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孚县格西乡加苏村村道安保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道孚县格西乡加苏村村道安保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一章 谈判邀请

四川省叁吉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道孚县交通运输局委托,拟对道孚县格西乡加苏村村道安保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SJM-2021-11号。

2.采购项目名称:道孚县格西乡加苏村村道安保工程。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道孚县格西乡加苏村村道安保工程。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https:///)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申请人需提供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单位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函;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 证;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4)供应商单位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获取时间:2021年10月11日-2021年10月12日(工作日09:00-12:00 14:00-17:00)

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供应商应提供单位加盖公章的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介绍信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联系人、移动电话、电子邮箱)、报名登记表;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和报名登记表。报名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邮箱********8@qq.com(发送邮箱时,注明项目名称及公司名称),并通过电话确认,如未通过电话确认统计遗漏的,供应商自行负责。联系电话:180*****667

附图1


附表1

报名登记表

招标单位

四川省叁吉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


报名单位


申请时间


项目编号

SCSJM-2021-11号

包件号

有()无()打√第包

公司电话


邮箱


介绍人姓名


联系电话


注:未按以上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文件售价:300元/份(采购文件提供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八、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6日13:00(北京时间);

供应商参加谈判时间:2021年10月16日13: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文件接收时间: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10月16日13:00((北京时间)在谈判地点开启。

十一、谈判地点:成都市高新区神仙树西路3号维也纳国际酒店11楼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道孚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彭老师联系电话:153*****196

地 址:甘孜藏族自治州道孚县鲜水西路249号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省叁吉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180*****667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神仙树西路3号维也纳国际酒店11楼

第二章 谈判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2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预算金额:637188.34元 (其中:暂列金额18558.88元)

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3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预算金额:637188.34元 (其中:暂列金额18558.88元)

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且不会导致供应商权益受损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谈判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审报告中记录。

5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85%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90%,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工程及其有关的货物、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应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要求履约保证金

7

成交通知书领取

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省叁吉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0*****667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神仙树西路3号维也纳国际酒店11楼。

8

代理服务费

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 成交通知书发出时与代理机构结算采购代理服务费。

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由成交单位支付;

3、收取方式:成交通知书领取时由成交单位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

9

声明承诺提醒

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各种声明和承诺应当真实有效,无效声明和承诺、虚假声明和承诺将由供应商自己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不利后果,虚假声明和承诺还将报告监管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保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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