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水利局:“一河(库)一策”编制及“一河(库)一档”信息完善采购需求公开
浏阳市水利局:“一河(库)一策”编制及“一河(库)一档”信息完善采购需求公开
按照《湖南省“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2021-2025年)编制指南》完成南川河、大溪河、小溪河、涧江河、永乐桥河、黄泥江等6条河流“一河一策”编制及“一河一档”信息完善,板贝水库、富岭水库、道源水库、仙人造水库、关山水库、南康水库、马尾皂水库、横山头水库、万丰山水库、梅田水库、洞阳水库、清江水库、团结水库等13个水库“一库一策”编制及“一库一档”信息完善。
二、相关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2日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6年2月6日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25日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7月2日修订)
(8)《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7年3月1日修订)
(9)《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12月16日修订)
(1)湖南省河长办印发《湖南省“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2021-2025年)编制指南》的通知
(2)湖南省水利、环保等部门政策法规等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
(2)《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的函》(水建管函〔2016〕449号)
(3)《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
(4)《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
(6)《水利部2021年河湖管理工作要点》(办河湖〔2021〕132号)
(7)《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通知》(办建管函〔2018〕130号)
(8)《湖南省2021年实施河湖长制工作要点》(湘河委〔2021〕1号)
(9)湖南省水利、环保等部门政策文件等
(1)《城市水系规划规范》(GB50513-2006);
(2)《防洪标准》(GB50201-2014);
(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4)《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5)《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6)《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7)湖南省水利、环保等部门技术标准等。
三、技术规格:根据湖南省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安排,应在编写的南川河、大溪河、小溪河、涧江河、永乐桥河、黄泥江等6条河流的“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和板贝水库、富岭水库、道源水库、仙人造水库、关山水库、南康水库、马尾皂水库、横山头水库、万丰山水库、梅田水库、洞阳水库、清江水库、团结水库等13个水库的“一库一策”实施方案基础上,补充收集水资源、岸线管理、水污染、水环境治理、水生态、水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最新资料,针对性开展现场查勘,在此基础上汇编“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背景、总则、河流问题辨析、管理保护目标、管理保护任务及措施、实施计划及保障措施、一河一档相关工作内容等。制定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本轮“一河一策”实施周期为2021 -2025年,方案内容应与各部门相关规划充分衔接。要在总结上一轮“一河一策”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加强河湖调研,聚焦水资源、水域岸线、水污染、水环境、水生态、执法监管六大任务,找准突出问题,明确目标、任务、措施和责任,做好分年实施计划安排和任务措施分解,提出保障措施,确保方案实用、可行、有效。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2021年11月20日:提交南川河、大溪河、小溪河、涧江河、永乐桥河、黄泥江等6条河流“一河一策”编制及“一河一档”实施方案和板贝水库、富岭水库、道源水库、仙人造水库、关山水库、南康水库、马尾皂水库、横山头水库、万丰山水库、梅田水库、洞阳水库、清江水库、团结水库等13个水库“一库一策”编制及“一库一档”实施方案(审定稿)。
五、服务标准:按时按质提交南川河、大溪河、小溪河、涧江河、永乐桥河、黄泥江等6条河流“一河一策”编制及“一河一档”实施方案和板贝水库、富岭水库、道源水库、仙人造水库、关山水库、南康水库、马尾皂水库、横山头水库、万丰山水库、梅田水库、洞阳水库、清江水库、团结水库等13个水库“一库一策”编制及“一库一档”实施方案,确保实施方案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目标指标合理,提出的对策措施可行、保障措施有力,符合河流实际。
六、验收标准:邀请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流域综合管理方面的专家,对所编写的南川河、大溪河、小溪河、涧江河、永乐桥河、黄泥江等6条河流“一河一策”编制及“一河一档”实施方案和板贝水库、富岭水库、道源水库、仙人造水库、关山水库、南康水库、马尾皂水库、横山头水库、万丰山水库、梅田水库、洞阳水库、清江水库、团结水库等13个水库“一库一策”编制及“一库一档”实施方案进行咨询评审验收。
七、其他要求:项目承担单位抽调工程技术人员组成项目组。项目组内设置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流域综合管理方面等专业的技术人员。
“一河(库)一策”实施方案评审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完成付款。
3.本项目采取总价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报价中含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投标人遗漏,均由成交人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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