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站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秭归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站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秭归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GZB[2014]002
根据秭归县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要求,宜昌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秭归县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和秭归县植保植检站的委托,拟就秭归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采购内容
本项目秭归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酶标仪、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农药残留快速测定仪、全自动定氮仪、超纯水机、脂肪测定仪等,具体要求见招标需求。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
交货地点:秭归县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投标人资格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拥有较强专业技术力量,并有能力提供设备运输、安装指导、人员培训及售后服务的农业试验室仪器设备的生产商(注册资本须在300万元及以上)或者代理商、经销商(注册资本须在50万元及以上),代理商或经销商须取得主要设备(酶标仪、农药残留快速测定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全自动定氮仪、高速离心机、氮吹仪、超纯水机、脂肪测定仪)生产商的销售授权书;
②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③投标人2011年至今须具有2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农业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且单项合同金额在50万以上);
④投标人须至少有1名仪器设备的操作培训师或维修技师;
④法人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2.4本项目招标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26日起至2014年1月2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大厅招标采购文件发放窗口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获取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0元整,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
4.投标保证金缴纳
4.1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保证金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由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收取。投标申请人在2014年1月13日下午17时30分(进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到本公告指定的银行帐户,未在进账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2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法人基本帐户以转帐或电汇方式提交至以下帐户(汇款时必须注明所投货物项目名称):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秭归支行(行号:********7062)
户 名: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180*****090******** 咨询电话:0717—*******
款项到帐后,投标申请人凭银行进帐回执单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到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收退窗口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月17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开标大厅。
5.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5.3采购人接收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为2014年1月17日上午8时00分至9时00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14年1月17日上午9时00分。
6.2开标地点: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八楼)。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秭归县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宜昌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和秭归县植保植检站
地 址:秭归县长宁大道2号 地 址:秭归县平湖大道8号
联 系 人:黎国青 联 系人:尤小龙
联系电话:138*****531 联系电话:180*****67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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