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十四五”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稿)

松江区“十四五”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稿)

为贯彻落实《上海教育现代化 2035》《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上海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十四五”规划》《松江区教育改革和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松江区基础教育教师队伍高质量发展,现就本区“十四五”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以下简称“教师培训”)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聚焦教师教书育人和课堂教学核心能力,全面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围绕基础教育改革重难点,适应时代发展和松江区教育发展需求,加强教师培训整体规划与资源建设,健全培训体系,优化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机制,建成一支理想信念坚定、师德师风高尚、专业水平高超、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全员培训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既要全面落实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全员培训和整体提升的任务,全面提升教师师德素养和教书育人能力,又要根据教师的岗位属性、成长阶段、学科类别、基础条件等不同特点形成不同的培养方案或路径,重点提升与新时期上海基础教育改革相适应的专项能力,加强重点群体的培训。

——坚持助力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既要把教师培训作为基础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教师资格注册、年度考核、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提供基础支撑,以制度推动形成专业发展长效机制,又要激发教师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制定与实施“一人一案”的专业发展规划,满足学校发展和教师发展的个性化需求。

——坚持减轻负担和提升实效相结合。既要坚决落实教师减负的有关文件精神,避免硬性安排培训、重复培训,为教师安心、精心、舒心从教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又要注重将培训与日常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切实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工作目标

通过五年努力,充分满足全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享有国家级或市级优质培训资源的需求,着力实现符合教师学习特点的“时时处处”学习场景,积极构建更加开放、更加多元、更高品质的高校、优质培训机构等参与的教师培训支持系统,助力教师自主学习与发展,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四、工作任务

(一)构建教师培训研修和自主学习的支持体系

1. 搭建“市-区-校-个人”四级架构,激活教师研修学习主动性

遵照市级进一步发挥“市-区-校”三级教师培训联动机制的要求,增设个人层级,鼓励教师自主研修和个性化发展。在市级重点围绕基础教育改革重难点方向开展示范引领性培训的基础上,区级培训加强实施管理,有效落实各项培训任务,突出本区特色。校本研修立足教师课堂教学和教育管理一线需求,进一步加强实践和应用。个人研修根据教师专业发展需求或个人兴趣,提升教师综合素养。

2. 夯实教师校本研修,做强教师专业发展学校

积极参加新一轮五年的市级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申报建设工作,完善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市区共建共育机制。以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建设推进校本研修建设,加强校本研修的顶层设计,完善校本研修标准,推进优质校本研修课程建设,构建以问题解决为中心、以团队为基础、“学思研悟行”合一的研修活动模式,分享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教师研修的优秀经验和成果。

3. 满足教师对优质资源的多元需求,拓展优质教育课程的供给力

依托高校优势学科,设立中小学各学科教师培训基地,打通大中小学段壁垒,拓展科研机构及优质教育机构提供培训资源,丰富培训内容,融通学科前沿与教学需求,贯通理论引领与实践指导,畅通教学与科研。保障每位教师积极参加市、区级专项培训。

4. 赋权教师的个性化自主学习,实施与建设“学习券”制度

探索试点“学习券”制度,研究制定自主学习实施方案,包括自选制度、自选流程、自选机构内容以及培训券积点使用兑换自主学分认定等,实现教师根据自身发展而选择研修活动的自主权。

(二)设计以教育教学核心素养提升为重点的培训内容

5.建设区域适应新时期课程教学改革的培训课程。加强培训需求诊断,研制教师培训课程指南,优化培训课程结构。注重实践型培训课程的开发与实施,建设教师解决实际问题和实践智慧提升的培训课程。

6.落实与专项能力提升相结合的研修内容

研修内容紧紧围绕教师课堂教学所需的能力素养进行设计,包括师德素养、知识技能、实践体验和自主研修四大模块内容。重点提升适应基础教育改革的薄弱能力,如:学生生涯规划与心理辅导能力、家庭教育指导能力、结合新课程新教材的学科教学能力、作业设计与命题能力、实验教学能力、跨学科教学能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等。

7.加强全体教师学科教学能力提升

牢固树立教师的天职是教书育人的理念,着力提升教师学科教学能力,学科培训学分至少占总培训学分的50%。围绕课堂教学进一步更新学科前沿理论,改进教学方法,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升教师专业能力与素养。

8.注重资源生成与成果转化

培训内容注重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促进培训成果转换为教学视频、教学设计、课程方案、课题报告、论文专著等。鼓励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等优秀教师参与培训成果转化,制作优质资源,积极推荐,进一步扩大应用。

(三)优化分层、分类、分科研修机制

9.加大乡村教师培训力度

针我区乡村教师的发展需求,提供系列化培训课程,以城乡学校结对的方式,促进优质资源共享。以新课程新教材的实施为重点,培养乡村教师对新课程改革的适应能力,整体提升乡村教师综合素养。积极探索信息技术与教师培训的深度融合,提高培训实效。

10.加强青年教师培训培养

进一步深化实施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研制见习教师专业发展指南,明确规定见习教师的培养目标、学习任务和培训标准,积极推进见习教师培训评估和展示。建立2-5年职初期教师培养机制,通过名师带教、学科实训、项目研究等形式,提高青年教师解决实际教学问题的能力,积极为青年教师成长搭建成长平台。

11.加强名师名校长及骨干教师培养

依托市级“双名工程”、“基础教育人才攀升计划”、区域骨干教师培养项目等平台,进一步创新骨干教师培养模式,通过任务驱动、实践研究、问题解决、展示交流等形式,积极开展课题研究、专题研讨、高端论坛,切实提升培养效果,培养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卓越教师。

(四)创新研修及自主学习方式

13.研训一体+自主学习

将教师专业发展与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紧密结合,形成“教-研-修”深入融合的一体化培训。制定区域教师研修的管理和标准,认真参照将教师参与培训和研究经历作为职称晋升、教师资格注册等重要依据的机制与要求,推动教师自主学习,提升专业能力。

14.信息技术+教师培训

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突破时间和空间局限性的优势,做好实施线上培训的各项工作,保障教师有序开展研训。运用线上线下融合技术,做好新教材、新教法的培训,推进教师及时更新学科知识;探索运用VR、AI等技术赋能教师培训,提升教师的学习体验,满足教师更加多样的学习需求。

15.个人研修+团队合作

每位教师聚焦解决基础教育实践问题,至少加入一个团队,确保人人有团队、团队有项目、项目有成果。坚持教师个人学习、研究和实践与团队成员共同学习、共同进步和共同个发展结合,在实践中加强研究,在任务中接收挑战,在团队中实现发展。

16.学历提升+素养提升

围绕当前基础教育改革重难点,全面提升教师专业素养,适应时代发展和上海城市发展需求。积极提升中小学教师学历水平,鼓励高中教师攻读教育博士,鼓励义务教育教师攻读教育硕士。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区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教师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负责年度区级教师培训项目审批制度,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区教育学院做好市级教师培训政策与制度的组织落实工作,负责本区教师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咨询评估与研究指导等工作。

校长是学校教师培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校教师培训的规划和实施工作,科学实施校本研修,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整合资源,创造环境,为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过程中的专业能力提升创设条件、做好保障。

(二)加强信息化平台支撑

提供并完善集“学习、考核、展示、反馈、管理等功能”为一体的教师培训支持平台。为教师检索培训课程资源、开展培训研修提供人人时时处处的学习环境,支持教师随时随地开展学习。优化学分查询与管理功能,确保每一位教师能够及时查询并管理各自的市、区、校、个人的学分情况,为教师专业发展重点项目、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校本研修等定期督导与检查提供数据支撑,减轻教师重复填表等负担。

(三)加强学分管理

积极遵照“市级指导、各区负责、学校落实、个人自主”的培训学分管理运作机制,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实行统一要求与分类分层分科管理相结合,鼓励教师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合理规划自身研修学习。每位教师原则上一年应完成5-7个学分的市区校三级学分、0.5-1.5个学分的自主研修学分。完善市、区教师培训学分信息化管理,提高服务水平。

(四)加强经费保障

确保区级教师培训经费投入,确保每位教师每年培训费不低于1000元。进一步完善教师培训经费保障机制,加大教师培训经费投入力度,加大向乡村中小学教师倾斜力度。加大对民办学校开展教师培训的支持力度。

(五)加强督导检查

加大对教师专业发展重点项目、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校本研修实施等定期督导与检查的力度,将教师教育整体工作纳入对区域绩效考核和教育综合督政范围。

松江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松江区教育学院

2021年9月


上海市“十四五”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办法

“十四五”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学分管理以“发挥主体性、突出针对性、扩大自主性、注重实效性”为原则,实行统一要求与分类分层分科管理相结合,健全“市级指导、各区负责、学校落实、教师自主”的培训学分管理运作机制,优化教师培训学分信息化管理,进一步激发教师自主发展活力,促进教师终身学习。

一、学分要求

1.每位教师在五年内累计培训学习不少于36学分,其中师德素养课程不少于8学分、知识技能课程不少于10学分、实践体验课程不少于14学分、自主研修课程4学分。同时,原则上要求每位教师(上海市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教师除外,下同)参加市级培训不少于7学分,其中师德素养课程不少于2学分(需含学生生涯指导与心理辅导能力1学分),知识技能课程不少于4学分(需含学科教学能力2学分、作业设计与命题能力1学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通识培训1学分),实践体验课程不少于1学分(需含实验教学能力1学分);参加区级培训不少于10学分,其中师德素养课程不少于2学分(需含学生生涯指导与心理辅导能力1学分、家庭教育指导能力1学分),知识技能课程不少于6学分(需含学科教学能力2学分、作业设计与命题能力1学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专业课程培训1.5学分),实践体验课程不少于2学分(需含实验教学能力1学分、跨学科教学能力1学分);参加校本研修不少于15学分,其中师德课程不少于2学分,素养课程不少于2学分(需含家庭教育指导能力1学分),实践体验课程不少于11学分(需含学科教学能力2学分、作业设计与命题能力1学分、跨学科教学能力1学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实践应用2.5学分)。满足教师个性化培训需求,每位教师在五年内完成自主研修4学分,含在在职教师岗位培训学分总量。

2.充分发挥教师专业发展学校自培功能,上海市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的教师五年内参加市级和区级培训不少于7学分,其中涵盖师德素养课程(需含学生生涯指导与心理辅导能力1学分),知识技能课程(需含学科教学能力2学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通识培训1学分与专业课程培训1.5学分),实践体验课程(需含实验教学能力1学分);参加校本研修不少于25学分,其中师德课程不少于3学分(需含学生生涯指导与心理辅导能力1学分),素养课程不少于2学分(需含家庭教育指导能力2学分),实践体验课程不少于20学分(需含学科教学能力4学分、作业设计与命题能力3学分、实验教学能力1学分、跨学科教学能力2学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实践应用2.5学分)。满足教师个性化培训需求,每位教师在五年内完成自主研修4学分,含在在职教师岗位培训学分总量。

3.每位教师原则上一年应完成5-7个学分的市区校三级学分、0.5-1.5个学分的自主研修学分。

4.新任教师须参加“上海市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不少于12学分。

5.班主任教师五年内须参加专题培训不少于3学分,纳入区级学分,计入在职教师岗位培训学分总量。

6.教研员每年参加专题培训不少于6.4学分,纳入市、区、校三级学分;满足教研员个性化培训需求,五年内完成自主研修4学分,含在在职教师岗位培训学分总量。

7.高级教师五年内在完成36学分基础上,须增加以教育研究、引领辐射为主的高级研修,完成不少于18学分;其中带教指导、课程资源开发、课题研究等不少于14学分。

8.新任校(园)长或拟任校(园)长须参加任职资格培训不少于30学分。在任校(园)长五年内完成不少于32学分的市区校三级培训,其中参加脱产培训不少于18学分、参加市级培训不少于10学分;完成自主研修4学分。

9.中小学、幼儿园中层干部(包括青年后备干部)须参加岗位技能培训,五年内完成不少于9学分,纳入区级学分,计入在职教师岗位培训学分总量。

10.各区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学院)院长,五年间内参加市级培训不少于10学分,计入在职教师岗位培训学分总量。

11.2021年以后获评聘高级教师职称的教师,逐年递减自主研修学分;2021年以后进入教育系统的新教师(含跨区域、跨系统进入教师)按注册日期逐年递减培训学分;2021年以后任职校(园)长其脱产培训学分、市级培训学分按任职日期逐年递减培训学分。上述几类教师的须修学分具体要求由各区自行制定。

二、学分折算

1.师德素养课程、知识技能课程,45分钟为1学时,4学时(半天)为计量单位,分为4学时、8学时、12学时、16学时等。原则上每10学时为1学分。

2.实践体验课程,原则上以一学期不少于10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折算为1学分(其中讲座占有的比例不能超过10%)。不能用其他类课程的学分冲抵,离岗学习者除外。

3.教师跨区域、跨系统学分折算由各区按教师所选的课程容量进行核定。

4.教师自主研修学分由各校制定学分认定办法,报各区审定后方可实施。

5.高级教师参加以教育研究、辐射引领为主要内容的高级研修学分折算和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与在职培训的学分折算等由各区自行制定管理办法。

6.优秀教师、校长承担培训任务的按照不同培训级别、实际授课容量折算相应培训模块的学分。

三、学分冲抵

1.教育部及教育部认可的相关单位组织实施的国家级培训项目、上海市教师专业发展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及委托有关机构或单位开展的市级专项培训项目,可冲抵市级培训学分。

2.其他市级专业发展研修培训项目需在实施前报上海市教师专业发展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立项审批,培训结束后经审核通过,可冲相应培训模块学分。

3.市级培训学分可以冲抵区级培训学分,区级学分不可以冲抵市级学分;市、区级培训学分不可以冲抵校本研修学分;校本研修学分可以冲抵个人自主研修学分。

4.校长培训学分可以冲抵教师培训学分;教师培训学分不可以冲抵校长培训学分。

5.高一层次学历进修,凭毕业证书、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可冲抵师德素养、知识技能两大类课程的学分。除学历进修外,各课程类别的学分不相互冲抵。

6.参加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教师, 凭结业证明,认定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中市级、区级、校本的对应学分;参加全员导师制培训的教师,凭结业证明,认定学生生涯指导与心理辅导能力、家庭教育指导能力对应市、区、校三级学分;参加新课程新教材培训的教师,凭结业证明,认定学科教学能力对应市、区、校三级学分。

7.各区可根据校(园)长培训情况和教师参加区级研修基地学习、区级专题研修活动、开发区级培训课程或授课等实际情况,制定本区区级培训学分冲抵办法,报上海市教师专业发展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学分应用

1.严格落实教师培训学分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必备条件,每个注册有效期内,教师须完成规定的培训学分,方能注册合格。

2.将教师培训学分作为教师职务(职称)评聘、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的必备条件。

3.教师培训学分管理纳入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校长考评、教育督导的指标体系。

4.将校(园)长完成培训学分和培训考核情况作为校(园)长考核、任用、晋级的必备条件和重要依据。

五、学分管理

1.严格教师培训学分审核认定。上海市教师专业发展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教师培训学分审核认定办法,统筹管理教师培训学分。上海市师资培训中心按照学校申报、各区审核、市级认定的流程规范审核认定程序,按周期对教师培训学分进行认定并将结果反馈各区。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及时将学员参训情况及学习成效反馈至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建立教师培训档案,记录教师所学课程、学习成效和学时学分等关键信息,按年度进行审核,并将结果反馈市级和教师所在学校。学校按相关要求定期申报教师培训学分。

2.夯实教师培训学分管理职责。学校制定专人负责教师培训工作,科学规范地开展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尤其是教师自主研修学分具体落实。各区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学院)主要负责本区教师的区级学分管理,依据上述学分要求制定本各区各类学校(包括市、区级教师专业发展学校、中小幼、成人学校、特殊教育学校、职业学校等)、不同层次教师(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教师,见习期新教师、特殊人员)的市级、区级、校级、个体自主学分的管理实施细则;指导各校制定校级学分、教师自主研修学分的折算、认定办法。上海市师资培训中心主要负责市级学分管理,并负责为全市教师提供学分查询、跨区域学习提供学分转换结算服务。

3.优化教师培训学分信息化管理。推进教师培训选学、学分审核认定、学分转换和学分应用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实现培训学分申报、审核、认定、查询一站式服务,为每位教师建立培训电子档案,为切实推进培训学分应用提供依据;各区完善教师教育学分管理系统,与市级教师教育管理平台无缝对接,确保教师培训学分通畅便捷高效管理,形成互联互通的学分银行体系。

4.加强教师培训学分监测与通报,分级落实监测责任,适时发布周期监测报告。

附表:上海市“十四五”中小幼教师培训学分情况表


附表:

上海市“十四五”中小幼教师培训学分情况表

类型

市级培训

区级培训

校级研修

自主研修

师德素养

知识技能

实践体验

师德素养

知识技能

实践体验

师德素养

知识技能

实践体验

个人学习

除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外的所有教师

不少于7学分(20%)

不少于10学分(28%)

不少于15学分(42%)

4学分
(10%)

不少于2学分,含生涯心理辅导能力1学分

不少于4学分,含学科教学能力2学分、作业命题能力1学分、信息能力1学分

实验能力1学分

不少于2学分,含生涯心理辅导能力1学分、家庭指导能力1学分

不少于6学分,含学科教学能力2学分、作业命题能力1学分、信息能力1.5学分

不少于2学分,含实验能力1学分、跨学科能力1学分

师德不少于2学分;

素养不少于2学分,含家庭指导能力1学分

不少于11学分,含学科教学能力2学分、作业命题能力1学分、跨学科能力1学分、信息实践应用2.5学分

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教师

不少于7学分(市和区20%),涵盖师德素养(含生涯心理辅导能力1学分),知识技能(含学科教学能力2学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市级1学分、区级1.5学分),实践体验(含实验能力1学分)。

不少于25学分(70%)

4学分
(10%)

师德不少于3学分,含生涯心理辅导能力1学分;

素养不少于2学分,含家庭指导能力2分

不少于20学分,含学科教学能力4学分、作业命题能力3学分、实验能力1学分、跨学科能力2学分、信息实践应用2.5学分

另:

新任教师

须参加上海市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不少于12学分。

班主任

班主任专题培训不少于3学分,纳入区级学分,计入学分总量

教研员

每年参加专题培训不少于6.4学分,纳入市、区、校三级级学分,计入学分总量

4学分
(10%)

高级教师

须增加教育研究、引领辐射为主的高级研修,完成不少于18学分。其中带教指导、课程资源开发、课题研究等不少于14学分。

新任/拟任校园长

须参加任职资格培训不少于30学分

在任校(园)长

在任校(园)长五年内完成不少于32学分的市区校三级培训,其中参加脱产培训不少于18学分,参加市级培训不少于10学分,计入学分总量

4学分
(10%)

中层干部

岗位技能培训不少于9学分,纳入区级学分,计入学分总量

教育学院院长

参训市级培训不少于10学分,计入学分总量


附件2

上海市中小学教师专项能力提升计划2.0实施方案

教师专业能力的持续提升是基础教育发展的根本保障,2017年以来,上海市教委实施教师专项能力提升计划,教师的专项能力普遍提升。随着社会的发展,国家对教师发展提出新的要求,原有的教师专项能力框架需要进一步优化。结合当前国家和上海市在立德树人、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中对教师专业素养全面提升的要求,根据《上海市“十四五”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意见》,决定在“十四五”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实施教师专项能力提升计划2.0,现就能力提升计划实施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根据“四有”好教师的标准,培养专业水平高超、师德师风高尚、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推动每位教师成为专业知识的学习者、学生发展的引领者、家校有效沟通的合作者、课堂教学深度变革的践行者。

通过5年的专项能力提升培训工作,全面提高教师的学生生涯规划与心理辅导能力、家庭教育指导能力、学科教学能力,作业设计与命题能力、实验教学能力、跨学科教学能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等,丰富和拓展教师的案例知识和策略性知识,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实践技能。

二、主要内容

(一)育德能力

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对学生道德认知、道德信念、道德行为和道德情感的综合培育能力。能深入领会学生道德发展的规律与机制,结合具体的学科,发掘学科育德的要素,设计合理的育德活动;能在课堂情境中通过自身的言传身教,对学生的道德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能通过课堂互动、对话,营造关怀、尊重和平等的课堂,发挥课堂内隐的育德功能。“十四五”期间聚焦学生生涯指导与心理辅导能力、家庭教育指导能力等关键能力。

1.学生心理辅导与生涯规划能力,掌握初步的心理辅导知识和技能,能准确识别学生的心理问题,能对学生心理问题进行合理的疏导。具备一定的心理咨询能力,能配合心理专职教师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积极的干预。具备较强的生涯规划知识与技能,能对学生生涯规划进行合理的指导,帮助学生制定个性化的职业发展规划。

2.家庭教育指导能力,能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发展需求,具有正确指导家长科学掌握家庭教育理念与方法、增强家庭教育功能、提升家庭教育水平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利用家庭、学校、社区教育资源,设计和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活动的能力。

(二)学科能力

“十四五”期间学科培训学分占培训学分的50%,聚焦学科教学能力、作业设计与命题能力、实验教学能力、跨学科教学能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等关键能力。

3.学科教学能力,是指基于新课程新教材改革,为全面提升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教师以本学科核心素养培育为指向,在学科教学活动全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教学认知、教学设计、教学实施以及教学评价等方面的综合专业能力。具体包括理解和把握学科课程标准、分析与处理教材、了解与判断学生学习认知基础与个性特点、确定教学目标、设计学习活动、课堂提问与应答、呈现教学内容、选择教学方法、激发学生学习动机、课堂应变与调控等能力。

4.作业设计与命题能力,指为教师达成特定的评价目的,准确把握学科课程标准和评价标准,科学合理设计作业与编制试题的能力。作业设计能力包括理解优质作业质量标准、作业基本类型与功能,判断作业时间与难度,掌握作业设计的原则、流程与方法等。命题能力包括理解命题质量的评价标准,掌握命题依据与命题原则、命题思路与命题程序、命题工具和评分方法等。

5.实验教学能力,具备实验演示、操作、管理和实验资源整合能力,能根据课标、教材、学生特点和教学规律设计实验教学方案,指导学生有效达成实验教学目标,并能客观、公正评价学生的实验结果。

6.跨学科教学能力,具备与本学科相关的多学科知识储备,在指导学生解决实际生活真问题时能融合其他学科相关知识和技能。具备与其他学科教师交流跨学科问题、进行跨学科合作教学的能力。能够利用项目化学习、大概念教学等跨学科学习方式提升学生发现问题、综合分析、制订与实施方案、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7.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夯实教师在日常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优化学科教学能力,全面依托上海市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工程,因地制宜、整校推进、一人一案地全面提升教师的信息化教学能力;着重培养教师适应人工智能等技术的意识与能力,逐步提升他们联合运用数据开展大规模因材施教的能力。

三、实施原则

——根据教师专业成长规律,分层分类培养。不同发展水平的教师,在专项能力的培养上有不同的侧重,提供多样丰富的培训资源,满足不同类型教师专项能力发展的需求。按照教师发展的阶段,设计符合不同发展水平教师的专项能力的培养内容,在培训过程中,综合采取多种培训方式,创设教师主动学习的环境,引导教师深入领会专项能力的本质和应用情境,提高实践转化能力。

——以情境化学习为核心,倡导项目化、工作坊式的培训。根据专项能力的特征、教师的现有基础,综合应用项目式学习、工作坊研修、情境化培训等方式,让教师在任务驱动、深度体验和系统反思中深入理解专项能力的要素和适应范围,提高培训实效和适切性,确保教师参加培训后既掌握每项能力的核心知识,又能在具体的教育情境中应用和迁移。

——整合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模式,促进教师深度学习。专项能力涵盖教师的教学技能、育德能力、信息素养、沟通技能和问题解决能力,深入了解教师专项能力的现状和需求,对培训进行整合。在内容上,把培训内容与教师的日常教学工作结合起来,避免重复培训和某些专项能力培训的缺失、不到位;在管理上,建立市区校之间积极的联动机制,确立不同层级教师培训机构的职责,相互补充,在整合中发挥最大功能。

四、目标任务

在2021-2025年,完成中小学教师专项能力全员培训任务,每位教师完成不少于40学时的育德类培训,其中不少于20学时的学生生涯指导与心理辅导能力培训、不少于20学时的家庭教育指导能力培训;不少于180学时的学科类培训,其中不少于60学时的学科教学能力、不少于30学时的作业设计与命题能力、不少于20学时的实验教学能力、不少于20学时的跨学科教学能力培训、不少于50学时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

五、组织实施

(一)市区校三级联动

市级规划指导。上海市教师专业发展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规划和指导,制定教师专项能力培训方案,协调培训课程的开发和实施,组织培训效果的评价,组织市级专业机构对教师专项能力的要求进行分析和解释,确保教师专项能力培训导向的正确性、前瞻性。

区域统筹落实。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专项能力提升计划的组织与领导工作,指导各区教育学院具体落实。各区教育学院结合整体培训要求,制定区的培训方案、学年计划,形成区域教师专项能力落实机制,确保教师专项能力培训有效全面落实,取得切实的培训效果。

学校具体实施。学校按照区专项能力培养计划,制定相应的校本培训计划,组织专项能力培训,配合市区完成教师专项能力学分管理工作,完成教师专项能力的校本考核和评价工作。

(二)具体安排

1.制定方案(2021年1月-2021年3月)

深入领会国家和上海对教师专项能力培养的要求,充分兼顾上海教师专项能力的现状,制定教师专项能力培训方案,细化每项能力的要素、目标、内容框架,使每个专项能力,都有清晰的指向,有具体的内容,具有可操作性。

2.课程建设(2021年3月-2021年8月)

围绕教师专项能力,借助市区培训机构的力量,在全市范围内,展开专项能力培训课程的开发和征集,聘请专家,评审专项能力培训课程,初步构建基于教师专项能力培养的课程框架,做到每一项专项能力都有相应的课程支持。

3.分层分类培训(2021年9月-2024年8月)

按照专项能力的不同要求,厘清市区校各自的培训职责和任务,,同时针对不同发展水平的教师、教师的不同领域能力,组织不同类型的培训,完成专项能力提升全员培训,确保教师专项能力培训的实效性。

4.总结交流展示(2024年9月-2025年6月)

对此次专项能力培养的成果和优秀经验进行总结提炼,按照教师专项能力模块,总结专项能力培养经验,分享有效培训经验,总结和反思后续专项能力培训的重点和有效路径。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培训效果的评估机制

通过对教师专项能力的要求,构建基于目标导向的教师专项能力评价框架,每项能力从知识、技能、态度等方面进行清晰的界定,形成涵盖职初期教师、经验型教师和优秀教师的专项能力分层目标体系和评价框架。通过评价,引领培训活动,尽可能做到目标、培训和评价之间的一致性。

(二)加强对教师专项能力特征和发展机制研究

组织专门研究团队,积极探索教师专项能力的特征和发展机制,总结不同发展水平教师专项能力的发展梯度和要求,通过个案研究、行动研究和调查研究,总结教师专项能力的特征,形成相应的实证成果,为教师专项能力培养目标、内容和模式的建构提供科学依据,确保教师专项能力培养工作能建立在科学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形成正确有效的决策和行动。

(三)优化工作推进机制

在上一轮市、区、校的联动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职责和任务,以校本培训为主阵地,以市、区域培训为引领,整合高校、科研机构及优质教育机构资源,形成教师专项能力培养的推进机制。

(四)完善学分管理机制

建立教师专项能力学分管理机制,上海市教师专业发展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市师资培训中心具体负责学分管理,对已有能力提升工程2.0对接工作、市级重大重点项目的培训研修学分管理以及区、校学分认定的衔接工作。

(五)落实经费保障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教师培训经费保障机制,将培训经费纳入预算,加大教师培训经费的投入力度,保障区域专项能力提升工作开展相关的学习资源、教师培训、应用评估和成果孵化等工作。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将相关培训经费纳入学校预算,保障学校的教师培训、应用实践和专家指导等各项工作的开展。

(六)加强督导检查

建立市、区两级评估检查制度,采取多元评价机制,建立示范引领价值的积分加权和转换机制,将教师参与课程建设、教师培训、应用指导、成果分享等方面的贡献度纳入教师培训学分抵扣、职称评定等范畴,激发教师积极参与创新、主动求变,构建教师专项能力提升的创新机制。

市级将采取专家评估、参训教师网络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各区开展专项能力提升工作进行评估及督导,将评估结果纳入市教委对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年度考核范畴。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是专项能力提升计划的主要责任单位,要把教师培训工作纳入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估范围,对学校实施教师专项能力提升工作进行过程督导和质量评估,将评估结果纳入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和校长考评的指标体系,并完善相应的激励机制。

附表:中小学教师专项能力提升2.0学分表


附表:

中小学教师专项能力提升2.0学分情况

专项能力

学分

师德素养

知识技能

实践体验

总计

22

1

2

1

4

4.5

1

2

6.5

育德类

学生生涯指导与心理辅导能力

2

1

1

家庭教育指导能力

2

1

1

小计

4

学科类

学科教学能力

6

2

2

2

作业设计与命题能力

3

1

1

1

实验教学能力

2

1

1

跨学科教学能力

2

1

1

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5

1

1.5

2.5

小计

18


标签: 实施方案 教师培训 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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