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清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水电管理所
2、单位性质: 政府机构 资金来源: 财政性拨款
3、工程名称: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村头涌清淤工程施工
4、 工程地址:佛山市禅城区
5、 设计单位:佛山市水利水电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6、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水利水电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7、 工程类别: 甲 类 本标段建安费投资约40.3307万元
8、 拟开工日期: 2007 年7 月12日 拟竣工日期: 2007 年8月12日,工期32日历天。
9、 按计划部门批准的投资计划,本年度建设资金已落实。
二、招标内容:
按设计图内本清淤工程村头涌总清淤长度2050米等全部施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其中淤泥的堆放场地由中标人自行解决,费用自付)
三、 投标报名人报名投标的资格、所须提供的资料及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地点:
1、 报名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出具已领取的《佛山市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诚信手册》;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07年 6月 11 日 15 时至 6 月 18 日 11 时
3、 报名地点: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4、 接受报名单位: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接受报名。
5、 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佛山市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诚信手册》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资格预审办法、报名人递交资格预审的资料、递交时间、地点及接收人:
1、 递交资格预审的资料:
(1) 报名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正、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2) 报名单位业绩:提供2003年以后(含2003年)类似工程完成或正在实施的工程业绩(不少于3宗但不多于10宗,包括受到表彰或不良业绩记录)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工程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合同等)的复印件;(原件必须备查)
(3) 已领取的《佛山市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诚信手册》复印件(原件备查)
(4) 拟派出的本企业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简历、业绩,并提供相应资格、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5) 拟用于本工程的设备和仪器;
(6) 企业资信证明复印件(包括ISO认证、重合同守信用证书、2006年度财务情况(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
(7) 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传真机号码、电子邮件信箱。资格预审资料必须装订成册。复印件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2、 有资格预审资料必须在 2007 年 6 月 11 日 15 时至 6 月 18 日 11 时 30分送至佛山市水利水电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金鱼街113号水利局9楼。
3、 凡未按上述要求和时间提供全部资格预审资料的,不予以资格预审。
4、 预审办法:招标人根据报名单位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中有关资质、资信、业绩、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和项目经理的资质、业绩等情况进行资格预审。
五、选择投标单位:若报名单位不足五家或通过招标人资格预审的报名单位不足五家时,重新组织招标。
六、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 5个 工作日
七、投标保证金: 壹万元 元人民币(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佛山市银行活期存折),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
联系人:马丽
电话: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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