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银光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在线组分检测仪招标公告
甘肃银光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在线组分检测仪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在线组分检测仪招标人为甘肃银光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国拨资金10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山西协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在线组分检测仪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标段(包)编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技术规格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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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001" rowspan="1"> | 在线组分检测仪 | 1 | 套 | 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 中标后90天 | 银光公司指定库房 | 800.00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允许代理商投标。
代理商投标要求: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商授权书,集成项目除外。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10日 23时00分00秒至2021年10月17日 23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bid.norincogroup-ebuy.com)注册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01日 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此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5.2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银光路1号甘肃银光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教培中心五楼招标室。
5.3投标人递交的纸质版文件仅作为资料归档使用,如果开标现场平台软件无法获取、解密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则认为此次投标无效,不再使用纸质版投标文件参与评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兵器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norincogroup-ebuy.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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