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华城五期16#楼区域绿化施工、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东方华城五期16#楼区域绿化施工、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10-11
东方华城五期16#楼区域绿化施工、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一、工程名称:东方华城五期16#楼区域绿化施工、养护工程。
二、资金来源:招标单位自筹
三、投标人资质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2日16时前送达投标书。证件及证明先预审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五、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六、开标地点:山东宏诚置业有限公司工程部
七、投标保证金:1000元。标书送达时同时交至公司财务部。不中标7日内无息退还。
开户行:山东邹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城支行
行号:********0054
山东宏诚置业有限公司,凭进账单换取收款收据
八、评标原则:见标书具体规定。
九、联系方式:地址:邹平县城黄山三路8号
联系人:郭法明电话:137*****041、*******
山东宏诚置业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9日
招标说明
一、工程概况:东方华城商住五期16#楼现场达到施工条件。
二、工程地点:邹平县城黄山三路8号
三、工程范围:东方华城商住开发五期16#楼区域绿化种植施工、养护。
四、工程内容:苗木购买、运输、装卸、种植、养护等全部内容,绿化面积约500㎡,以现场实际勘查为准。
五、苗木规格及价款(投标封顶价:4.5万元,无税价):
序号 | 苗木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1 | 法桐 | H 1MΦ≥15CM,主干≥4M | 6株 | 主路路南 | ||
2 | 白蜡 | H1MΦ≥8CM,主干≥2.5M | 18株 | 商业2西广场 | ||
3 | 樱花 | H 0.2MΦ≥8CM,主干≥1.5M | 3株 | 消防平台南 | ||
5 | 国槐 | H1MΦ≥10CM,主干≥2.5M | 2株 | 消防平台南 | ||
5 | 木槿 | H 0.2MΦ≥5CM,主干≥1.5M | 7株 | 消防平台南 | ||
6 | 栾树 | H 1MΦ≥12CM,主干≥2.5M | 2株 | 消防平台南 | ||
7 | 绚丽海棠 | H 0.2MΦ≥5CM,主干≥1.5M | 4株 | 16#楼南 | ||
8 | 石木楠球 | GΦ≥100CM | 2株 | 16#楼西、消防平台南 | ||
9 | 金叶女贞球 | GΦ≥80CM | 8株 | 16#楼南、消防平台南 | ||
10 | 扶芳藤球 | GΦ≥80CM | 6株 | 16#楼南、消防平台南 | ||
11 | 高干卫矛 | GΦ≥80CM | 4株 | 16#楼南、消防平台南 | ||
12 | 扶芳藤 | 三年生多分枝 | 40M2 | 15-25棵/㎡,路两侧 | ||
13 | 石木楠 | 三年生多分枝 | 2M2 | 15-25棵/㎡,路两侧 | ||
15 | 连翘 | H:80-120CM P:80-120CM | 3株 | 15-25棵/㎡,路两侧 | ||
16 | 二月兰 | 三年生多分枝 | 4M2 | 15-25棵/㎡消防平台东 | ||
17 | 迎春花 | H:80-120CM P:80-120CM | 3株 | 15-25棵/株消防平台南侧、北侧 | ||
18 | 鸢尾 | 三年生多分枝-节点组合 | 4M2 | 同上 | ||
19 | 二月兰 | 三年生多分枝-节点组合 | 4M2 | 同上 | ||
20 | 五角枫 | Φ≥5CM;主干≥1.5M-节点组合 | 2株 | 同上 | ||
21 | 月季 | 三年生多分枝-节点组合 | 4M2 | 同上(H≥80CM地径≥0.8CM) | ||
22 | 单杆金银木 (移栽) | H:160CM P:80CM | 4株 | 9#楼东移栽至16#楼消防平台南侧、北侧 | ||
23 | 四季草坪 | 进口草种撒播 | 400M2 | 成坪率≥98% | ||
24 | 土方平整 | 500m2 | 包括土方就近调运成型、土丘模纹制作、整平等 | |||
苗木合计 | 投标封顶价4.5万元 | |||||
25 | 其他 | 税金 %专票 | ||||
总计 |
六、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1、种植完毕,经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40%。6个月后,成活率达到90%,付合同总价的20%。第二年补种成活后再付合同总价的20%。留2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二年(自第一年种植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到期后成活率达到100%,无任何问题全部付清。
2、工程款不付现金,一律由投标方开具正式全额增值税发票后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或银行汇票结算。
3、若因实际情况数量需变更,经双方同意后可根据同品种类型单价据实结算,序号23-24项按面积计算的工程量小于合同量的按实测工程量,大于合同量的按合同量。
七、技术参数及要求:
1、遵循“四季常绿,三季有花”的基本原则,树木体现生态型多层次植物群落,营造相对安静温馨的社区绿色环境。
2、树干直,无大的疤痕。树木姿态端庄、优美、相对冠幅大的为主;灌木茂密、低矮为主,枝干长的作为点缀。地被花卉以多年生宿根花卉为主,力求丰富多彩。尽量选择少虫害便于养护的植物。
3、主路两侧,院墙内侧选取相对高大树木,靠近院墙、住户临窗附近可种植部分低矮树木。绿地四周不种植围栏性灌木。
4、中间绿地为起伏状缓坡绿地,中间点缀花草、树木,自然、大方。回填土为干净、肥沃优质土,调运土方时,在合同数量以内的数量、质量须经甲方认可。
5、法桐等树冠大、生长较快的数木要求树距≥5.5M。根据实际情况多余树木可调减合同价款。
6、现表层绿化覆土约1.3m。
7、散水周边绿化带约1-2米应略低于散水高度,南北人行道造型要初具雏形,绿化区域排水通畅,不得形成排水死角,主路两侧及绿化区域应修整宽约2米与辅路高度相当的绿化带,以利于排水。
八、工期要求:2021年10月30日前完工,四季草坪可根据天气选择完工时间,但需经过招标方认可。每拖后一天罚款200元。
九、质量保证:根据要求定期养护,保证成活率,水电自理。如质量达不到要求,施工方赔偿甲方所定价值的30%的损失费。养护期顺延一年。
十、违约责任:中标后,3日内签订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保证金不退。
十一、其他:
1、如发现问题,乙方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必须到场处理。
2、执行甲方ISO14001标准,加强对粉尘、机械排放的烟气、噪声等有害物质的控制并采取相关防护措施,注意消防安全,加强防火意识。工程开工后,乙方人员要遵守甲方管理规定,执行甲方《安全保卫管理条例》,凡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包括人身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所造成经济和社会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
3、乙方随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承担因施工清运垃圾所发生的全部手续费用。因施工、清运垃圾、噪音等所发生的影响周边环境纠纷由乙方负责。
4、自行做好与小区物业的协调工作。
十二、乙方的资格要求:相关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十三、合同纠纷: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当地法院解决。
十四、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材料不合格及施工安装不符合要求,不能满足设计技术要求,造成不良后果的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2、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山东宏诚置业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 9 日
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甲方:山东宏诚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作业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保证在作业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确保作业生产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作业安全,保证员工和其他所有人员在作业过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预防发生各类作业安全事故,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本协议与合同同步有效。乙方在施工前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经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配备的机械、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第二条: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条:甲方承担的安全权利、义务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二)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章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三)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停工作业。
第四条:乙方承担的安全权利、义务
(一)乙方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凡涉及与周边单位纠纷、交通安全、人员安全等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
(二)在作业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负责、负担全部费用。
(三)乙方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服从现场安全规定及安全管理,所有参加作业的人员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并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乙方必须将作业中可能产生的危害和意外事故告知所有参加作业的人员,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四)乙方作业中所需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作业现场人员必须有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安全作业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作业现场。
(五)作业过程中乙方如需使用水电等资源时,乙方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由甲方专业人员指定接水、电地点,电器线路和管路连接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
(六)乙方在每次组织作业前必须对在作业中可能产生意外而波及的区域周围设置警戒线,悬挂警示牌,并设专人看管,禁止人员进入,必要时采取防护性措施或做封闭处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作业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七)乙方作业人员应在作业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作业区域,分散作业时,乙方必须在各分散作业区内至少明确一名专职人员负责协调和安全监督。乙方在作业期间要遵守甲方的作息时间,下班时间后严禁滞留在甲方单位内。
(八)作业过程中如需动火作业,乙方必须向甲方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确认达到动火条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动火作业过程中乙方安全人员必须在现场监督。
(九)不允许乙方对工程进行转包。
(十)作业现场发生安全事故,造成死亡的,乙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应急管理局。
第五条:违约处罚
(一)乙方凡违反本协议“第四条”中的任何一款及其他安全规定的视为违约,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和甲方有关制度进行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二)因乙方没有尽到自身安全责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主要相关责任者已触及刑律的,报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三)乙方安装作业人员违章违纪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并由乙方事故责任者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
(四)作业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导致重大伤亡的,相关赔偿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如因乙方或乙方作业人员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向甲方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六)乙方对工程进行转包一经发现对乙方进行工程总额的30%-50%的经济处罚。
第六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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