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江苏格尔齿轮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4万套高精密齿轮项目

(拟批准公示)江苏格尔齿轮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4万套高精密齿轮项目

(拟批准公示)

江苏格尔齿轮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4万套高精密齿轮项目

项目名称:新建年产24万套高精密齿轮项目;

建设地点:南通市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镇南社区17、18组;

建设单位:江苏格尔齿轮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南京创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年产24万套高精密齿轮。

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申报的原料及工艺进行生产,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好以下污染防治工作:

1.废水治理。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规范建设厂区内雨水集排系统、污水收集系统。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清洗废水与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标准后,接管至如皋市恒发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2.废气治理。优化工艺废气治理工作,合理设置排风机风量和排气筒数量。项目产生的淬火废气收集后通过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抛丸废气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相关标准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19)中相关标准排放,有组织废气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食堂油烟废气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标准后经内置专用烟道高于屋顶3m排放;渗碳废气采用炉上火炬直接点燃法处理,加强生产过程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厂界废气无组织排放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19)中相关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相关标准。定期对废气收集及处理系统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废气的收集率及去除率不得低于《报告表》要求。

3.噪声治理。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间设备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居民,并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东、南厂界)、3类(西、北厂界)标准,且不得降低周边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

4.固废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规范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相关环境管理要求。

5.卫生防护距离。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项目建成后,建议以渗碳淬火车间为执行边界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以抛丸车间为执行边界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的相关管理要求按有关部门的政策规定执行。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邮箱:rgjjkfqspj@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齿轮 新建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