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农村饮水安全信息化平台建设招标公告

新区农村饮水安全信息化平台建设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新区农村饮水安全信息化平台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洺威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楼120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长春新区农村饮水安全信息化平台建设采购项目

1.2招标编号:XQZC2021-099

1.3采购需求:为长春新区农村饮水安全信息化平台建设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1.4预算金额:人民币344.53万元 。

1.5最高限价:人民币344.53万元 。

1.6合同履行期限:接到供货指令后60日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策。(中小微企业投标的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投标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非外资独资或控股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如果已办理三证合一或者五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2.3.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及中国裁判文书网(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2.3.3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12日-2021年10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中洺威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楼1208室)购买招标文件。获取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非外资独资或控股的独立法人企业声明(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217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5.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长春新区农业委员会

地 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35*****131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洺威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楼1208室

联系电话:132*****246

7.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庄水鹿

联系电话:132*****246

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电话:****-********

7.4本项目采购支持“政采贷”政策

“政采贷”工作联系人:袁经理

联系电话:133*****468


采购人名称

长春新区农业委员会

采购人联系方法

135*****131

采购人地址

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中洺威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132*****246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楼1208室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新区农村饮水安全信息化平台建设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344.53

最高限价(万元)

344.53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1.1项目名称:长春新区农村饮水安全信息化平台建设采购项目1.2招标编号:XQZC2021-0991.3采购需求:为长春新区农村饮水安全信息化平台建设采购,详见招标文件。1.4预算金额:人民币344.53万元 。1.5最高限价:人民币344.53万元 。1.6合同履行期限:接到供货指令后60日完成供货、安装、调试。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策。(中小微企业投标的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投标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非外资独资或控股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如果已办理三证合一或者五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合一后的营业执照);2.3.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及中国裁判文书网(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2.3.3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1-10-12 08: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217开标室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现场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元)

0

公告期限

5

投标截止时间

2021-11-11 13:30

开标时间

2021-11-11 13:30

开标地点

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217开标室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庄水鹿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132*****24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平台建设 信息化 农村饮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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