印件。完全满足得6分;缺一项扣3分。缴纳税收和社保记录6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社保记录证明。完全满足得6分;缺一项扣3分。近年来的业绩10提供自2010年以来的资产处置工作的业绩证明材料。提供5项以上(含5项)的得10分;提供5项以下的每少一项扣2分,不提供不得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包括委托协议书在内的资产处置工作的全部资料。服务承诺6指开展资产处置工作中,对委托人提供的制度建设、专业咨询、质量控制、跟踪反馈及优惠条件等方面的服务。按提供服务优劣程度依次得6分、4分、2分;没有承诺的不得分。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2完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排投标文件的得2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排的不得分。内部管理及经营能力情况(40分)资产处置方案的合理性6提供的资产处置方案须程序严密、步骤完整。按优劣程度依次得6分、4分、2分;没有处置方案的不得分。拍卖场地6投标人提供自有拍卖场地(不含办公场地),自有拍卖场地面积大于200平方米的得6分;自有拍卖场地面积小于200平方米的得3分;没有自有拍卖场地或不提供的不得分。内部管理情况8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详尽的内部管理情况,按提供优劣程度依次得8分、5分、3分;不提供不得分。专业技术职称人数10拥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10人以上(含10人)的得10分;拥有10人以下的每少1人扣1分;没有的不得分。执业资格人数10拥有本专业注册级执业资格10人以上(含10人)的得10分;拥有10人以下的每少1人扣1分;没有的不得分。(七)中 标23.推荐中标候选人23.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定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按实际投标单位数的50%选取入库。若得分相同,按业绩大小、执业能力、内部管理等因素的顺序按其得分的高、低确定入库机构。23.2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按照事先确定的评标办法直接确定预中标人。23.3第一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采购人可以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如第二中标候选人有上述情形的,则依此类推。(八)授予合同24.中标通知24.1予中标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4.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4.3《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25.中标人提供服务的有效期本次确定的中标人形成我省的拍卖机构库,有效期为1年(以签发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计算)。26.签订合同26.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书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6.2中标方在法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按违约处理。同时,采购机构可依评标排序重新选定中标人,并协调双方签订采购合同。26.3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否则,《中标通知》失效。26.4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订立合同的条件,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6.5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书、《中标通知书》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九)废标27.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招标人应当将废标理由以书面形式发布公告。(十)处罚28.处罚情形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纪检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部门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书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十一)其他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第三部分政府采购合同文本样式合同编号:2013-(QC)-405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青海省财政厅下达的采购计划和2014年1月21日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青政采公招字(QC)2013-108的采购结果,确定乙方为青海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中介机构的入库单位,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第一条:协议价格收取佣金比例 % 。第二条 协议有效期:从签定协议之日起至20**年**月**日。第三条签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确定资产处置工作目的和具体要求;2.对乙方资产处置工作质量进行检查;3.对资产处置工作报告进行审核;4.按协议规定支付相关费用。(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按照资产处置工作的有关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实施国有资产处置工作;2.对国有资产处置报告的客观性、准确性、真实性负责;3.按协议规定收取评价费用。第四条资产处置工作费用与支付方式经双方协商,按委托国有资产处置工作的具体情况确定费用,于资产处置工作结束并提交报告后一次性支付。第五条违约责任甲方未按本协议规定支付资产处置费用的,乙方有权终止资产处置工作。乙方未按协议规定进行资产处置工作的,甲方可视具体情况拒付部分或全部评价费用。第六条履约保证金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时,可按规定由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具体数额和管理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第七条其他事项若有其他未定或特殊事项,可事先在协议中明确,事先在协议中未能明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协议的生效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本协议一式八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省政府采购中心执四份。3、相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地址: 地 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帐号:履约监督部门: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负责人:经办人:合同备案时间:年月日 第四部分投标书格式附件1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投 标 书标书编号:青政采公招字(QC)2013-108项目名称: 采购具有拍卖资质的拍卖企业采购单位:青海省财政厅投标单位:投 标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年 月日附件2投 标 函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我们收到青政采公招字(QC)-2013-108号招标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代表(姓名、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投标方名称、地址)提交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和电子标书(光盘)一份。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我方已详阅全部招标文件内容,包括修改条款有关附件,承诺对其完全理解并接受。2、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30日内有效。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签约的,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3、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评标办法。4、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投标方法人代表姓名: 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投 标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年 月日附件3 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收费佣金比例(%)项目执行天数 (工作日)备 注采购具有拍卖资质的企业天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2、收费佣金比例不得高于5%。3、“工作天数”是指投标人对委托方要求完成拍卖工作的实际工作天数。本招标文件确定的对单项国有资产处置的工作天数是5-10个工作日(按工作日计)。4、此表须单独密封,封装在投标专用袋(正本)内,以便唱标。投 标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年 月日附件4服务承诺(投标人应按不低于招标项目要求的条款做出详细的制度建设、专业咨询、质量控制、跟踪反馈及优惠条件等方面的服务)。 投 标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年 月日附件5拍卖场地情况投标人应提供拍卖场地(不含办公场地)的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协议)、建筑规模等相关证明资料。 投 标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年 月日附件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致: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法定代表人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具本情况:性别:年龄: 民族: 地址: 身份证号码: (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投标人: (公章) 年 月 日附件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 (委托代理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年月日止。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职务:职务:(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投 标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年 月日附件8财务状况和银行资信证明 “财务状况表”须附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同时附近三个月银行针对投标企业出具的资信证明资料(含本单位在开户行的存款、贷款余额和资信等级)。附件9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致: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贵方2014年月日青政采公招字(QC)-2013-108,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 (服务名称),并证实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1、由工商局签发的我方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一份。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我方出具的机构资格相关证明资料。4、我方公司简介。5、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及其服务质量认证证明复印件,证明本企业服务质量过硬的有关证书或资料复印件。6、银行资信等级证明文件和第三方财务状况审计报告。7、业绩补充材料。8、近三年经济行为受到起诉情况(如果有的话)。9、其它文件和资料。10、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是真实的、准确的。如有虚假,我方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授权签署本资格文件人(签字):职务:传真: 电话: 邮编:附件10投标人承诺函致: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很荣幸能参与上述项目的投标。 我代表(投标人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1、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2、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需方签订服务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提供优质的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服务质量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改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3、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招标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4、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投 标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年 月日附件11青海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致: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为了科学、诚实、客观、公正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一、参加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二、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供应商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不围标、不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产品、不以次充好。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加盖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不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认真、全面地履行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不折不扣地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接受进入供应商“黑名单”和投标(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理。本承诺是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承诺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章) 年 月 日附件12投标保证金(将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或银行开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交款证明复印件粘贴后加盖公章)。附件13有关资格情况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称(资格)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资质等级其中注册执业资格人员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他经营范围(附相关批准资料)备注附件14近三年的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资金量委托单位业务开展起止日期备注12345678910111213注:1、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资产处置工作的全部资料,并提供委托协议书。否则,不予认可;2、近三年的业绩是指2011年1月1日至今的业绩。附件15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序号姓名专业职称证书编号专业技术资格执业年限注册单位有无违规记录12345678910111213141516注:1、随本表按顺序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2、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扩充行列填写。3、此表须经行业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确认。 附件16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序号姓名执业资格执业证书编号专业技术资格执业年限注册单位有无违规记录12345678910111213141516注:1、随本表按顺序提供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2、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扩充行列填写;3、此表须经行业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确认。附件17资产权处置方案提供开展国有资产处置过程中,采取的处置程序、步骤、人员配备、时间安排等方面的方案。附件18投标人内部管理状况一、内部组织机构图;二、内部工作章程;三、内部工作流程图;四、内部管理制度;五、内部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六、内部人事管理制度;七、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请各投标人按以上内容提供相关资料,格式可由投标人自定。第五部分 国有资产处置相关要求一、拍卖企业按不高于成交价5%的比例向买受方收取佣金。二、拍卖企业须按照委托方要求完成拍卖任务,且在资产处置公示期满后,5-10个工作日内将资产处置价款通过非税收入系统直接缴入省级国库,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三、拍卖企业在交易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资产处置成交报告书》(附非税收入通知书、成交鉴证书、处置笔录等资料),交省财政厅资产管理处备案。四、省财政厅资产管理处按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规定从部门预算中安排支付拍卖企业佣金,每半年结算一次,拍卖企业不得从收入中直接扣取相关费用。 五、拍卖成交后,拍卖企业应积极协助买受人办理相关移交过户手续。六、拍卖企业应自行踏勘拍卖标的物,自行承担一切费用和经营风险。七、拍卖企业发布拍卖公告应选择在全省有影响的媒体或合法的网络平台上发布。八、拍卖企业应当通过制度建设,增强执业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依据有关规定保存原始凭证、执业记录、账簿和中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