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荣旗城市给排水有限公司货物招标公告
阿荣旗城市给排水有限公司货物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阿荣旗城市给排水有限公司货物采购竞争性磋商 | ||
品目 | 货物/矿与矿物/煤炭采选产品/洗煤 | ||
采购单位 | 阿荣旗城市给排水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阿荣旗 | 公告时间 | 2021年10月11日15:2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0月1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扎兰屯市东润二期9号楼4单元1102号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10月19日10: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扎兰屯市东润二期9号楼4单元1102号 | ||
预算金额 | ¥0.115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马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2*****177 | ||
采购单位 | 阿荣旗城市给排水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阿荣旗城市给排水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马先生152*****177 | ||
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恒毅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扎兰屯市东润二期9号楼4单元110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贾虎成131*****797 |
项目概况
阿荣旗城市给排水有限公司货物采购竞争性磋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扎兰屯市东润二期9号楼4单元110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阿荣旗城市给排水有限公司货物采购竞争性磋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技术规格明细表
采购需求清单
药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单价(元) | 备注 |
煤炭(二五籽) | 水分:≤33 灰分:≤12 硫:≤0.5 高(低)位发热量:4100±100 规格:0-0.25cm | 吨 | 930 | 含税,含运费 |
注:1、本表所列采购内容及投标限价均为单价(即每吨的价格),采购人的实际需求数量暂不确定,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按单价(即每吨的价格)报价即可。
2、主要技术或服务参数(要求)不接受负偏离。
3、凡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中涉及节能、节水、环保、软件正版化等政府采购政策的,投标人所投货物或服务均应符合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财政部和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7部委局《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07]2132号)、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谈判、磋商、询价、洽谈小组)视其为无效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日内开始供货,供货期5个月,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及数量随时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8.6政府采购政策性价格扣除
8.6.1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序号 | 情形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1 | 非联合体投标人 (小型、微型企业) | 6% | 评标价=投标总报价×(1-6%) |
2 |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 6%(不再享受本表序号3的价格扣除) | |
3 | 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且小型、微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 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2% | 评标价=投标总报价×(1-2%) |
注: (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审,中标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小型、微型企业是指投标人及其所投核心产品的制造商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如实提供《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3)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
8.6.2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监狱企业其他投标佐证材料以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佐证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时以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评审标准。否则,评标委员会(谈判、磋商、询价、洽谈小组)不予认定价格扣除。
(3)需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不可修改)。投标人未按(1)、(2)要求提供的,否则,评标委员会(谈判、磋商、询价、洽谈小组)不予认定价格扣除。
(4)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真实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投标人不诚信行为报告同级财政部门。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其他要求
9.1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要求:
一是鼓励采用优先采购、预留采购份额方式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各级预算单位(采购人)采购农副产品的,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各主管预算单位要做好统筹协调,确定并预留本部门各预算单位(采购人)食堂采购农副产品总额的一定比例定向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各级预算单位(采购人)要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确定预留比例,购买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时要遵循就近、经济的原则,在确保完成既定预留比例的基础上,鼓励更多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注重扶贫实际效果。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是指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
二是各级预算单位(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物业服务的,有条件的应当优先采购注册地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对注册地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达到公司员工(含服务外包用工)30%以上的物业公司,各级预算单位(采购人)可根据符合条件的物业公司数量等具体情况,按规定履行有关变更采购方式报批程序后,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等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采购有关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各级预算单位(采购人)要按照注重实效、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采购贫困地区物业服务的需求。按上述政策优先采购有关物业公司物业服务的,除按规定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公开项目采购信息外,还应公开物业公司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确保支持政策落到实处,接受社会监督。
9.2凡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中涉及节能、节水、环保、软件正版化等政府采购政策的,投标人所投货物或服务均应符合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财政部和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7部委局《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07]2132号)、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谈判、磋商、询价、洽谈小组)视其为无效投标。
9.3信用评价等级加分。采购人应在综合评分法中对投标人提供《企业信用评价报告》评价等级为AAA、AA、A给予一定分值加分。具体加分分值比例由采购人确定。同等条件,信用评价等级高的企业优先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还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个体或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备风险承受能力。 具备承揽与本项目有关资质,属于国家行政机关许可事项的,应具备相关行政许可证照。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查询时间未被记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以投标人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搜索结果的网页截图为准,查询方式为:展开“高级检索”一栏,在“案由”中选择“刑事案由”中的“贪污贿赂”,“案件类型”选择“刑事案件”,搜索内容中输入投标人全称、被查询人员姓名(不允许多个被查询人员姓名叠加搜索)进行查询。否则,采购人依法组建评标(评审)委员会(谈判、磋商、询价、洽谈小组)将拒绝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记录。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货物质量问题。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扎兰屯市东润二期9号楼4单元1102号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寄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扎兰屯市东润二期9号楼4单元1102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1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扎兰屯市东润二期9号楼4单元110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荣旗城市给排水有限公司
地址:阿荣旗城市给排水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马先生152*****1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恒毅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扎兰屯市东润二期9号楼4单元1102号
联系方式:贾虎成131*****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 152*****177
标签: 给排水 城市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内蒙古恒毅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