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玉斗镇竹溪等4个村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永春县玉斗镇竹溪等4个村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书
致:福建省金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八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飞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瑞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中耀华泰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娇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兴嘉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元鹰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宏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泽宏建工有限公司、福建省永春辉达建设有限公司、五九五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州通公路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三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鑫广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匠成建设有限公司、福建铭奕建设有限公司、中泰宏鼎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港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华玺建设有限公司、国建民创(福建)建设有限公司、福建首玺建设有限公司、福建鸿才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万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泉州市凤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盛路(福建)建工有限公司、福建省蓝祥生态环保有限公司、福建超利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江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领龙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金磊建设有限公司、泉州龙寅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超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永春县恒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超顺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绿林市政园林有限公司、福建省启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闽南恒基建设有限公司、福建源联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风语亭建设有限公司、福建旭岑建设有限公司、福建景方建设有限公司、永春县恒星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闽江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楚朗建工有限公司、福建省广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尊荣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旷昊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佰安晟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德展达源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桓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兰博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博建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泉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肴嘉建设有限公司、福建驰昌建设有限公司、泉州市润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招标项目永春县玉斗镇竹溪等4个村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已由泉州市农业农村局以泉农复【2021】12号 批准建设批准建设,并完成前期准备工作,项目业主为永春县玉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一、工程概况
1.招标编号:永建招字【2021】075号
2.工程规模:控制价340.7348万元
3.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说明。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资金来源:上级拨付
6.质量标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合格标准。
7.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二、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企业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水利水电或水利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
注:(1)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及电子注册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19]128号文规定及《关于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编号升级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函〔2020〕1 号,自 2019 年 12 月 30 日起,不再发放纸质证书。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与有效的纸质证书等效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原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适用,待二级建造师办理增项、延续等业务后改发电子证书,纸质证书同时失效;
(3)因原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仍可继续适用,会出现电子注册证书与纸质注册证书编号位数不一致的情形(申请重新注册和已经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人员,注册编号由原有的 13 位升级成 17 位),该情形不属于伪造篡改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与纸质注册证书可在企业资质许可、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及其它行业管理备案等活动中正常使用。
4.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拟派的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材料员、施工员应具有相应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资格要求:1)无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若被纳入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的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其被限制生产经营活动期间,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8.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8.1投标保证金(现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10月25日17时前 ;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陆万元整 ;
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转账、银行保函 。投标申请人应于开标前一天,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帐号一
帐户名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春县支行
帐号:135*****040066660
帐号二
帐户名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春支行
8.3.1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永建招字【2021】075号)并要求提交受理银行录入凭证。银行保函形式:须附上企业基本开户行的银行保函凭证(保函应体现招标编号(永建招字【2021】075号)原件复印件 (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9本次招标工程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合格投标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 月12 日08 时00 分00 秒至2021年10月17日17时00分00 秒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打印”报名回执”,须自行保存好电脑随机生成的“报名号”及密码。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投标书于2021年10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投标报名回执,未能出示投标报名回执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北京时间)及地点
内 容 | 时 间 | 地 点 | 主 持 |
获取招标文件 | 2021年10月12日08时00分至 2021年10月17日17时00分止 | 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招标 代理 机构 |
提交质疑书 | 2021年10月20日17时00分止 | ||
发布答疑纪要 | 2021年10月21日08时00分至 2021年10月21日17时00分止 | ||
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期) | 2021年10月26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止 | ||
开标 | 2021年10月26 日09时30分始 |
六:本次招标公告、文件的发布、澄清、投标质疑、答复等招投标信息,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及时认真查阅,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的损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
招标人:永春县玉斗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永东霖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永春县 地址:永春县五里街镇通贤路11号402室
邮编:362600 邮编:362600查询电话:136*****459 查询电话:****-********1E-mail: E-mail: ycqcdl@126.com传真: 传真:****-********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人:小黄
2021年10月26日
监督部门:永春县农业农村局电话:电话: ****-********
标签: 高标准农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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