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区东城街道办白庙河边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应急处理工程(二次) 招标公告
清城区东城街道办白庙河边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应急处理工程(二次) 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办白庙河边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应急处理工程(二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 | ||
行政区域 | 清城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10月11日16:5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18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广东宝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清远市静福路25号金茂翰林院五号楼5层08号)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10月22日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清远市静福路25号金茂翰林院五号楼5层08号 | ||
预算金额 | ¥155.859453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谢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长埔开发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宝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清远市静福路25号金茂翰林院五号楼5层0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办白庙河边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应急处理工程(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清远市静福路25号金茂翰林院五号楼5层0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1802-2021-03954
项目编号:GDBJQY2021-063
项目名称: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办白庙河边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应急处理工程(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58,594.53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办白庙河边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应急处理工程(二次)):
合同包预算金额:1,558,594.53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房屋附属设施施工 | 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办白庙河边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应急处理工程(二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558,594.53 | 1,558,594.53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实际签订期限为准。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所属期为2021年05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②提供2021年05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证明材料,如单位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2021年05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收支明细表)】。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6)信用记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记录名单。【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附上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办白庙河边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应急处理工程(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办白庙河边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应急处理工程(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②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需壹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③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时间: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远市静福路25号金茂翰林院五号楼5层08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15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2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宝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清远市静福路25号金茂翰林院五号楼5层08号)
五、开启时间:2021年10月22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宝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清远市静福路25号金茂翰林院五号楼5层08号)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为现场领购。供应商应携带填写好的《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见招标文件最后一页)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办理。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名称: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长埔开发区
联系方式:****-*******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宝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地址:清远市静福路25号金茂翰林院五号楼5层08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谢小姐
电话:****-*******
广东宝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1日
招标
|
广东宝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