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档案馆《档案中的湘江故事》微记录片拍摄项目项目第1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沙市档案馆《档案中的湘江故事》微记录片拍摄项目项目第1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档案中的湘江故事》微记录片拍摄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沙市岳麓区银杉路529号阳光丽城1期4栋130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10-22 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音像制作服务 | 《档案中的湘江故事》微纪录片拍摄项目 | 本档案专题微纪录片以湖南省档案馆、长沙市档案馆馆藏档案为主,拟选取杨开慧、蔡和森、向警予、邓中夏、李启汉、李白、夏明翰、毛泽民、陈树湘、郭亮等10个湘籍革命伟人的事迹进行拍摄,每集约10分钟。 | 10 | 项 | 78800 | 788000 |
详见招标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4)其他说明。
①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③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备注: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是指2021年4月-2021年9月任意连续三个月。
无
无。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长沙市档案馆 |
联系人:黄部长 |
电 话:****-******** |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湖南顺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吴女士 |
电 话:****-******** |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银杉路529号阳光丽城1期4栋1307室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2021 年10 月11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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