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信号灯系统维护招标公告

公安局信号灯系统维护招标公告

大连市公安局信号灯系统维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大连合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公安局的委托,对其所需信号灯系统维护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大连市公安局信号灯系统维护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L13088

三、招标内容:专用系统维护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四、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次日起一年

五、资格要求:

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非外商及港澳台独资、合资企业);

2、投标人具有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

3、外地投标人必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要求:

投标人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外地投标人必须提供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等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查为准),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七、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

自2013年12月26日起至2014年1月8日止,每天9:30~11:00,13:30~16:00在大连合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1号华岳宾馆2楼)报名及发售(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套,如需邮寄请另付人民币5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2014年1月16日北京时间08:45-09:15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4)。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

2014年1月16日北京时间09:15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室(1)开标。

十、招标人:大连市公安局

十一、招标代理人:大连合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晓云

电 话:0411-********

传 真:0411- ********

开户行:锦州银行大连分行

帐 号:410 100 134 550 683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南石道街迎春路1号华岳宾馆2楼


大连市公安局信号灯系统维护采购项目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HL13088)招标人:大连市公安局招标代理人:大连合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一三年十二月 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函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4第三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20第四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25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31第六章评标细则49 第一章投标邀请函大连市公安局信号灯系统维护采购项目投标邀请函大连合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公安局的委托,对其所需信号灯系统维护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一、项目名称:大连市公安局信号灯系统维护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HL13088三、招标内容:专用系统维护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四、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次日起一年五、资格要求: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非外商及港澳台独资、合资企业);2、投标人具有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3、外地投标人必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采购项目。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报名要求:投标人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外地投标人必须提供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等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查为准),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七、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自2013年12月26日起至2014年1月8日止,每天9:30~11:00,13:30~16:00在大连合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1号华岳宾馆2楼)报名及发售(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套,如需邮寄请另付人民币50元,售后不退。八、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4年1月16日北京时间08:45-09:15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4)。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九、开标时间与地点:2014年1月16日北京时间09:15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室(1)开标。十、招标人:大连市公安局十一、招标代理人:大连合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姜晓云 电话:0411-********传真:0411- ********开户行:锦州银行大连分行帐号:410 100 134 550 683地址:大连市西岗区南石道街迎春路1号华岳宾馆2楼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大连市公安局信号灯系统维护采购项目2招标人大连市公安局3招标内容招标内容:专用系统维护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4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5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六个月后支付合同价款的60%,签订合同十二个月后支付其余合同价款即合同价款的40%。分阶段性验收。(每月验收一次)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次日起一年7服务地点大连市公安局指定地点8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非外商及港澳台独资、合资企业);2、投标人具有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3、外地投标人必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采购项目。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10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提交12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以是电汇、支票(外地投标人除外)、汇票、银行保函、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等形式中的一种(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支票或汇票)。2、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电话:****-********传真:****-********。3、投标人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进行融资。4、外地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户名:大连合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锦州银行大连分行;帐号:410 100 134 550 683(汇款以到帐时间为准)。5、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投标保证金为支票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递交的,须在开标前4日(1月13日前)递交,以确保开标截止时间到账。递交地点:在大连合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递交。注:1、有关政府采购项目投标、履约、融资引入担保机制办理流程详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通知公告中《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 2、本项目不接受现金。3、支票、汇票时间以到帐时间为准。1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正、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1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13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时间:2013年12月26日起至2014年1月8日止北京时间9:30~11:00,13:30~1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地点: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1号华岳宾馆201室1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时间:2014年1月16日 北京时间08:45-09:15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4)15投标文件及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1月16日北京时间09:1516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2014年1月16日 北京时间09:15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1楼)第1开标室17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8其他要求1、如中标人在提供维护服务时将招标人设备损坏,由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赔偿招标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同时免费提供招标人认可的新设备供招标人使用。2、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所涉及的货物、包装、运输、安装、调试等一切交付使用前的全部费用,直到验收合格为止,招标人不再支付除合同价款以外的任何费用。 投 标 须 知适用范围本文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1、“招标人”系指大连市公安局。2、“投标人”系指能够满足本次采购条件的企业法人。3、“招标代理人”系指大连合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5、“货物”系指投标人根据合同规定应向招标人提供的一切货物和材料。6、“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服务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一、总则1、招标内容:专用系统维护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3、投标人除须满足前附表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3.1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3.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1)因重大经济问题正在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审查的;(2)正在被其他企业兼并(或收购)或因重大经济纠纷正在进行诉讼或仲裁的;(3)被有关部门列为政府采购不良投标人的。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不承担任何费用。5.政府采购信用担保5.1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可为参加大连市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5.2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及银行融资担保。5.3无论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融资担保,只要投标人未履行保函所保证的义务,担保公司即刻履行担保责任。5.4有关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事宜,投标人可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dl.gov.cn)查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大财采〔2012〕364号),或向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咨询,联系方式如下: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电话:(0411)39917759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内容6.1招标文件除本款下述各章的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补充文件和其他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投标邀请函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第四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第五章投标文件的格式第六章评标细则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项目任务等要求,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答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当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或投标预备会的方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答复将送给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否则将视为投标人已充分了解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8、招标文件的修改8.1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l5个日历日之前,招标人可能会因种种原因,以发出补充文件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2补充文件将以书面或传真的方式发给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投标人收到补充文件后,应立即以书面或传真方式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8.3为使投标人有充分的时间编制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来往信函、文件均以中文为主导语言。10、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均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投标保证金(3)、投标报价表(4)、维护服务方案(5)、应急预案(格式自拟)(6)、资格证明文件(7)、所提供备件情况(投标人须详细填写)(8)、其他(9)、投标人需说明的其他问题(10)、开标一览表(要求单独密封)11、投标报价1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总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1.2.本次维护服务招标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在现有的采购条件下(招标文件要求等)所报服务单价、总价一次性包死(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包含维修维护服务的人工费用和更换备品备件的费用、交通费用以及相关耗材费用等在内的一切费用。11.3.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次招标的各种风险(包括漏项风险),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价不再实行政策性调整和变动。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2、投标货币投标报价均采用人民币报价。13、证明投标人资格合格的文件13.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3.2投标人提交的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招标人满意。(1)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技术能力;(2)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中对所提供的货物所承担的维修、保养和备件储存的义务。13.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交“资格证明文件”。14、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4.1投标人应提交本项目所有货物及其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2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来源地的声明。14.3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投标人应提供:(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使用性能的详细说明;(2)逐条填报的规格响应表及偏离表。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从投标截止日期后90日历日内有效,如不满足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如传真等)。如果投标人拒绝上述要求,投标保证金将予以返还。对于同意此要求的投标人,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l5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6、投标保证金16.1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6.2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16.3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致使其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时可从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得到补偿。16.4投标保证金的货币为人民币,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1)银行汇票;2)支票(外地投标人除外);3)现金(现金必须密封);4)银行保函;5)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16.5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电话:****-********、传真:****-********。投标人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进行融资。16.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人与招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并由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完案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16.7无论投标保证金来源何方,招标人只向投标人退还保证金(保证金退回收款单位的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相符)。16.8投标人在接到退还保证金通知后,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应持税务机关监制盖有投标人财务专用章的有效收款收据及个人身份证原件,到招标代理人处办理。16.9未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0条规定或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16.10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3)因中标人过错被废除授标;(4)投标人未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价格错误的修改;(5)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书;(6)中标人未能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严重损害招标人利益的情形。17、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7.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的规定,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份数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7.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采用A4纸黑色墨水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人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在投标文件中。17.3除按投标须知第26.1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沫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分别包装后合并密封到一个包装袋内。包装必须使用内外两层封面套,并在内层封套上加盖封条,上有“正本”、“副本”标记。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是其授权委托人的签字和投标人的公章。18.2在外层封套上应写明:(1) 大连市公安局信号灯系统维护采购项目投标文件;(2) 投标单位的全称和详细地址;(3) 开标截止年月 日时前不得开封。18.3如果因投递地址未写清楚而使投标文件迟到或遗失;或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招标人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迟到或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将予以拒绝,并退给投标人。18.4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必须将开标一览表按要求单独封装和标记,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19、投标截止时间19.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指定的接收人。19.2招标人可以按照投标须知第7条的规定发出补充文件,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在原投标截止时间前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19.3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回。20、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0.1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以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统一签署。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投标文件撤回的要求可以传真方式通知招标人,但应随即补发一份正式的书面函件予以确认。更改、撤回的确认书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以前送达招标人签收。20.2更改的投标文件应同样按照本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20.3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则按投标须知第l5.10款的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20.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五、开标与评标21、开标21.1招标人将按本项目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所有收到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参加开标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应签字报到以证明出席。21.2开标由招标代理人主持,邀请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参加。21.3开标时,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将会同投标人代表共同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核对,投标人需在密封检查报告上签字确认。21.4开标时,招标代理人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折扣、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折扣,评标时才能考虑。21.5若招标代理人宣读的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当场检查确认后,招标代理人可重新宣读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无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代理人宣读的结果。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2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22.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从大连市财政局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的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经济、技术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22.2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23、评标原则及方法23.1招标文件是评标工作的重要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包括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23.2评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8号)规定、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23.3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具体评分方法详见评标细则。23.4对所有投标人的评审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3.5评标委员会将只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并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23.6评标委员会对经过初步评审为合格有效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由各评委独立打分,打分时保留2位小数,每人一份评分表,并签名。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经综合打分后的最终得分,计算时保留2位小数。23.7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分别计算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特定投标人非价格因素评分的汇总得分,去掉一个最高汇总得分和一个最低汇总得分后计算出该投标人的“比较用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值”。用各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出的该投标人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与“比较用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值”进行比较,剔除偏离幅度等于和超过±15%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后,计算出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该投标人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值。价格因素平均得分与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值之和即为该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评标总得分相同,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序在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4、评标过程的保密24.1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文件有关的资料和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属于保密范围,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4.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对招标人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24.3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均不得将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向任何第三方泄露。25、投标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寻求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26、投标文件的审查26.1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前,应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26.2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主要条件:26.2.1开启标书前,经确认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退回投标文件:(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2)投标文件未能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指定地点及指定接收人;(3)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的;(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密封;(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26.2.2开启标书后,经评标委员会确认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无效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和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原件);(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重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不清的;(3)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4)同一份投标文件中,有两个以上不同投标报价,且未注明何者有效的;(5)供货期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6)投标货物漏项或投标文件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业绩、获奖证书等证明资料企图骗取中标的;(7)投标人所提供货物在技术参数、规格型号、性能等方面实质上不响应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的;(8)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数据大量雷同的;投标人恶意哄抬标价或低于成本价竞标的;(9)提出与招标文件中相悖的不合理要求;(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6.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26.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和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偏离而使之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开标现场携带资质证书原件以便评标委员会备查。27、错误的修正27.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数字与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的,以文字数额为准;(2)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的,以合价为准,修正总价;(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5)文字与图表不一致的,以文字为准;(6)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报价不一致的,应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7.2在投标文件按上述方法调整其报价后,并取得投标人的同意,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7.3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差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序。28、中标候选人的推荐28.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28.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审查确认(包括资质、业绩等),如发现舞弊行为,即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28.3招标代理人将评标情况形成书面评标报告,送至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查备案。29、定标中标的标准(1)评标委员会将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依据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确定中标人; (2)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3)保证质量、保证供货期,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售后服务。六、合同的授予30、合同授予标准招标人应将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义务的中标候选人。31、资格后审31.1如果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对中标候选人履行合同能力进行确认,可以进行资格后审,包括实地考察或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果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资格后审后认为其无履行合同能力,可以提请评标委员会进行复会审议。31.2上述审查将考虑中标候选人的财务、技术能力并基于中标候选人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的证明文件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和合适的其他资料。31.3如果有必要,招标人可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技术询问,或对其所选货物、竣工的项目进行实地考察。31.4招标人还可以对中标候选人同类项目有关价格进行考察。如果在质量和服务要求相同的不同项目中,相同的货物价格偏差很大,招标人有权利质疑和询问,并提请评标委员会进行复会审议。31.5如果中标候选人被确认为无能力履行合同,将被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31.6在中标候选人被确认为无能力履行合同,并被取消其中标人资格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将重新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由招标人重新组织采购。32、中标通知书32.1招标代理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提交招标、开标、评标、定标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资料、评标报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备案资料,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查通过后,方可发放中标通知书。32.2中标通知书经备案后,招标代理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2.3中标公告详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和《大连日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不对未中标的投标人做任何未中标原因的解释。33、废标33.1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招标人若查实中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仍然可以废标:(1)经查实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的;(2)于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撤回投标文件的;(3)因中标人过错而未能按照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和提交履约担保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明显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33.2中标人因32.1被废除资格,招标人将依排名顺序选择中标候选人或重新组织招标。33.3中标人因32.1被废标,至少将要承担下列违约责任:(1)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2)按招标文件规定,重新确定中标人的中标价若高出弃标人的中标价,其差价部分视为弃标人违约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弃标人应予赔偿;(3)承担因此可能给招标人造成的其它损失。34、签订合同34.1招标人及中标人双方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过程中形成的有关资料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共同签订书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等文件均作为该书面合同的附件。34.2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3.1条款的规定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在此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可依序推荐其他候选人或由招标人重新组织采购。34.3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3.1条款要求与中标人订立合同的,应当返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的损失超过返还的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4.4招标人、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为避免“黑白合同”,在协议书合同双方签署页中要求必须加入下列条款:合同双方确认:本协议书及本协议约定的其它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中的各项约定都是通过法定招标过程形成的合法成果,不存在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条款,如果存在任何此类不一致的条款,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34.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35、履约保证金35.1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之前或同时应当向招标人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35.2履约保证金可以是支票或银行汇票或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或有资质的担保公司出具的履约担保函。35.3如果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并给招标人造成损失,履约保证金将作为对这一损失的补偿而付给招标人。35.4履约保证金将在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36、招标代理人服务费36.1招标代理人向中标人按发改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和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36.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2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1.1%=4.4万元(1000-500)万元×0.8%=4万元(2000-1000)万元×0.5%=5万元合计收费=1.5十4.4+4+5=14.9(万元)36.3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服务招标计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36.4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同时,须向大连合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次性缴纳代理服务费。37、其他注意事项37.1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37.2投标人应遵守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条例,不得违反。37.3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报价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 第三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项目名称:大连市公安局信号灯系统维护采购项目采购编号:HL13088合同编号:甲方(买方):乙方(卖方):甲乙双方根据年月 日大连市公安局信号灯系统维护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采购所做的报价文件,乙方必须完全按成交通知书中项目履行义务。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一、合同范围 二、合同金额(一)本合同金额为(大写): 元 (¥: 元)人民币。(二)、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计划、图纸或资料等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三、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一)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次日起一年。(二)服务地点:大连市公安局指定地点四、服务内容及基本要求服务目的:下列具体的服务内容,为必备的服务项目。由于服务的技术性所决定,不能对此次招标服务的详尽内容一一列举,具体事宜,应服从招标人的解释说明。(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二)、服务方式: 五、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六个月后支付合同价款的60%,签订合同十二个月后支付其余合同价款即合同价款的40%。分阶段性验收。(每月验收一次)六、违约责任(一)甲方无故逾期付款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二)乙方逾期开展维护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服务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七、不可抗力事件处理(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三)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八、争议的解决(一)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用下列第 种方法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招标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合同生效及其它(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二)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市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大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三)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服务清单和分项价格表2.项目实施方案3.乙方招标文件的内容及澄清内容4.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单据5.本合同适用的特殊条款(四)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五)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招标人、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及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送达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确认备案,在项目验收合格后立即将验收报告(一份)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签订地点:签订日期:※本合同仅作为甲乙双方拟订合同时的参考样本。 第四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用户需求及维修维护要求维修维护范围:1、信号灯户外设备维护和维修,包括甲方指定的信号灯的地上地下设施维护及信号机设备返厂维修。2、信号控制系统日常维护。具体路街明细:道路位置单位一、五一路沿线条1、西安路条二、姚家路沿线条1、姚北路条2、南关岭小学条3、北站东通道一号路条4、北站西通道一号路条三、华北路沿线条1、香工街条2、学工街条3、香一街条四、东方路沿线条1、金家街条2、金四街条3、金三街条4、金二街条5、金一街条6、快轨车站条7、椒北路条五、中山路沿线条1、会展路条2、星辰街条3、和平广场条4、太原街条5、成仁街条6、连胜街条7、万岁街条8、白山路条9、正仁街条10、五一路条11、联合路条12、东北路条13、珠江路条14、长春路条15、大同街条16、沈阳路条17、北京街条18、无名街条19、新开路条20、市场街条21、西快路条22、友好路条23、五惠路条24、高尔基路条25、玉华街条26、白玉街条六、人民路沿线条1、白玉街条2、安禾街条3、世纪街条4、明泽街条5、致富街条6、职工街条7、丹东街条8、益民街条七、西南路沿线条1、新华绿洲条2、海口路条3、红嘴街条八、华东路沿线条1、松江路条2、千山路条3、天河路条4、华龙路条5、学校街条九、松江路沿线条1、新发街条2、玉胜路条3、玉山路条4、玉湖路条5、轻工业学院条6、轻工业学院站条7、美林公园条8、静云街条9、山东路条十、武汉街沿线条1、昆明街条2、延安路条3、友好路条十一、软件园路沿线条1、理工北门条2、红凌路条十二、西北路沿线条1、石桥街条2、迎客路条十三、民康街沿线条1、同兴街条十四、长江路沿线条1、上海路条2、前进街条3、普照街条4、黄河路条十五、五惠路沿线条1、唐山街条2、友好街条十六、唐山街沿线条1、市场街条2、三元街条十七、五一路沿线条1、西南路条2、9155部队条3、圣荷西条4、软件园路条5、铁道口条6、双语学校条十八、鞍山路沿线条1、华北路条2、连胜街条3、联合路条4、东北路条5、西安路条十九、黄河路沿线条1、广平街条2、白山路条3、万岁街条4、成仁街条二十、疏港路沿线条1、93162条2、7814条二十一、长春路沿线条1、高尔基路条2、五四路条3、中山路条4、民政街条5、黄河路条6、长白街条7、纪念街条8、石葵路条9、东北路条10、林茂街条11、乐购条二十二、中华路沿线条1、汇泉街条2、二十高条3、华泉街条4、源泉路东口条5、源泉路西口条6、华东路条7、汇达街条8、华北路条二十三、黄浦路沿线条1、书香街条2、凌源街条3、凌河街条4、凌南路条5、七贤东路条6、火炬路条7、信达街条维修维护工作要求:1、维修单位在甲方运维中心配备专职技术人员2人,负责检查系统报修情况并反馈维修成果,及时安排维修工作,并协助民警完成日常的工作事务。2、维修单位需配备具备户外设备维护人员14人以上,负责信号灯户外设备的维护和保障。3、维修工作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时效性进行,运维中心专职技术人员工作日每天必须7:00以前到岗,将信号系统运行情况分析一遍,并及时通知信号技师进行维护。信号灯户外设备维护必须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设置专门电话,保证随时可以赶赴现场进行维修工作。接到户外维修任务后,白天(7:00至19:00)20分钟内到达现场,夜间(19:00以后)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遇有恶劣天气,维修单位要在次日7点前在甲方指定地点集结,准备开始紧急维修。4、维修单位要每天安排巡检,全部设备要在2周内巡检一遍。发现问题及时维护,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发现维护范围内的交通设施被非法利用时,要及时清除,避免给其他人造成伤害。因维修单位巡检不全面、维护不及时造成其他人伤害的,由维修单位负责赔偿。在巡检记录中出现漏检现象每次扣除维护费1000元。5、维修单位接到维修通知后要按照时限进行维修,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修复的,要将故障原因和解决方案立即通知科技处和相关区大队指挥调度室,确因特殊原因长时间不能修复的,24小时内提供相关情况说明的书面材料到科技处;维修不及时或不合格的、瞒报漏报的每次扣除维护费2000元。6、维修单位要负责监护合同范围内的全部设施,防止合同范围内的设施被盗和破坏。遇挖道、修路、建筑施工等工程涉及到甲方设施时,维修单位要派人全程监护。如果监护不及时造成甲方设施损失,维修单位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每次扣除维护费2000元。7、维修单位负责按照全部设备2%的比例准备维修备件,这些备件只能用于本信号灯维修工作中,不得擅自挪用,若有挪用每次扣除维护费10000元。8、维修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范,加强安全管理,杜绝生产事故,发生生产事故,维修单位承担相应责任。造成人员受轻微伤的,扣除维护费10000元;造成人员受轻伤的,扣除维护费20000元;造成人员重伤以上的,扣除维护费50000元。9、维修单位必须按照甲方的时限要求将损坏的设备发回原厂维修,并及时支付维修费用,维修不及时的,每次扣除维护费10000元。10、维修单位要合同期满前15天内按照本合同进行全面检查,准备交接材料,双方经现场验收,备件数量核实后,签署竣工文件。11、维修单位要为全部设备购买财产一切险和第三者意外伤害险。保证设施意外损坏或设施意外造成第三者伤害得到有效及时补偿。信号灯维护具体要求1、信号灯灯具维护,完好率要求98%。1.1LED信号灯灯芯备件由维修单位负责管理和办理返回原厂维修。1.2维修单位要保证遮阳罩、面板、灯罩、卡具等附属器材不发生缺损松动问题。1.3维修单位要保持信号灯具表面清洁。信号灯具发生脱漆、缺损;信号灯灯色、照度达不到国标要求,维修单位要在发现后一周内予以更新。信号灯具每季度至少清洗一次。1.4维修单位要保证灯具角度不发生明显偏移问题,灯具与所控制的行车方向具有良好的对应性。1.5维修单位要保证灯具清晰可见,不能被树木、广告牌、路灯等遮挡。2、固定杆维护,完好率要求100%。2.1维修单位要定期对信号灯灯杆进行检查,发现松动、锈蚀、非法利用等问题时及时予以维修或更换,保证信号灯灯杆坚固可靠。2.2维修单位要保持立式固定杆与地面垂直线之间角度≤3度;横支臂与主杆之间角度≥90度。2.3维修单位要对固定杆上的小招贴,小广告及时进行清理。2.4维修单位要保持固定杆上的防水帽、手孔盖完整有效。2.5维修单位要对固定杆表面漆变色比较严重的及时重新粉刷。全部固定杆每年至少粉刷一次。3、线缆维护,完好率要求100%。3.1维修单位要保证信号灯的全部电缆完好,无破损、漏电、短路问题。3.2维修单位要保证供电点接触良好可靠。供电点发生故障维修单位要及时维修或联系电业局维修;供电点故障或变更导致合同范围内的设备无法正常工作时,维修单位负责更换供电点。3.3维修单位要保证电源线、灯色线、按键线、电话线、屏蔽线在控制设备接线端子以外没有接头;线圈与屏蔽线接头必须使用3M专业产品。4、地下设施维护,完好率要求95%。4.1维修单位要保证在未采用水稳处理的道路上,信号灯固定杆的预制基础表面距地面高度<0.05米。4.2维修单位要保持穿线井井盖完好有效,固定牢靠。及时清除非法利用。穿线井内无积水,杂物。井盖距地面高度在±0.05米范围内。4.3维修单位要保证传感线圈正常工作。线圈发生故障,在5天内予以排除;重点路口48小时内予以排除。5、信号机维护5.1保证信号机运行良好。信号机发生故障,一般故障在3小时内予以解决;严重损坏在48小时内予以解决;接到故障通知的要在3小时内予以解决;特殊情况要立即予以解决。机箱或门锁发生明显破损锈蚀问题,在一周内予以更换。5.2爱护信号机及附属器件,对贵重器材、板卡在运输过程中要加装减振防尘措施。由于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器件或板卡损坏的,由施工单位负责赔偿或修复。信号控制系统维护内容及基本要求1、系统硬件维护,完好率要求100%1.1维修单位要定期检查信号控制系统小型机、通讯控制机、网络设备的工作状况,发现问题立即解决。1.2维修单位接到甲方的通知后,2小时内到支队机房处理系统设备问题。1.3维修单位协助甲方制定系统升级和扩展方案。2、系统软件维护2.1维修单位要定期检查系统软件工作状况,及时处理系统垃圾文件和过期的运行记录。2.2维修单位要协助甲方制作系统镜像和数据备份,确保系统出现故障后能够准确恢复。3、因维修单位工作不到位造成系统停用的,每次扣除维修费20000元。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致:大连市公安局 根据贵方为 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货物名称)货物的公开招标,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正式授权签字人(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a)投标函;b)投标报价表;c)资格证明文件;d)开标一览表;e)由 银行开具的金额为(大写) 元的投标保证金;f)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交付的货物的投标总价为(大写) 万元人民币。(2)我们承担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3)我们己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书(若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4)其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个日历日。(5)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7)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日期: 年月 日二、投标保证金格式致:大连市公安局 根据 号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名称)参加大连市公安局的投标,向贵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付款形式:支票、汇票、银行保函或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其金额为:(大写)元人民币。投 标 人 名 称: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年月日 三、投标报价表项目名称:序号服务项目基本内容费用(万元)12345678910……合计小写大写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手签)注:(1)在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规格中有明确规定;(2)由投标人填写。 四、维护服务方案 五、应急预案(格式自拟) 六、资格证明文件以下文件请按顺序装订:(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二)税务登记证副本;(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见格式);(四)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五) 外地投标人必须提供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六)资信证明文件(如有,复印件);(七)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有)。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书本授权书声明:(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为(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公司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项目的投标及合同的执行,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人签字: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职务:被授权人电话:注: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或经公安部门备案的法定代表人印章,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电子制版签名。 七、所提供备件情况(投标人须详细填写) 八、其 他(一)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公司名称:电话号码: (2)地址:传真: (3)注册资金:经济性质:(4)法定代表人:(5)公司经营及资金状况:(6)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及帐号:地址: (7)营业注册执照号: (8)其他说明: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日期: 年 月日 (二)近三年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招标人采购时间数量金额单位联系人电话注:1、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2、上述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如有弄虚作假,一旦被发现将按废标处理,并报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严肃处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鉴于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______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投标人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___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__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四)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_______(以下简称投标人)于__年__月 __日签定编号为的____《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投标人应在__年__月 __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投标人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_________________ 。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__%数额为(大写 )______元,币种为___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投标人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___日内。   如果投标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投标人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___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投标人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投标人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投标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 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______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月日 (五)其他文件和资料 九、 投标人需说明的其它问题 投标人可提出补充建议或说明,提出比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更合理的建议方案或其技术偏离可以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的理由,同时应说明对技术条件、价格、维护、检修、等方面的影响。第六章评标细则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1、评标委员会分别计算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特定投标人非价格因素评分的汇总得分,去掉一个最高汇总得分和一个最低汇总得分后计算出该投标人的“比较用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分值”。用各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出的该投标人非价格因数汇总得分与“比较用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分值”进行比较,剔除偏离幅度等于和超过±15%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非价格因数汇总得分后计算出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该投标人非价格因数汇总得分平均分值。价格因素得分与非价格因素得分平均分值之和即为该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一)评分分值的设定分项评分因素满分分值权重评分标准说明价格投标报价10030%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投标报价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技术维护服务方案10030%1、投标人提供的整体维护方案详细完善,层次清晰针对性强,熟悉程度高,能充分满足招标人需求(得100-90分);2、投标人提供的整体维护方案合理,了解本项目情况,基本满足招标人需求(得89-60分);3、投标人提供的整体维护方案一般,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59-40分)。应急预案10020%1、优秀标准:投标人应急预案在科学性、先进性、合理性、规范性及成熟性等方面十分优秀(得100-90分);2、良好标准:投标人应急预案科学性、先进性、合理性良好(得89-60分);3、一般标准:投标人应急预案一般(得59-40分)。商务维护人员配置10010%1、投标人人员的业务水平出色,在维护服务方面有丰富经验,人员配置的合理性、完整性及其相互协作关系较高(得100-90分);2、投标人人员有一定业务水平及维护经验,人员配置的合理性、完整性及其相互协作关系有一定体现(得89-60分);3、投标人人员配置的合理性、完整性及其相互协作关系所提供备件情况10010%1、投标人备件覆盖率高,备件名称、备件描述、备件数量和备件照片情况等方面介绍详细,准备充足,充分适合本次项目(得100-90分);2、投标人备件覆盖率较高,备件名称、备件描述、备件数量和备件照片情况等方面有一定介绍,适合本次项目(得89-60分);3、投标人备件覆盖率一般,备件名称、备件描述、备件数量和备件照片情况等方面有简单介绍(得59-50分)。注:1、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原则)2、获得最高评估分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3、如果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按下列顺序排列以确定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1)投标价低的;(2)技术评估得分高的;(3)商务评估得分高的。4、投标人加分项相应产品投标报价之和以评标委员会复核结果为准。5、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与以上评分因素相关的材料。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6、保密要求从开标时起到中标公告发布时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 开 标 一 览 表招标项目:大连市公安局信号灯系统维护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L13088 年 月 日投标总报价(人民币/万元)服务期限(大写)合同签订次日起一年(小写)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注: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如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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