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心理健康项目用耗材招标公告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心理健康项目用耗材招标公告

所属项目:

根据《深圳市卫生系统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及《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决定对以下采购项目进行院内公开招标,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心理健康项目用耗材

二、项目编号NSMBYHCZB*******

包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是否接受进口

预算单价

(元)

预算总量

(瓶/套)

备注

A 包

TRIzol Reagent

200ml

5500

40

B 包

1.5ml外旋二维码冻存管

1.5ml

3.38

40000

备注:1、本次招标分为2个包,一个序号为一个包,一个包内产品不能缺项。每个包各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可兼投兼中。

2.投标人同时参加多个包投标的,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按项目分别制作、密封、递交投标文件。

3.每个包,只要满足三家投标者即可开标,不满足三家的标段,则发布延期公告,无人报名的标段,则单独组织采购。

4、同一包内的相同名称的不同规格,要求投同一品牌,同一包内的不同产品名称可以投不同的品牌。

5、采购产品名称、规格供参考,要求用途、性能、质量等满足采购需求。参数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同级别质量或以上。

6、属于深圳市阳光平台挂网交易产品的,请在报名时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平台指定配送商等),我院采购时将优先考虑阳光平台挂网交易品种。

7、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预算单价金额为无效投标,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所投产品若为进口产品,投标人必须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制造商,非制造商须提供代理证或授权证书原件;

3.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扫描件,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需提供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该产品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界定的相关文件,并由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合格证及说明书。

4.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范围包含该类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类产品;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类产品;(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5、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所投产品的,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对产品最新的抽查检测报告书复印件(产品要求检测的须提供)

6、投标人必须承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以及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承诺函,承诺函见附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报名、领取标书时间和地点:

1、领取标书时间:2021年10月11日—2021年10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2、领取标书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兴南路京光海景花园A栋C门2层217房。

四、领取标书时需携带以下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5)《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五、开标时间、地点及要求:

1、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8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评审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及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须单独密封。

3、递交投标书一正本和两副本(投标书应标明正本、副本,一旦副本内容与正本内容相冲突时,以正本为准),密封加盖公章。开标后采购单位有权保留所有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投标人。

4、开标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兴南路京光海景花园A栋C门2层221会议室。

六、答疑事项:

凡对招标文件内容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七、其他要求:

1、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至少在开标前一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单位。

2、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有权对中标投标人对本项目资质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查。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采购活动的风险。

3.投标人应携带产品彩页及投标样品到开标现场。

4、请投标人密切留意我院网站最新公告、通知,所有在本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均视为有效送达(包括预中标结果)。

5、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招评标委员会。

6、联系方式: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总务科

电话:****-******** 联系人:张工

邮编:518054

招投标相关资料收发邮箱:nsmbzwk@szns.gov.cn

单位官网:www.sznsmby.cn

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总务科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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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耗材招标 心理健康 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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