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妇幼保健院锅炉房改造成一层药库二层档案室工程及营养食堂改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香河县妇幼保健院锅炉房改造成一层药库二层档案室工程及营养食堂改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香河妇幼保健院锅炉房改造成一层药库二层档案室工程及营养食堂改建工程项目经主管部门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一名中标人。
一、项目概况:
招 标 人:香河县妇幼保健院
项目名称:香河县妇幼保健院锅炉房改造成一层药库二层档案室工程及营养食堂改建工程项目
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招标内容:工程施工及质保服务
工期:30日历天
最高限价:441032.57元(人民币)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本项目的承揽能力;
2、投标单位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拟投入本项目的单位必须为此项目委派项目经理,且此项目经理在执行合同期间不得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投标人信用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招标人或代理公司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天眼查”等系统查询);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包含: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3、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违法行为,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者被限制承接业务(提供承诺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具备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3.资质等级证书(副本);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报名)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授权代表报名)。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上证件不全者不予受理)到廊坊市建国道东方新天地3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时间:2021年 10 月 11 日至 2021年 10月 15日,每天9:00-11:0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公休及节假日除外)。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暨开标时间:2021年 11 月 2 日下午 15 时00 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地点:香河妇幼保健院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2021年 11 月 2 日下午 15 时00 分(北京时间)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网站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单位:香河县妇幼保健院
地址:香河县新开街32号
联系人:崔建国,****-*******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良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廊坊市建国道东方新天地3楼
联系方式:吴建新********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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