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周文化景区花卉观赏园园区道路及围栏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岐山县周文化景区花卉观赏园园区道路及围栏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岐山县周文化景区花卉观赏园园区道路及围栏建设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岐山县岐伯路北段(凤鸣花园老区9号楼103室)购买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0-21 14: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FCG-岐山县-2021-00015

2、项目名称:岐山县周文化景区花卉观赏园园区道路及围栏建设项目

3、预算金额:1,400,000.00元

4、最高限价:

第1包:997,057.77元;

第2包:306,917.20元;

5、采购需求:

第1包: 岐山县周文化景区花卉观赏园园区道路及围栏建设项目(一包), 1 项,预算金额:1,080,000.00,项目概况:用透水砖建设园区3米宽主干道路929米;2米宽生态步道196米,1.5米宽步道1475米。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园林绿化道路

第2包: 岐山县周文化景区花卉观赏园园区道路及围栏建设项目(二包), 1 项,预算金额:320,000.00,项目概况:1、在园区上山路两侧建设1.6米高丝网围墙900米。2、用竹子对园区牡丹、月季、连翘等9个主题园进行围挡,长度1955米。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园林围栏及围网

6、合同履行期限:2021-10-22 08:00:00至 2021-11-30 18: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的身份证证明;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或2020年中任意一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1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已缴纳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1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授权代表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 8)一包、二包:供应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企业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9).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10)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需在公告期之后); 11) 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凭证为准); 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10-15 17:00:00止

地点:岐山县岐伯路北段(凤鸣花园老区9号楼103室)购买文件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第1包: 岐山县周文化景区花卉观赏园园区道路及围栏建设项目(一包),标书金额: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第2包: 岐山县周文化景区花卉观赏园园区道路及围栏建设项目(二包),标书金额: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请在2021年10月11日至10月15日上午 9:00-12:00,下午15:00-18:00内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托人在本公司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企业资质原件及扫描件加盖公章资料一套,在岐山县岐伯路北段(凤鸣花园老区9号楼103室)购买文件。 请参于本项目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登记入库。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10-21 14:30:00

地点:岐山县凤鸣国际酒店三楼三号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153*****963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岐山县飞播管理站

地址:岐山县朝阳路55号

联系人:岐山县飞播管理站

电话:0917—*******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153*****963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远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友谊东路6号新兴翰园B座2-163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远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0日

岐山县周文化景区花卉观赏园园区道路及围栏建设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岐山县岐伯路北段(凤鸣花园老区9号楼103室)购买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0-21 14: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FCG-岐山县-2021-00015

2、项目名称:岐山县周文化景区花卉观赏园园区道路及围栏建设项目

3、预算金额:1,400,000.00元

4、最高限价:

第1包:997,057.77元;

第2包:306,917.20元;

5、采购需求:

第1包: 岐山县周文化景区花卉观赏园园区道路及围栏建设项目(一包), 1 项,预算金额:1,080,000.00,项目概况:用透水砖建设园区3米宽主干道路929米;2米宽生态步道196米,1.5米宽步道1475米。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园林绿化道路

第2包: 岐山县周文化景区花卉观赏园园区道路及围栏建设项目(二包), 1 项,预算金额:320,000.00,项目概况:1、在园区上山路两侧建设1.6米高丝网围墙900米。2、用竹子对园区牡丹、月季、连翘等9个主题园进行围挡,长度1955米。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园林围栏及围网

6、合同履行期限:2021-10-22 08:00:00至 2021-11-30 18: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的身份证证明;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或2020年中任意一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1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已缴纳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1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授权代表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 8)一包、二包:供应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企业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9).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10)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需在公告期之后); 11) 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凭证为准); 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10-15 17:00:00止

地点:岐山县岐伯路北段(凤鸣花园老区9号楼103室)购买文件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第1包: 岐山县周文化景区花卉观赏园园区道路及围栏建设项目(一包),标书金额: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第2包: 岐山县周文化景区花卉观赏园园区道路及围栏建设项目(二包),标书金额: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请在2021年10月11日至10月15日上午 9:00-12:00,下午15:00-18:00内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托人在本公司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企业资质原件及扫描件加盖公章资料一套,在岐山县岐伯路北段(凤鸣花园老区9号楼103室)购买文件。 请参于本项目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登记入库。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10-21 14:30:00

地点:岐山县凤鸣国际酒店三楼三号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153*****963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岐山县飞播管理站

地址:岐山县朝阳路55号

联系人:岐山县飞播管理站

电话:0917—*******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153*****963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远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友谊东路6号新兴翰园B座2-163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远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0日

标签: 园区 花卉 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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