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铅矿区基于碳调理的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控制工程项目(一期)

澜沧铅矿区基于碳调理的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控制工程项目(一期)

澜沧铅矿区基于碳调理的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控制工程项目 (一期)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澜沧铅矿区基于碳调理的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控制工程项目 (一期)e728f50e-8946-4b53-85f0-1460d939d290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e728f50e-8946-4b53-85f0-1460d939d290
建设规模:在澜沧县勐朗镇勐朗村、唐胜村内的农田,总示范面积在248.7 亩农用地开展碳调理调控结合替代种植,替代种植低积累玉米、水稻和甘蔗;2-3 中调理剂组合,进行大田试验e728f50e-8946-4b53-85f0-1460d939d290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其它工程类型:其他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澜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1-10-12 08:30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1-10-18 17:30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澜沧分局经办人:张茹薇
办公电话:150*****656
招标代理机构: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经办人:田春
办公电话:****-*******移动电话:137*****765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01001
标段名称:澜沧铅矿区基于碳调理的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控制工程项目 (一期)-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1-10-18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11-03 09:00
开标地点:开标室二(澜沧)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标段合同估算价:274.92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项目范围:在澜沧县勐朗镇勐朗村、唐胜村内的农田,总示范面积在 248.7 亩农用地开展碳调理调控结合替代种植,替代种植低积累玉米、水稻和甘蔗;2-3 中调理剂组合,进行大田试验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3.1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号中同时投标。
3.3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前一天对已报名的投标人查询在此期间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如果查询到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3.4.1投标人须是在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独立法人资格,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乙级及乙级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拟派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须满足以下条件,项目总负责人可由设计负责人或者项目经理担任。
设计负责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环境工程类或者环保类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提供社保证明。
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注册单位需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提供社保证明。
施工技术负责人:拟派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环境工程或者环保类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提供社保证明。
3.5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及2018年至2020年的完整审计报告,2021年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及成立之日起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须满足以下条件,项目总负责人可由设计负责人或者项目经理担任。
设计负责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环境工程类或者环保类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提供社保证明。
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注册单位需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提供社保证明。
施工技术负责人:拟派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环境工程或者环保类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提供社保证明。
业绩要求:/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3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11-03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一期).pdf2021-10-11 15:41:02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控制 重金属污染 农田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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