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技术委托驻点服务项目(2021-2024)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技术委托驻点服务项目(2021-2024)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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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长沙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长沙高新区资规局”)积极响应国家关于落实“放管服”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以及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开展了一系列信息化建设、委托了规划技术驻点服务,并取得良好的应用成效,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推进和审批效能的提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随着自然资源业务的深入推进和长沙高新区的高速发展,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进一步优化长沙高新区营商环境,为企业办事提供优质服务,在原有工作基础上,按照既有模式并结合自然资源实际工作需要,开展新一轮的规划技术委托驻点服务工作,通过强化空间规划审批、规划技术咨询等多方面服务应用,促进建设项目的快速落地,提升长沙高新区资规局业务管理水平和政务服务效能。
二、相关标准:·
在长沙高新区现有工作基础上,结合实际业务需求,拟通过本次规划技术委托驻点服务工作,进一步推动长沙高新区的规划建设和发展,保障长沙高新区资规局办公系统稳定运行,提升自然资源政务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
三、技术规格:(一)空间规划审批依据图制作及打印
1、业务咨询
为长沙高新区资规局各审批处室提供关于空间规划审批依据图制作的电话咨询及现场咨询,包括控规入库情况咨询、进度咨询、疑问解答。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 工作内容 | 具体要求 |
1 | 控规入库情况咨询 | 为长沙高新区资规局各审批处室解答关于长沙市已通过法定程序审批的控规入库情况及控规地块的维护记录情况等。 |
2 | 进度咨询 | 为长沙高新区资规局各审批处室解答正在办理空间规划审批依据图项目的办理状态及进度。 |
3 | 疑问解答 | 为长沙高新区资规局各审批处室解答空间规划审批依据图上图依据、办理程序及空间规划审批依据图成果等。 |
2、制图
为明确出图范围生成图框,并根据最新版控规开始制图,出图类型涵盖普通依据图、专项依据图、征地依据图和参考图。
3、校对
对出具的空间规划审批依据图进行校对,包括校对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旧版本控规比对、维护记录核实。
4、打印出图
完成空间规划审批依据图打印(含年度打印费)。
5、文件存档
将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分别存储至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一站式管理服务平台高新区版块及高新区资规局各审批处室。
(二)数据整理及提供
1、基础数据采集、统计与分析研究
按要求搜集相关规划审批数据,对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纠错、去重、空白数据处理等),并进行统计研究。
2、数据整理及提供
分别对信息公开申请需求、专项工作需求、规划咨询及规划修改等申请规划资料需求,开展资料的整理及制作,并按局内要求及流程进行内部资料的提供。
(三)平台运维服务
1、日常技术维护
对长沙高新区资规局相关办公平台进行日常技术维护,保证平台稳定运行,确保信息安全可靠(注:具体包括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一站式管理服务平台高新区版块中会议、公文、事务、案卷、台账模块,长沙高新区工程项目建设审批和管理平台,长沙高新区协同审批平台)。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 工作内容 | 具体要求 |
1 | 服务器硬件环境运维服务 | 负责服务器软件环境运维服务,包括操作系统故障处理、系统环境维护、病毒检测清除及防护。 |
2 | 办公设备软件维护 | 对长沙高新区资规局办公设备的应用软件进行日常维护和更新,消除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威胁。 |
3 | 网络安全维护 | 针对政务外网开展网络安全维护,包括平台的网络运行监控、安全漏洞修复、安全防护和加固等,保证平台正常运行。 |
2、平台业务维护
对长沙高新区资规局相关办公平台中涉及的审批业务进行维护,按要求对业务流程、表单、权限进行定制及修改(注:不包含平台功能模块的拓展和增加),在保障平台信息及时更新的同时,提升用户使用体验感。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 工作内容 | 具体要求 |
1 | 用户信息管理 | 对高新区资规局相关办公平台中涉及约66个用户信息进行管理,包括用户基本信息维护和用户权限维护。 |
2 | 审批业务维护 | 根据用户的实际需求,对长沙高新区资规局涉及的42项审批业务(具体业务事项清单详见下表,具体以实际工作为准)提供相关维护服务,主要为对相关流程、表单等进行定制及修改,从而保障平台信息及时更新,提升用户使用体验感。 |
3 | 数据库备份 | 定期评估数据库的完整性、安全性和可靠性,并制定备份、容灾策略和数据恢复策略,消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威胁。 |
4 | 数据入库及相关会议服务 | 负责长沙高新区工程项目建设审批和管理平台的三维模型及项目资料入库,以及局例会、土规委会预备会和土规委会上会演示服务。 |
长沙高新区资规局业务事项清单表
序号 | 业务名称 |
1 | 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
2 | 土地置换登记 |
3 | 土地使用权抵押注销登记 |
4 | 不动产指标核算表(划拨地/出让地) |
5 | 土地权属确定 |
6 | 不动产工作联系单 |
7 | 划拨地上房产补办出让 |
8 | 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 |
9 | 不动产工作联系单 |
10 | 有偿使用国有土地审查 |
11 |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
12 | 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
13 | 幼儿园土地出让金核退 |
14 | 不动产工作联系单 |
15 | 出让土地使用权按现状转让 |
16 | 竣工检查 |
17 | 临时用地许可 |
18 | 土地使用权续期许可和改变土地使用条件审批 |
19 |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 |
20 | 变更登记审批表 |
21 | 登记审批表 |
22 | 出让合同签订呈报单 |
23 | 用章说明呈报单 |
24 | 不动产工作联系单 |
25 | 规划报建审批管理成果备案 |
26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事项 |
27 | 长沙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审核 |
28 |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审核 |
29 | 规划依据图 |
30 | 现状地形测绘 |
31 | 地籍测绘 |
32 | 定点放线及定位红线 |
33 | 竣工测量 |
34 | 土地评估机构抽取 |
35 | 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证(高新区) |
36 | 规划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和蓝线 |
37 |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38 | 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图)及建筑方案审查 |
39 |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40 | 放线监管 |
41 | 批后管理 |
42 | 竣工检查 |
(四)规划网络公示、公布及公告牌监制
1、规划网络公示、公布
负责对收到需公示的材料,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核实其是否符合公示要求,若符合则由驻点服务人员在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进行网络公示。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 工作内容 | 具体要求 |
1 | 保密检查 | 对需长沙高新区资规局公示的项目进行公示图纸及文件的保密检查。如公示图纸涉及涉密坐标信息,需隐去后公示;公示图纸涉及长沙高新区资规局处室和领导的签章信息,需隐去后公示。 |
2 | 网络公示 | 在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进行网络公示。 |
3 | 材料核对 | 在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方网站建立数据库存储电子文档,实现可随时查询。 |
2、公告牌监制
配合长沙高新区资规局完成公告牌监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 工作内容 | 具体要求 |
1 | 材料核对 | 核对公告牌监制必备资料是否齐全、设计公司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
2 | 公告牌校核 | 在规定工作日内按照《长沙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告牌监制业务办理制度》对建设项目公告牌进行校核。 |
3 | 网络公示 | 把校核合格的公告牌在“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上进行网上公告。 |
(五)规划技术档案整理及数字化
1、档案整理及数字化
完成长沙高新区资规局2021年至2024年常态规划技术档案的整理及扫描工作,主要包括总图、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档案类别。依据标准及方案,完成常态规划技术档案的组卷整理、分类编码、信息著录、档案数字化、成果质检,并将档案数字化成果入库至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一站式管理服务平台数字档案馆,建立档案数字化成果与业务之间的信息关联。
2、档案年度技术服务工作
协助长沙高新区资规局开展2021年至2024年(为期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纸质档案的整理、调卷;协助开展电子档案的查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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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方式:中标单位负责整个项目的实施。
五、服务标准:·
为保证本项目有序、规范开展,中标单位应成立一个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规划技术驻点服务团队,并保证至少3人的驻场服务,确保本项目在政策、标准、技术方面的快速与持续贯彻。每年提交一份驻点工作年度报告(含年度工作内容、工作量、工作效益等),验收前需提供一份3年驻点工作结题报告。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长财采购[2016]6号文的规定,以一般程序验收方式进行验收。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项目总实施(包括项目成果评审)以项目最终成果报告获得长沙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审查和验收通过为最终完成标志。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付款人: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付款方式:本项目服务期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度: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年度驻点服务费用的30%;第一年度工作完结,甲方将本年度剩余服务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第二年度:合同约定服务期限内,半年度,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年度驻点服务费用的50%;第二年度工作完结,甲方将本年度剩余服务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第三年度:合同约定服务期限内,半年度,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年度驻点服务费用的50%;第三年度工作完结,待整体项目验收合格并通过结算评审后甲方将本年度剩余服务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乙方须凭相关合法发票向甲方请款,否则甲方有权利顺延付款。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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