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南硕放机场餐饮油烟净化设备比选公告
苏南硕放机场餐饮油烟净化设备比选公告
苏南硕放机场餐饮油烟净化设备比选公告
关于餐饮油烟净化设备的比选文件
一、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油烟净化设备(风机) | 符合《无锡市2021年餐饮油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锡大气办〔2021〕13号)相关标准 | 台 | 6 | 标准详见附件三 |
2 | 相关辅材和配件 | 根据现场踏勘自行增添 |
二、产品要求:
1、本次项目比选分为现场踏勘及密封报价两个环节。报价单位需在2021年9月30日前电话报名参加现场踏勘,踏勘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报价最后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
2、餐饮油烟净化设备项目限价11万元整,需要提供项目整体方案、报价设备实物照片或图册及相关材质和技术参数。
3、产品提供方应对产品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如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经处理仍不能解决的,则机场有权退货或要求承包方更换货物。
4、采购物品的报价须包含为本次采购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培训、验收、运行和售后服务及缺陷修复等的费用。
三、报价方式及所需提供材料
1、此次报价为密封邮寄报价(顺丰快递),邮寄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空港七路一号苏南硕放国际机场有限公司行政楼315室(邹峭峰,139*****685),并在快递袋上标注餐饮油烟净化设备报价单。
2、请供应商提供下列资料:
(1)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公章;
(3)公司业绩相关材料:可包括但不限于过往合作过的项目合同、中标函件以及公告说明等。
(4)提供报价单(格式见附件二),加盖公章,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视为废标。
五、其他
1、本项目采取比选综合评分,满足文件要求的报价评分最高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在均满足采购要求的前提下,当两家或多家供应商报价评分相同时,由比选小组综合考虑确定成交供应商。
2、机场公司将根据本次谈判结果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
3、成交供应商须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以报销。
4、单位及联系方式:苏南硕放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空港七路1号;联系人:徐培卿;电话:181*****135。
附件一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我(姓名)系(报价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招标单位)组织的项目(编号:)的招标活动。代理人在报价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代理人无转移委托权。
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身份证号: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报价的无须提供该委托书。
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二
餐饮油烟净化设备报价单 | |||||||||||||
客户名称:苏南硕放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 |||||||||||||
(一)单价报价 | |||||||||||||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 | 不含税总价 | 含税单价 | 含税总价 | 税率 | 备注 | |||
1 | 油烟净化设备(风机) | 符合《无锡市2021年餐饮油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锡大气办〔2021〕13号)相关标准 | 台 | 6 | 价格包含税率,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输费、安装费等 | ||||||||
2 | 相关辅材和配件 | 根据自身方案增添 | |||||||||||
6 | 不含税总计 | ||||||||||||
7 | 含税总计 | ||||||||||||
(二)服务报价 | |||||||||||||
序号 | 项目 | 报价选择 | 报价 | 备注 | |||||||||
1 | 付款方式 | 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填报 | |||||||||||
2 | 供货及施工周期 | 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填报 | |||||||||||
3 | 质保方案 | 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填报 | |||||||||||
4 | 售后服务响应 | 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填报 | |||||||||||
以上报价有效期为( )天 | |||||||||||||
供应商名称: | |||||||||||||
联系人: | |||||||||||||
供应商地址: | |||||||||||||
附件三
无锡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锡大气办〔2021〕13号
关于印发《无锡市2021年餐饮油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完成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协作”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构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和管理长效机制,现将《无锡市2021年餐饮油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根据方案要求,请各市(县)、区5月14日前上报整治工作联系人,并于每周一报送辖区内餐饮油烟检查治理汇总表(方案中附表3),联系人信息及汇总表发送至市大气办邮箱:wxwfc@aliyun.com。
无锡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0年5月12日
(联系人:刘子孺;联系电话:********)
无锡市2021年餐饮油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协作”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构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和管理长效机制,持续推动我市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不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一、整治范围
1、无锡(含江阴、宜兴)市区范围内所有涉及餐饮油烟排放单位,包括各类饭店、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单位食堂等餐饮油烟排放单位
2、居民住宅区(国、省控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周边重点区域1km范围内)。
二、整治时限
2021年5月-2021年12月。
三、排放标准
油烟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 m3。
四、整治任务
1、所有餐饮油烟排放单位100%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2、餐饮油烟排放单位对其油烟净化设施100%定期维护保养并留存台账。
3、餐饮油烟排放单位对其油烟排放管道100%定期清洗并留存台账。
4、露天餐饮油烟排放单位100%进行取缔。
5、营业面积在500 m2以上的,国、省控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周边重点区域3km范围内烧烤店及面积100 m2以上餐饮油烟排放单位(无油烟排放除外)、以及投诉集中的餐饮油烟排放单位100%安装油烟在线监控系统。
6、城市综合体、餐饮集中区的餐饮油烟排放单位完成在线监控安装率达95%以上。
7、国、省控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周边重点区域1km范围内有条件居民住宅区餐饮油烟100%统一收集处理,推进国、省控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周边重点区域300m范围内居民住宅区油烟机及油烟管道清洗并实施政府补贴。
五、整治规范
1、餐饮选址。餐饮油烟排放单位选址应当符合城镇规划、环境功能、食品安全和生态保护的要求。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禁止设在食品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严禁占用城市道路违规从事露天餐饮经营行为。
2、油烟净化设施。餐饮油烟排放单位应规范配置国家认可的检测单位检测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排放浓度应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国、省控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周边重点区域1km范围内餐饮排放居民住宅区有条件的要建立统一油烟管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集中收集处理。
3、设施运维。餐饮油烟排放单位应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及油烟管道进行规范的清洗和维护,建立相关运维台账,确保其正常运行使用,原则上每3个月至少清洗1次,存在投诉的每2个月至少清洗1次,鼓励餐饮油烟排放单位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规范化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使用5年以上的或存在3宗(含3宗,非同一投诉人)以上投诉的,应当提供具有油烟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检测结果超标的应当实施改造或者更换。统一安装油烟管道设施的居民住宅区的物业,应与第三方签订运维清洗合同,每3个月至少清洗1次。
4、油烟排放。餐饮油烟排放单位应设置专用烟道,油烟排放口高度和位置应符合相关规定,不得影响周围生活(工作)环境;油烟排放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
5、异味治理。针对群众投诉强烈的异味扰民餐饮油烟排放单位,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同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加装活性炭吸附等除味装置。
6、清洁能源。鼓励餐饮油烟排放单位使用节能炉具、无烟炉具。餐饮油烟排放单位不得使用重油、煤炭、木材等高污染燃料,应当使用燃气、电等清洁能源。
7、在线监控。营业面积500 m2以上的,国、省控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周边重点区域3km范围内烧烤店、及面积100 m2的、投诉集中的餐饮油烟排放单位应当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施。各市(县)、区餐饮油烟在线监控数据应当接入生态环境部门。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形成合力。各市(县)、区要充分意识到整治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及重要性,要组织好生态环境、城管、商务、市场监管、卫生、应急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紧紧围绕整治目标任务,强化整治力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认真负责的态度,真抓实干,确保我市餐饮油烟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成果。
(二)全面检查,限期整改。各市(县)、区组织生态环境、城管、商务、市场监管、卫生、应急等部门对辖区内所有餐饮油烟排放单位进行检查(可参照附表1、2),包括但不限于场地面积、是否有经营许可证、是否安装净化设施、是否建立设备运维台账、是否应当安装油烟在线监控等内容,补充完善餐饮油烟排放单位清单。对国、省控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周边重点区域1km范围内居民住宅区油烟排放建立台账清单,拟定油烟统一收集改造计划,年底前完成改造。
(三)巩固成效,提升标准。生态环境等部门对列入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中的4430家餐饮油烟排放单位(4430家餐饮油烟排放单位名单,请各单位自行进入邮箱下载,邮箱:wxdqcyy@163.com,密码:wxdqcyy@123)按照要求完成治理。推动具备条件的餐饮油烟排放单位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进一步提升油烟净化效率(油烟去除效率≥90%、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60%)。
(四)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各市(县)、区可采取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白天检查与夜间抽查相结合、现场查看与在线监控相结合等方式,对餐饮油烟排放单位实施全天候不间断监管,确保餐饮油烟排放单位的油烟净化设施始终保持正常运行,杜绝油烟偷排现象发生。餐饮油烟整治工作要坚持依法行政,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工作开展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进行严格问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清洁能源,源头整治。各市(县)、区组织生态环境、城管、商务、市场监管、卫生、应急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在国、省控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周边重点区域3km范围内推广餐饮油烟排放单位建设全电厨房、全电餐饮、全电街区。
(六)宣传引导,长效管控。要组织建立餐饮业“红黑榜”制度。把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到位、去除效率稳定达标、定期运维清洗、台账记录规范的餐饮油烟排放单位列入“红榜”;把餐饮油烟直排、净化设施长期不运维清洗、油烟排放严重超标列入“黑榜”,重点监管,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罚。“红黑榜”每周在当地主流媒体、公众号等进行公布,加大宣传示范,提高公示影响力和有效力。
附表:1. 餐饮油烟系统检查表
2. 餐饮油烟净化设施保养维护情况登记表
3. 餐饮油烟检查治理汇总表
附表1
餐饮油烟系统检查表
餐饮门店: 地理位置: 市(县)、区:
联系方式: 日期:
要求 | 是否规范 | 问题概述 |
餐饮选址 | □是 □否 | |
餐饮审批 | □是 □否 | |
净化设施 | □是 □否 | |
设施运维 | □是 □否 | |
油烟排放 | □是 □否 | |
异味治理 | □是 □否 | |
清洁能源 | □是 □否 | |
在线监控 | □是 □否 | |
进口浓度 | ||
出口浓度 |
注:餐饮审批指是否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检查人员签字: 餐饮服务单位签字:
附表2
餐饮油烟净化设施保养维护情况登记表
单位名称 | 维护单位 | |||
油烟净化设施保养维护情况 | ||||
维护内容 | 完成情况 | 存在问题 | ||
设备表面卫生清洁 | ||||
设备内部卫生清洁 | ||||
电机卫生清洁 | ||||
过滤网清洗 | ||||
电机皮带松紧、开裂、磨损检查 | ||||
风叶轮清洗 | ||||
电机运转是否正常 | ||||
各固定螺丝检查紧固 | ||||
其他保养或维护记录: | ||||
说明:此表由油烟净化设施保养维护厂家如实填写,由油烟净化设施使用单位保存。 | ||||
维修人员签字: 维修日期:
附表3
XX市(县)、区餐饮油烟检查治理汇总表
序号 | 检查 日期 | 餐饮 名称 | 所属区县 | 存在问题 | 整改时限 | 整改要求(立行立改/停业整顿/立案处罚) | 备注 |
抄送: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无锡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5月12日印发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