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1年10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 | 联系方式 |
1 | 电子连接器、消费类家电线束和新能源汽车线束项目 | 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横山桥镇武澄路北侧、通银路东侧地块 | 常州市华硕电子有限公司 | 拟进口放电机、冲压机等设备112台(套),国内采购压榨机等设备35台(套),本项目达产后形成年产电子连接器2360万套、消费电子线束1000万套和新能源汽车线束180万套的规模 | (1)废气:项目注塑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有机废气后经15m高的1#排气筒高空排放 (2)废水:厂区内应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内雨水管网收集后进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横山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项目通过合理车间平面布局,选择优质、低噪的生产及公辅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了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经预测,厂界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因此,本项目噪声源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建成运营后,一般固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固废,废研磨液、废火花机油、磨床灰、废桶、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含油劳保用品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各类固废均合理处置,处置率100%,不直接排向外环境,不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无直接影响。 | / | |
2 | 漕上路(政新河-朝阳路)新建工程项目 | 江苏省常州市经开区横林镇新横崔路至朝阳路 | 常州东方新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常州东方新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拟投资47243.3万元在常州市经开区横林镇新建漕上路(政新河-朝阳路)工程项目。本项目漕上路(政新河-朝阳路)新建工程新横崔路至朝阳路变更路段道路全长为1.76k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本项目建成后优化地方干线路网,加强区域地方联系 | 1、废水:本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周围公厕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不排放。 2、废气: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包括沥青烟以及施工扬尘,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很小;运营期废气为汽车尾气,由于汽车尾气产生量较小,排放点分散,因此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于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与施工弃土弃渣,产生的固体废物处置率达到100%,不直接排向外环境,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无直接影响;运营期不产生和排放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4、噪声:本项目施工期机械噪声建设单位应按要求增加防护措施,并严格控制施工机械运转时间,将施工噪声影响降至最低;运营期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减少交通噪声。 | / |
1、公示期为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0月18日。
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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