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检察院分支网络安装招标公告
看守所检察院分支网络安装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三门峡市公安局委托就“三门峡市看守所检察院分支网络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1招标编号:三财采购[2013]152号总第1682号
1.2项目编号:三门峡市看守所检察院分支网络安装项目
1.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4采购内容:包括视频监控系统,审讯室高清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等;(采购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1.5供货期要求:双方在签定合同时共同商议决定。
2、招标范围:包括设备采购、安装及服务。(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通过年审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资格证;
4、不是所投主要产品生产厂商的投标人应具有所投主要产品的生产厂商授权证明;
5、投标人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来参加的招投标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具有实施完成本项目的技术支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7、投标人具有独立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维护其正常运行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需提交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资格证证书;
4、不是所投主要产品生产厂商的投标人应具有所投主要产品的生产厂商授权证明;
5、企业注册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备注:以上资料查验原件或公证件,留存加盖红公章的A4复印件4套。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25日至2013年12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持上述证照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到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门峡市崤山中路76号怡居快捷酒店2013室)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有意向的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转至以下账户(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或以现金形式缴至代理公司并更换正式财务收据(此收据为提交和退还保证金的唯一有效凭证):
开户单位: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郑州经三路支行
账 号:7583 7190 2699 8101 05
六、其他:
投标所发生一切费用由各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和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门峡市公安局
联系人(电话):杜先生(139*****639)
监督单位:三门峡市政府采购办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 乔女士(****-*******)
三门峡市公安局
201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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