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修编提升)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修编提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在线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52432
项目名称:《辽宁省“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修编提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600,000.00
最高限价(元):1,600,000.00
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辽宁省旅游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修编)项目》,旨在未来五年更好的指导辽宁省旅游业发展,推进辽宁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和旅游强省建设,充分发挥旅游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综合带动作用。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国家相关标准:执行《旅游规划通则》(国家标准GB/T18971-2003)及相关规定
2.行业标准:执行行业标准及相关规定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十四五”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第一个五年,是立足新阶段、贯彻新理念、构建新格局,推动我经济社会迈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时期。旅游业是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和重点的民生工程、幸福产业。辽宁省旅游资源丰富,交通区位、市场条件、气候优势明显,旅游业发展潜力大。做好辽宁省“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推动“十四五”时期辽宁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对构建“十四五”新发展格局、实现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十四五期间,是辽宁省旅游业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编制《辽宁省旅游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全面分析辽宁省旅游业发展形势、现状及问题,战略性设计辽宁省旅游产业发展的目标、格局和行动,解决辽宁省旅游产业发展的顶层设计、战略方向和行动计划。重点包括:(一)研究辽宁省旅游业“十三五”发展面临的发展环境和条件;(二)研究提出“十四五”发展目标;(三)明确“十四五”的重大任务;(四)提出“十四五”旅游业发展的对策、举措;(五)提出旅游重大项目建设、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旅游产业融合、旅游改革创新、旅游品牌营销等任务计划;(六)提出旅游业“十四五”发展的保障措施。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采购标的的数量:1项
2.采购项目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
3.采购项目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的交付地点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服务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编制,衔接《“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辽宁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等上位规划。
2.服务期限:合同期内
3.服务效率:根据甲方要求及时修改、完善、提交方案。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执行相关规定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乙方具备良好的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能及时响应甲方需求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执行促进小微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1]181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2日 09时00分至2021年10月19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在线下载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递交: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线下递交U盘电子文件
六、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纵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6号五里河城C座18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地址: 北陵大街45-1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纵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五里河城C座18楼
邮箱地址: lnzhzb@qq.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纵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宋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