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利远供热输配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四氢噻吩第二批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长春利远供热输配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四氢噻吩第二批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利远供热输配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四氢噻吩第二批次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长春利远供热输配发展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21年10月12日10:4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0月1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将报名资料发送至********@qq.com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 | ||
开标时间 | 2021年11月03日13:30 | ||
开标地点 | 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从东门进入)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韩平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长春利远供热输配发展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韩平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硅谷大街硅谷商务510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春雨兰莹莹 |
项目概况
长春利远供热输配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四氢噻吩第二批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将报名资料发送至********@qq.com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01-C
项目名称:长春利远供热输配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四氢噻吩第二批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甲乙双方以实际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将报名资料发送至********@qq.com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
方式:邮箱报名
售价:¥3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0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从东门进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长春利远供热输配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四氢噻吩第二批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二次(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CG01-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利远供热输配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四氢噻吩第二批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长春利远供热输配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利远供热输配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四氢噻吩第二批次采购项目;
2.2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3招标内容:四氢噻吩第二批次采购,详见货物需求;
2.4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质量及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及合同技术条款验收,符合长春利远供热输配发展有限公司质量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对上述产品有供应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本项目所购材料不得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材料,要符合国家相关安全、环保标准和节能要求;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10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0月1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假日除外),将报名资料发送至********@qq.com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报名时须发送以下资料扫描件: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2021年近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成立不足半年的供应商不做要求);
(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近3年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承诺书;
(6)“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公章1份);
(7)投标人承诺本项目所购产品除必需的实验化学药品外,不得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材料,要符合国家相关安全和环保标准要求(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1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出不退(收款人全称: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春新区支行,账号:****************307,本账户只接收投标人基本账户的付款)。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3日13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从东门进入);
5.3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利远供热输配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平
招标代理机构: 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硅谷商务510室
联系人:王春雨、兰莹莹
电话:****-********人工转81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利远供热输配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韩平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硅谷大街硅谷商务510室
联系方式:王春雨兰莹莹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平
电 话: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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