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兴安大道、环城南路道路(部分)标线项目招标公告
定安县兴安大道、环城南路道路(部分)标线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ZR21-15
项目名称:定安县兴安大道、环城南路道路(部分)标线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46247.83元
最高限价:546247.83元
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1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新成立公司视情况提供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保缴费记录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是零报税的,应提供由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以实际年限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1.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打印网站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1.6 购买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时缴纳磋商保证金;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资质,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投标人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建筑市场信息公开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提供诚信档案手册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09:00 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C座705室
方式:现场购买,购买人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须是本单位职员)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留底,原件备查。
售价: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C座7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C座7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
2、有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3、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定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定安县定城镇见龙大道35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南政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C座705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工
电 话:****-********
标签: 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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