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区南部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工程石柱子河河道生态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津南区南部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工程石柱子河河道生态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津南区南部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工程石柱子河河道生态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1-10-11 15:22来源:天津市水务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访问次数:9
字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津南区南部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工程石柱子河河道生态修复工程已经天津市津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南发改投资[2021]19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招标人为天津市津南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石柱子河水质劣于地表水Ⅴ类,河道水体流速较小,加之沿线排水口汇入,污染物及营养物质不断沉积,沉积淤泥富含氮、磷、有机质等营养物质,底泥已成为石柱子河水体污染的重要内源。石柱子河为津南区区管二级河道,北端与大沽排水河、双桥河相通,南端与马厂减河相通,其水生态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的与之连通的其他河道的水生态环境和区域生态环境。石柱子河部分堤顶为土路,路面坑洼不平,雨后泥泞,车辆通行不便;局部堤段道路狭窄,巡视车辆无法通行,严重影响到沿河巡视工作的正常开展,降低了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本工程的实施可有效提升石柱子河的水环境质量,恢复河道生态自净能力,完善两岸绿色生态屏障,加强河道巡视和管控、提升河道管理水平和效率,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同时还可改善与之连通的其它河道水环境质量,整体改善津南区水质及水生态环境。因此,石柱子河生态修复工程的实施是十分必要的。

2.1.2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1年11月10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2年7月10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津南区南部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工程石柱子河河道生态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石柱子河河道生态修复工程施工,合同编号:SZZHHDSTXFSG/HT-2021-0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淤工程、堤防加固工程、排污口封堵工程、口门改造工程、道路硬化工程、水质净化工程、植物补植工程、视频监控和标识牌工程等。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5%作为其报价得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2016年11月1日~2021年10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2018年~2021年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3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4.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18日,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电汇时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等信息),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富裕中心支行;

银行账号:***************

5.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类似工程合同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及电汇凭证、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tczxgs@126.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5.4 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买,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11月2日9时30分,地点: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二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踏勘现场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视情况自行踏勘,踏勘过程中应做好相应防疫措施。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fwb.tj.gov.cn)、天津水务有形市场网(www.tsjj.com.cn)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津南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津沽路59号

联 系 人:刘艳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永安大厦A座2门703室

联 系 人:焦欧阳

电 话:182*****736

邮 箱:tczxgs@126.com

发 布 日 期:2021年10月11日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津南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刘艳

电话:***-********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津南区水务事务中心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事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薛伟

电话:159*****499

标签: 施工招标 修复工程 生态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天津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