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内河港公共作业区PM2.5颗粒物自动在线监控装置询价公告
灌南县内河港公共作业区PM2.5颗粒物自动在线监控装置询价公告
本项目为灌南内河港公共作业区PM2.5颗粒物自动在线监控项目,项目业主为灌南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用债券投资,代建方为灌南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代理单位为:江苏天业代理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
1、项目概况与合同内容
1.1项目概况
灌南县内河港公共作业区项目工程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新集镇孙湾大沟岸线内,采用顺岸布置,码头前沿线布置基本与水流方向平行,建设7个300吨级散货码头(水工结构兼顾500吨级),河流沿岸北侧布置2个300吨级待泊泊位,河流沿岸南侧布置5个300吨级散货码头,工程总投资约1亿元。
1.2合同内容
PM2.5颗粒物自动在线监控设备一套。包括:颗粒物(扬尘检测仪)LED显示屏、4G网络球机
1.3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后7日内完成安装调试,10日内设备可以正常运行。
2、报价人资格要求
①报价人应为独立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
②报价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参加此次询价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纪行为;
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拒绝资质挂靠、转包,一经查实取消报价资格,并拒绝参加本公司所有项目的报价及投标活动。
3、控制价及支付方式
3.1本项目采用限额发包(总价包干),询价人设有控制限价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50000.00),该价格包含监测仪器的日常维护、质量控制、故障维修、年度检修、检定等所需要的一切费用。报价超出询价人设定的控制限价的,询价人不予接受,其报价将被否决。
3.2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设备安装合格正常运行后一次性付款。
3.3本项目招标代理费1000元,由中标人支付。
4、竞标人确定办法
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竞标价法,发包人对资格审查通过者根据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向确定竞标人成交候选人。
5、报价截止时间
5.1 报价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10时30分。
5.2 逾期的报价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
6、报价文件组成(以下材料加盖报价人公章,扫描后发至jstysq@126.om邮箱)
6.1报价函
6.2营业执照复印件
6.3法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
7、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浩
电话:152*****557
电子邮箱:jstysq@126.om
报价函
致:灌南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在研究了灌南县内河港公共作业区PM2.5颗粒物自动在线监控装置询价公告后,我单位愿以人民币 (大写) 元( ¥)的总价,并遵照询价公告的要求,承担该项工作。
一、有关资质证明材料:
1.1报价函
1.2营业执照复印件
1.3法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手机号码:
地址:
报价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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