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红十字会“红十字博爱送温暖”活动物资(大米、食用油)采购项目公示公告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阳江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阳江市红十字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所需的阳江市红十字会“红十字博爱送温暖”活动物资(大米、食用油)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合格的国内报价人提交密封报价。
项目公示网址:阳江市政府采购网(http://yangjiang.gdgpo.com/),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谈判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阳江市红十字会“红十字博爱送温暖”活动物资(大米、食用油)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GX2013YJ1223JZ014
3.项目内容:活动物资采购。
4.采购预算:
包号 | 名 称 | 数量/单位 | 采购预算 |
包一 | 大米 | 1700袋/30斤每袋 | ¥132600.00 |
包二 | 食用油(调和油) | 1900罐/5升每罐 | ¥142500.00 |
(详细内容请参阅谈判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报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超出该上限的投标报价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合格报价人的基本条件:(包一、包二)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年检合格的供应商(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且经营范围包括本采购项目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须在招标代理处登记购买招标文件。
三、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1.项目公示时间:2013年12月24日至2013年12月30日
2.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3年12月24日至2013年12月30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3.获取谈判文件地点:阳江市江城区新江北路12号财智大厦804(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阳江分公司)。
4.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者邮购。(招标文件下载处)
5.谈判文件售价:谈判文件每本人民币150元,邮购需另交50元邮费(售后不退)。
6.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交: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投标报名申请表》(http://www.yj-gzgx.com/下载,或者现场报名填写)。
7.购买谈判文件时请自带U盘拷贝本项目谈判文件电子版。
四、报价人必须提交相应的报价保证金(详细内容请参阅谈判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报价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报价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项目的谈判在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请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谈判会议,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六、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3年12月31日下午2:30~3:00;
2.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13年12月31日下午3:00;
3.评审时间:2013年12月31日下午3:00;
4.递交报价文件及评审地点:阳江市江城区新江北路12号财智大厦804(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阳江分公司)。
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阳江市红十字会
联系人:黄小姐
电 话:137*****616
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阳江分公司
联 系 人:梁小姐
地 址:阳江市江城区新江北路12号财智大厦804
电 话:****-*******
传 真:****-*******
邮 编:529500
电子邮箱:yangjinggx@163.com
十、政府采购机构帐户信息
户 名: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阳江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分行
帐 号:2014 0021 0903 0201 389(用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标书费)
户 名: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阳江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东区支行
帐 号:2014 0025 1900 1068 272(用于交纳投标保证金)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阳江分公司
报 价 人 须 知(一)总则1.说明(1)谈判范围:见本谈判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2)在谈判文件中凡有“★”标识的内容条款被视为重要的响应要求、技术指标要求和性能要求。报价人必须对此作出回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不可以出现任何偏离,如果出现偏离则将被视为无效报价。(3)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如果报价人所投的货物不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谈判小组有权视其报价为无效报价。2.定义及解释(1)货物:指所有的由报价人为满足谈判文件要求而提供的设备、仪表、工具、备件、软件、图纸和其它材料。(2)服务:指报价人提供的货物供应、安装、调试、验收、保障服务、技术支持及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以及其他伴随服务。(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4)国际知名品牌:系指报价人提供货物的生产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生产经营管理规范,产品质量在行业中领先,在国际市场同类产品中具有一定销售规模的自有品牌。(5)采购人:阳江市红十字会。(6)报价人:报价人是响应谈判、参加报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7)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阳江分公司。(8)谈判小组:谈判小组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谈判评审工作的临时性机构(其成员称为评委)。(9)日期:指公历日。(10)时间:指每天24小时制。(11)合同:指由本次谈判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12)谈判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谈判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13)谈判文件中所规定的“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文件和电讯文件形式,既含手写、打印或印刷的文字资料形式,也包括电报、传真等通讯形成文件。3.★合格报价人的基本条件(1)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函》的规定。4.纪律与保密事项(1)凡参与谈判工作的有关人员均应自觉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得谈判文件的潜在报价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谈判报价的其他情况。(2)谈判开始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谈判意见等,均不得向报价人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3)除报价人被要求对报价文件进行澄清外,从谈判开始至收到《成交通知书》或《成交结果通知书》期间报价人不得就与其报价文件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谈判小组、采购代理机构以及采购人联系。(4)从谈判开始至签订合同期间,报价人试图在谈判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谈判小组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或对采购人的比较及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报价文件被拒绝。(5)报价人不得串通作弊,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报价人,扰乱招标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6)获得本谈判文件者,应对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谈判采购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要求,谈判完毕后,报价人应归还谈判文件中的保密的文件和资料。(7)由采购人向报价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他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其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谈判完毕后,应采购人要求,报价人须归还采购人认为需保密的文件和资料,并销毁所有相应的备份文件及资料。5.保证(1)报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资料和数据的真实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报价人知悉(1)凡参加本次谈判的报价人被视为已充分认识和理解了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影响事项和困难、风险等情况。(2)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7.报价费用(1)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报价文件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的所有费用,不论谈判报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谈判文件8.谈判文件构成(1)要求提供的货物、服务、谈判过程和合同条件在谈判文件中均有说明。谈判文件包括: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第五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9.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报价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其在收到的对谈判文件的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寄送给每个购买谈判文件的报价人(答复中包括相关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2)在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报价人提出的需澄清问题时向报价人发修改文件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3)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报价人,该澄清和修改文件也是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报价人具有约束力。(4)报价人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发给的任何澄清和修改文件时,都应在收到后立即以书面形式(签名确认及加盖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5)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延长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和谈判评审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在推迟了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的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报价人受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6)在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内容如有实质性的变更,谈判小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与谈判的报价人。若报价人对此类实质性变更不予接受,可以要求退出谈判,否则将被视为接受此变更并受其约束。(三)报价文件的编制10.报价语言及计量(1)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以及报价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报价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报价人提供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2)除在谈判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报价人在报价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11.报价文件的构成?报价函(格式见表5-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表5-2)?报价一览表(格式见表5-3)?详细报价清单(格式见表5-4)?重要指标响应表(格式见表5-6)?报价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表5-7)?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见表5-8) ?2011年以来完成的同类项目一览表(格式见表5-9)?售后服务计划(格式见表5-10)?报价保证金退还说明格式(格式见表5-12)?成交服务费承诺书(格式见表5-13)?其他资格证明材料根据谈判文件的有关技术指标和要求,报价人提供必要的技术方案,应包括以下:?技术规格、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表5-5)?技术方案、产品说明(可以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主要产品中文说明书、彩页、照片,产品资料附件)及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而且符合谈判文件的规定);?采购人配合内容(格式见表5-11)等;?报价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技术资料(1)报价人有义务按照以上构成要求将报价文件编上页码并装订成册,不得出现重页和缺页的现象。12.报价说明(1)报价人应按谈判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报价明细表。(2)报价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3)报价人报价包含一切税费;报价人相应自行增加系统正常、合法运行及使用所必需但谈判文件没有包含的所有部件、版权、专利等一切费用,如果报价人在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并签署合同后,在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工作中出现硬件、软件等的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13.报价货币(1)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价格用人民币报价。14.证明报价人合格资格的文件(1)报价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本次谈判报价和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以及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并作为其报价文件的一部分。(2)报价人提交的被确定为成交人后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满足谈判文件中的相关资格要求。(3)证明货物和服务与谈判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包括货物的主要指标、性能和系统安装调试、验收的详细说明。15.报价保证金(1)报价人必须提交金额为:¥ 2,7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元整)报价人按规定交纳的报价保证金作为其报价文件的一部分。未按规定提交报价保证金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2)报价保证金必须在2013年12月31日下午5:00之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帐户上,并在递交报价文件时,递交银行划款单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3)已递交了报价保证金的报价人因故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则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并说明不能参与投标的原因,否则其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4)报价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报价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在因报价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以没收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5)报价保证金以银行划帐方式提交,应同时满足下列规定:收款人: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阳江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东区支行帐号:2014 0025 1900 1068 272(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6)凡没有根据报价人须知的规定随附报价保证金的报价,将视为非响应性报价予以拒绝。(7)未成交的报价人的保证金,将在报价有效期满后或在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本谈判项目合同签字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8)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的退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a)成交供应商按《报价人须知》规定签订合同。b)成交供应商按《报价人须知》规定支付了成交服务费。c)如果成交供应商拒绝支付规定的成交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有权在报价人所交的报价保证金中扣除全部费用,同时保留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9)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a)报价人已递交报价书,并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报价文件有效期满之前,撤回其报价文件。b)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报价人须知》规定签订合同放弃成交,或未能按《报价人须知》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c)在谈判期间用不正当手段影响谈判结果。16.报价有效期(1)报价文件应在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当日后的60天内保持有效。(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报价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报价人延长有效期,延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报价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同意延期的报价人原报价有效期内应享之权利及应负之责任不改变,并相应延续。(3)报价有效期比规定期限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报价而予以拒绝。17.报价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报价人应准备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和与报价文件内容相同的电子报价文件一份(软盘/光盘,封面注明公司名称和项目编号),在每一份报价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2)报价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具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在正本上要求的地方签字,并加盖骑缝章,副本可通过正本复印。(3)报价文件正本均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法定代表人或经过正式授权并对报价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4)报价文件副本,所有资料都可以用报价文件的正本复印而成。(5)报价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均须由报价人加盖报价人公章。(6)报价文件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报价文件的签字人用姓氏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7)在谈判文件中已明示需盖章及签名之处,报价文件正本均须加盖报价人公章,并经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8)传真和电传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18.知识产权(1)报价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软件及服务或货物、软件及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采购人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2)报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四)报价文件的递交19.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正本和电子报价文件一起封装,副本三份一起封装,在每一封口处加盖公章,封套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2)封套均应按以下要求标记:“递交: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阳江分公司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项目编号) 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的字样。(3)封套均应写明报价人名称和地址,以便如果其报价被宣布为“迟到”报价时,能原封退回。(4)如果封套未按本须知的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5)报价保证金划款单(复印件)和退保证金说明(原件)一起封装,封套标明项目编号、报价人名称及“报价保证金”字样。20.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1)本次谈判的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见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邀请函》的规定;(2)本次谈判的报价文件递交时间见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邀请函》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报价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规定的截止时间。(3)在推迟了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的情况下,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报价人受报价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第一次截止时间。21.迟交的报价文件(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第一次报价截止时刻后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22.报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报价人在递交报价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报价文件,但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规定的第一次报价截止期之前,收到修改包括替代或撤回的书面通知。(2)谈判期间应谈判小组要求所作的报价修改和最终报价应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递交。(3)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前报价人可以撤回报价,但在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之后不允许撤回报价。(五)报价文件的谈判和评审23.谈判小组(1)本次竞争性谈判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组建谈判小组。(2)谈判小组依采购有关法规以及谈判文件的规定,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对报价文件进行审查,与单一报价人分别进行商务、技术和价格的谈判,谈判的轮次依实际情况确定。谈判小组并按校核后的各报价人的报价从低到高排序得出名次,推荐各第一名的报价人为成交候选人(若报价相同,按本谈判文件第二部分“报价人须知”的第二十七条规定执行)并提交评审报告。(3)评审有关记录由谈判小组成员签名,存档备查。24.评审原则(1)评审基本原则:谈判小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政府采购的有关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进行谈判及评审。(2)谈判小组将按照规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报价文件进行最终评审和比较。如各评委结论不一致时,谈判小组的结论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确定。(3)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报价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4)除非在谈判中谈判小组对用户需求内容作了调整增加,或对采购内容作了实质性变更,否则采购人不接受高于前面轮次谈判报价的最终报价。(5)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投标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6)评审办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25.评审步骤(1)评审步骤规定:?第一阶段:谈判小组对每个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初步审阅。?第二阶段:谈判小组集中与单一报价人分别进行谈判(谈判的内容主要是对报价方案的澄清、修正、补充、确认以及价格调整等。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价人)。如谈判小组认为有必要,可进行二轮及以上轮次的谈判。?第三阶段: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报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包括最终澄清方案、报价及有关承诺等。?第四阶段:谈判小组对报价人的最终报价进行评议和比较,并从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报价人中根据评审办法推荐成交候选人,谈判小组写出谈判结果评审报告。(2)在谈判过程中,报价人提交的澄清文件和最终报价文件,由报价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报价人应受其约束。26.符合性评审(1)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对报价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检查报价文件提交的内容是否齐全、签署是否合格、是否满足谈判文件的要求、是否能证明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任务、是否按谈判文件的要求作出了相应的承诺。(2)报价文件出现下列情况时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a)报价人不符合合格报价人的基本条件;b)报价人未提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c)报价有效期不足的;d)主要技术规格和参数不满足用户技术规格书中要求的以及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e)不接受谈判小组修正的报价总价的;f)谈判中发现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资料不齐和欠缺时,准许其在规定时间(由现场评委共同确定)内补足相应资料。如不能补足,该报价将会由于不符合谈判的基本要求而被拒绝;g)如谈判文件、报价文件没有重大修改,报价人最终报价不允许比此前报价高,否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3)符合性评审标准:详见附表。(4)符合性评审采取评委一人一票,意见不一致时少数服从多数。27.详细评审(1)谈判小组对入围的报价人的报价进行修正得出经过算术错误纠正、折扣、为遗漏和偏差进行的调整以及其它规定的评比因素修正后的评标价,在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在技术和商务部分都能满足谈判文件的前提下,谈判小组将校核后的各报价人的报价从低到高排序。报价相同时,由谈判小组根据报价人注册资金的多少决定,多的为成交供应商;若报价和注册资金均相同的时候,按报价人提供的同类项目业绩数量多少决定,多的为成交供应商。谈判小组推荐最低评标价的报价人为成交候选人,并写出本次谈判的评审报告。(2)价格的核准和评分?谈判小组详细分析、核准价格表,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①若报价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②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③采购人需要的服务和附带备品、配件所需的费用,如果报价人是另外单独报价的话,评分时计入报价;④如某报价人项目报价有漏项,采用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报价人中该项报价最高的价格计入总报价后进行评分,但此价格不作为成交价格。若该报价人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合同价以其原报价为标准;⑤谈判小组认为应该调整的价格。?谈判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报价文件中的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对报价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报价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报价将被拒绝。?报价人最终报价超出项目预算的将不予接受。?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人的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谈判小组有权要求该报价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价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谈判小组认定该报价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对被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报价人以无效报价处理。28.报价文件的修正和澄清(1)为有助于对报价文件的审核、评价和比较,谈判小组可分别要求报价人对其报价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先以口头形式进行,最终以最终澄清方案、报价及有关承诺等书面形式确认。29.成交供应商的确定(1)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2)如果成交供应商不能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及报价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或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以取消该成交供应商的资格并将合同按法律规定授予另一成交候选人,或者依法重新采购及采取其它采购方式。采购人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30.成交结果公告(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阳江市政府采购网(yangjiang.gdgpo.com/)、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yj-gzgx.com)等相关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31.质疑(1)报价人认为谈判过程或评审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在报价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但需对质疑或投诉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收到报价人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2)报价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书》并署名(加盖公章)。《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2)所质疑的政府采购项目,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包括证据资料);3)提起质疑的日期。(3)质疑人进行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质疑人是参与所质疑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2)在质疑有效期内提起质疑;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阳江分公司地址: 阳江市江城区新江北路12号财智大厦804邮编:529500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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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梁小姐(六)授予合同32.资格后审(1)谈判小组保留复核在评审过程中或者审查成交候选单位是否有能力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的权利,包括对成交候选单位的规模、人员、场地、货物等方面的核实或现场考察。如果符合或审查通过,谈判小组将把合同授予该报价人;如果复核或审查没有通过,谈判小组将拒绝其报价,并对下一个候选的报价人能否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复核、审查或重新招标。33.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力(1)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报价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34.成交通知书(1)在报价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用信函的方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报价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5.签订合同(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派遣其授权代表前往与采购人签署合同,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合同原件一份备案。(2)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拒绝签订合同。如成交供应商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来书面函退出,则采购人视为该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有权将本项目重新组织采购或推荐符合采购要求且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36.成交服务费(1)招标代理服务费: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一次性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广东省阳江市物价局阳价函[2011]99号文的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详见供应商须知第35条)。(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为:中标金额(万元)货物类费率100以下1.5%100 - 5001.1%500 - 10000.8%1000 - 50000.5%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货物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按包计费。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 - 100)万元×1.1%=4.4万元(600 - 500)万元×0.08% =0.8万元合计收费=1.5 4.4 0.8=6.7(万元)(3)成交服务费支付时间:成交服务费必须在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按时交纳成交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保留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4)成交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37.谈判文件的解释权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阳江分公司所有。 附表:符 合 性 审 查 表序号报价人资 格 审 查 因 素能否通过进入下一阶段评议报价人符合合格报价人的基本条件报价有效期满足谈判文件要求报价文件资料齐全、签署合格报价是固定价且在预算内和报价方案是唯一的主要技术指标满足用户需求书要求是否按要求提交样品商务、技术无重大偏离或保留是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1234打“×”的原因详细说明:备注:1、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2、表中全部条件满足为通过, 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议。3、是否进入下一阶段评议一栏中应写 “通过”或“不通过”。评委签名: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