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乡镇发包公告】金寨县S245新斑路K305+000-K308+000(沙河店段)安全风险整治工程随机摇号发包公告

【金寨县】【乡镇发包公告】金寨县S245新斑路K305+000-K308+000(沙河店段)安全风险整治工程随机摇号发包公告

金寨县S245新斑路K305+000-K308+000(沙河店段)安全风险整治工程随机摇号发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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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1-10-12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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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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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被邀请的金寨县诚信企业登记名单各企业:

金寨县S245新斑路K305+000-K308+000(沙河店段)安全风险整治工程(项目编号:JZJTJ-GC-********)目前已具备发包条件,根据《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县政府投资30万元以下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有关事项的通知》(金公管委办[2021]3号)等有关规定,经金寨县公路局会议研究,决定对该项目进行随机摇号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JZJTJ-GC-********

2、项目名称:金寨县S245新斑路K305+000-K308+000(沙河店段)安全风险整治工程

3、建设内容:路面、路基及排水工程,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凸面镜、护栏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建设单位:金寨县交通运输局

二、发包范围

本项目发包范围为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具体工程内容及工程量详见工程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施工方案并结合工程施工现场踏勘情况确定。

1、工程设计图纸:见附件

2、工程量清单及预算:见附件

三、建设规模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四、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五、项目发包价格

预算价:294592.00元;发包价:285000.00元

六、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工程竣工经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工程价款的99%,剩余1%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满一年后,经相关单位核查工程无质量问题后再付清(无息)。

七、工程建设地点

金寨县全军乡

八、建设工期、节点进度要求

1、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节点进度要求:在工期内按时竣工并验收合格,其他详见合同约定。

九、质量要求

本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工程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并达到国家现行相关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十、承包方式

本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由承包单位包工包料,其施工安全责任、市场价格等风险及各种税费均由承包企业承担,发包方概不负责。

本项目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十一、施工企业资质条件及业绩要求

1、承包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承包人须同时具备《金寨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及抢险救灾等应急工程诚信企业名录库》库内企业资格。

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级证书,且无在建(待建)工程。如在工期内提前完工的,需在摇号现场提供有效的《金寨县项目工程(初验、竣工)验收意见书(表)》(验收表复印件、扫描件或电子照片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不接收变更的项目经理报名。

十二、现场踏勘及发包答疑

1、现场踏勘:承包人应自行组织对工程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承包人获取有关编制技术标和签署工程建设合同所涉及施工现场的一切资料。承包企业在签订合同和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等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现场踏勘的相关费用由各承包人自行承担。

踏勘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38*****816

2、发包答疑:承包人若对本项目发包有任何疑问,应向答疑联系人提出。提出疑问截止时间为发包公告上传之日起3日内。

答疑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38*****816

十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0月15日10:0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金寨县交通运输局六楼会议室

十四、随机摇号

1、随机摇号时间:2021年10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随机摇号地点:金寨县交通运输局六楼会议室

3、各企业在参与摇号前必须按照本随机摇号公告规定进行报名,未按规定进行报名的企业不得参加摇号。

4、参与随机摇号企业在摇号截止时间前,需要将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及报名资料携带至资格审查现场,由发包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企业方可进行摇号。

5、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递交报名资料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企业不足一家的,本次发包活动取消,本项目将重新组织发包;递交报名资料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企业仅有一家的,该企业直接确定为成交人;若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递交报名资料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企业大于或等于两家的,正常进行随机摇号。

6、随机摇号企业签号为企业签到顺序号,且由发包人进行随机摇号。

十五、承包须知

1、各企业在发包前必须按照本发包公告规定进行报名,未按规定进行报名的企业不得参加摇号。

2、各企业须在本发包公告规定的发包时间前,由企业授权委托人携带①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②该项目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③企业相关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到达本发包公告指定地点并签字确认报名。现场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企业方可进行摇号。资格审核结束前未能提供上述证件者,取消其随机摇号资格。随机摇号时间截止,未能准时参加的企业,取消其随机摇号资格。

3、成交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金寨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及抢险救灾等应急工程发包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金政办【2018】28号)等有关规定,遵守《金寨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小型项目诚信企业登记名单诚信协议书》约定和诚信承诺,合法承包,诚信履约,若有违反,将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在当天有多个项目或多个包段同时摇号的情况下,同一个项目经理(建造师)最多只允许成交一个项目或一个包段,最终成交结果以最先取得成交候选人资格的为准(本项目报名期间,如同一个项目经理在其他单位取得成交候选人资格,企业应主动申报,放弃之后项目或包段的成交候选人资格,对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金寨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记分标准》给予记分处理)。

5、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使用的砂、石子、商品混凝土由成包单位从金寨县工矿投资有限公司购买,产生的费用由承包单位支付给金寨县工矿投资有限公司,砂石供应票据作为项目完工审计依据。

十六、注意事项及要求

1、本公告未明确的其他有关内容,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工程施工建设管理及我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等有关规定执行。

2、本公告为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施工合同有效附件,对限额以下工程发包人、承包人等各方主体均具有法律效力。

3、成交人项目经理等施工相关人员驻工地每月不少于22天,并能及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做好施工日志。

4、该项目必须按期保质保量完工,否则,超期一天,扣工程款3000元,并申报县公管局按规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5、该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否则,一经发现给予企业和项目经理不良行为记录各记10分,披露期六个月。

6、该项目自成交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必须缴纳三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工伤保险基金)、办理成交通知书,逾期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金寨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10月12日

金寨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施工成交人须知

成交人代表须仔细阅读本须知全部内容,一经参加摇号报名并参与项目发包摇号即视为承包人完全理解并认可本须知的全部内容,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一、承包人施工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

1、施工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要求为 ;

2、施工技术负责人及其他施工管理人员配备要求为 。

二、工程施工技术响应文件要求

1、具体内容

①项目管理机构配备:项目经理(含姓名、资质证书号、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施工技术负责人、其他管理人员;

②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概况、施工总平面布置、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③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等

2、提交份数:(1)份数:一式三份(经审查通过后,由发包人、承包人、工程监理单位各执一份);(2)提交时间: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无异议结束时三日内由拟任项目经理向发包人报送。

3、编制要求:项目施工技术响应文件应当详细,并根据项目特征具有针对性,打印装订成册,不得涂改文字或相关数据。成交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承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工程施工技术响应文件的,视同自动放弃承包资格,由发包人按规定选择承包候选人递补为成交人。

三、费用缴纳方式和标准

1、履约保证金

成交人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及时从企业基本账户将发包价2%的履约保证金缴纳至发包人指定账户,缴纳方式为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等,经发包人同意,企业也可提供履约保函、担保等。

2、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及工伤保险基金

成交人在接到承包通知书后,应及时从企业基本账户将发包价2%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和发包价1.5‰的工伤保险基金缴纳至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账户,,缴纳方式按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办理。

成交人未按上述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和工伤保险基金的,视同其放弃承包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成交结果公示

成交结果按规定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等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签订合同时间及要求

1、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3日内须与发包人签订工程建设合同。

2、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施工合同或不按照发包要求签订施工合同的,发包人取消其承包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县公管局进行处理。

3、成交人不能诚信履行施工合同的,项目履约保证金按规定不予退还,并由县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县公管局予以严肃处理;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予以处罚。

成交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章):

手机号码:

年 月 日

法人授权委托书

致:(发包单位名称)

我(姓名)系(承包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企业名称)的交易员(姓名)为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简易程序发包项目名称)并处理一切与之相关事宜。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企业(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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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摇号 随机 整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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