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政府采购(分散)采购文件采购项目: 温州市公安局公安信息应用备案管理系统软件开发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编号:F-JZ
********0025采购人温州市公安局代理机构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一三年十二月目录投标保证金办理注意事项2谈判邀请函3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4一、 说明4二、 采购文件4三、 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5四、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7五、 谈判和评审8六、 授予合同9第三部分 合同格式18第四部分 附件19附件一报价函19附件二报价一览表20附件三报价分项报价表21附件五技术、商务偏离表22附件六同类似项目的销售业绩23附件七企业售后描述等24附件八资格证明文件24第五部分 特殊条款25第六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27第七部分评审办法0注:本采购文件中部分加“▲”、“★”、加粗及加下划线的条款,为招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供应商注意,并认真查看采购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采购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投标保证金办理注意事项1. 为了您的投标工作顺利进行,银行规定银行票据交换时间为上午11:00,下午2:45(北京时间)即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日的下午2:45以后,银行停止票据交换资金清算入帐。(为了确保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开标前一天能收到投标保证金,务必请供应商至少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三天(外地供应商还应适当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汇款手续。保证金最迟于报价截止时间前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区结算窗口确认到帐并换取收据,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和开商务标时提交评审)。2. 为了帮助您选择快捷的保证金支付结算方式,请您联系工商银行温州马鞍池支行:咨询电话:(0577)
******** 营业部李主任(0577)
******** 营业窗口李小姐支行办公时间(如有变化以银行规定时间为准):上午:9:00—11:45 下午:14:00—16:303.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帐户:户名: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账号:
****************538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马鞍池支行银行地点:温州市飞霞南路与马鞍池东路交叉口(亚金大酒店旁)转帐支票:确认资金到帐后→凭银行进帐回单→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窗口开具保证金收据(同城结算约3天到帐)。本 票:先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窗口办理背书(盖章)→去银行办理进帐手续→凭银行进帐回单→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窗口开具保证金收据(同城结算1小时左右到帐,县城除外)。电 汇:确认资金到帐后凭银行汇款回单→到公共资源交易结算窗口开具保证金收据(异地结算约5天到帐)。4.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
****-********为使您的投标工作顺利进行,请您在开标前一天来中心结算窗口确认保证金到帐情况并办理开户保证金收据手续。投标保证金,应从有资质的正式投标单位银行帐户中汇出,转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不得由其分支机构或第三者汇出。保证金退付:未成交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在采购中心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谈判邀请函: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公安局委托就公安信息应用备案管理系统软件开发进行竞争性谈判,我们诚恳地邀请贵单位参加谈判报价,并请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认真准备按时前来报价。本次采购资金已经落实。1. 采购编号:F-JZ
********00252.项目名称:公安信息应用备案管理系统软件开发3. 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4.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 12 月 26 日至报价截止时间前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梧田大道林村南瓯嘉园办公用房一组团1栋203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5. 谈判保证金: 人民币1500元整。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跟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到帐,并换取收据。户名: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账号:
****************538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马鞍池支行6.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 01 月 07 日 下午14:30整;递交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收标区(一楼)(温州市民航路170号)。7. 开标时间:2014年 01 月 07 日 下午14:30整;开标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收标区(一楼)(温州市民航路170号)。8. 采购监管单位:温州市财政局采购办采购人:温州市公安局电话 / 传真:
****-********联系人:陈先生代 理 公 司: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点: 温州市梧田大道南瓯嘉园一组团1栋203电话:
****-******** 136*****826传真:
****-********联系人:黄先生温州市公安局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13年 12 月 26 日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一、 说明1. 本次招标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浙江省财政厅、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和实施。2. 合格供应商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2 供应商营业执照必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2.3 供应商2010年以来须具有类似项目业绩;2.4 供应商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3.供应商代表3.1 指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谈判报价活动并签署谈判响应文件的人。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八-1)4. 谈判报价费用4.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报价有关费用,不论谈判报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供应商如果报名后不来参与本次谈判报价要在报价截止时间前3天给予书面告知及其理由。二、 采购文件1.采购文件由采购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2.采购文件的澄清2.1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疑点或未尽事宜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进行说明或交流,供应商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但质疑不得迟于报价截止时间3天前使采购人收到,采购人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问题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有关供应商或召开答疑会。如果标书答疑期内未收到有关疑问,视为供应商完全同意采购文件所有条款,且对于采购文件相关表述以及未尽事宜如有争议,以采购人解释为准。3. 采购文件的修改3.1 在报价截止期3天前,采购人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采购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并在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和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天,作出延长报价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决定,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3.2 供应商收到澄清和修改的补充文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已收到补充文件。三、 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1.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采购文件各个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导致谈判报价被拒绝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 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谈判报价的。如发现供应商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报价将被拒绝,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 谈判响应文件的构成:3.1 谈判响应文件由技术、资信标和商务标两部分构成:(1) 技术、资信标1)报价函(附件一)2)技术规格、商务条款偏离表(附件五)3)资格证明文件:(附件八-1、2、3)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同类项目的相关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附件六)6)售后服务范围、措施及承诺、培训计划与承诺(附件七)7)供应商项目实施情况说明、供应商项投入项目的管理技术人员一览表 8)供应商情况表9) 供应商提供的详细开发方案阐述(格式自拟)(2) 商务(报价)标1)报价一览表(附件二)2)报价分项报价表(附件三) 3)其他需要说明的商务(报价)内容3.2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1)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中所提供的格式,内容按顺序填写并装订成册,分别装于技术、资信标和商务标中(技术资信标与商务标可合并装订)。4. 报价4.1 报价是指报价供应商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谈判供应商所有的款项,即系统的开发建设、信息采集、税金、验收(含第三方验收)、技术服务、售后维护服务等全部费用,实行固定费用总包干,供应商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报价总价。4.2 供应商必须按附件的报价一览表(统一格式)、报价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合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4.3 报价一览表及报价分项报价表上的报价须以人民币报价。4.4 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4.5 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审,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条件签订合同的权利。4.6 供应商所报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谈判报价而予以拒绝。5. 谈判保证金5.1 供应商须提供由报价单位账户汇出的谈判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500元整;否则采购人将不接受其报价。5.2 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了供货合同和支付了招标代理服务费并合同经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确定成交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5.3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回报价;(2)成交人未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供应商在采购文件中提供虚假技术指标及参数,经谈判采购小组确认属实的。(4)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供应商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6. 谈判有效期6.1 自报价之日起 90 天内报价应保持有效。谈判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予以拒绝。6.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报价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谈判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修改谈判响应文件。有关退还和没收谈判保证金的规定在谈判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7. 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署和规定7.1 供应商应提供谈判响应文件(技术、资信标;商务标)一式四份,分别装订成册。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每套谈判响应文件的封面应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7.2 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7.3 谈判响应文件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由谈判响应文件签字人在修改和增删处旁签署或盖章,方才有效。7.4 谈判响应文件字迹模糊或在关键的技术、商务条款上表述不清楚,将可能导致其谈判被拒绝。8. 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8.1 报价人必须将谈判响应文件分别单独密封,且在各自的密封袋上标明“谈判响应文件”字样。封口处贴上封条,启封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封皮上写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8.2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人对谈判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四、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1.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1.1 谈判响应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达到指定的收标地点,并同时递交谈判保证金收据(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供应商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原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3个月,各地各级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均有效),由谈判采购小组确认报价资格。未提供以上证明的谈判响应文件将拒收。1.2 供应商如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报价的,应同时递交谈判保证金收据、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原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3个月,各地各级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均有效),由谈判采购小组确认报价资格。未提供以上证明的谈判响应文件将拒收。2. 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 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用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或撤回其谈判报价并送达到采购人,但不得影响开标活动的正常进行。2.2 “谈判响应文件修改”或“谈判响应文件撤回通知”都应密封并在密封袋上写明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单位名称,并注明“谈判响应文件修改”或“谈判响应文件撤回通知”字样。2.3从报价截止日期起至谈判有效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报价,否则谈判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3.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谈判响应文件将拒收:3.1在报价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3.2未递交谈判保证金;3.3未密封或未装订的谈判响应文件或由于包装不妥在送达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谈判响应文件;3.4以电讯形式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3.5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拒绝参加报价。五、 谈判和评审1.谈判采购小组1.1.招标人依法组建谈判采购小组,谈判采购小组由3人(含)以上的单数组成,谈判采购小组负责对报价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比较及确定成交候选人。1.2.谈判期间,报价供应商代表必须到场,负责解答有关事宜。2.谈判和评审2.1.谈判双方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竞争性谈判。2.2.谈判开始,首先由谈判采购小组成员检验所有报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谈判保证金、报价供应商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和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原件,以确认其报价资格。2.3.谈判采购小组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对采购文件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实质上没有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报价将被拒绝。谈判采购小组对报价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是根据报价文件本书而不是依据外部证明。2.4.谈判采购小组所有成员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所有成员与单一供应商进行封闭式谈判。谈判主要针对报价供应商提供货物或服务的价格、技术性能(或工艺流程)、质量水平和保证措施、交货时间、安装实施方案、售后服务及承诺、培训计划、履约能力、付款方式等方面进行谈判和综合分析考评。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都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5.在谈判过程中,报价供应商不得向谈判采购小组成员询问谈判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取消其谈判资格,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2.6.在谈判过程中,谈判采购小组成员不得与报价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竞争性谈判结束后,凡与谈判情况有接触的人不得将谈判情况扩散出谈判采购小组成员外。2.7.谈判结束后,谈判采购小组应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背靠背进行最后报价。2.8.采购响应截止时间止,送达采购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采购组织机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或按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说明情况,并申请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组织采购。如符合第2.9条规定条件的,可以按原采购方式继续组织采购。2.9.谈判截止时间及评审期间,出现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如采购文件事先已在指定媒体公开征求了供应商意见且无重大异议,或采购文件经专家论证且出具了“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项目技术指标等没有歧视性和倾向性”意见的,按原采购方式继续进行采购活动。3. 宣布最终报价3.1.宣布最终报价时邀请所有谈判供应商代表参加,谈判供应商代表未参加开标会的,事后不得对谈判结果提出异议。谈判供应商代表应对最终报价的内容及记录结果当场进行校核和签字确认,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否则视为默许同意。4. 在谈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谈判采购小组认定后按无效标处理:(1)报价文件未采购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中主要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3)报价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报价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5)授权代表没有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委托的;(6)不符合采购文件实质性规定,谈判响应文件出现重大偏差的;(7)谈判采购小组认定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5.确定成交候选人5.1.本次谈判由谈判采购小组确定成交候选人。5.2.谈判采购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向采购人推荐第一、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5.3.本次招标由谈判采购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如成交人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根据采购单位要求视具体情况选择是否由第二成交候选人作为成交人。如第二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6.谈判采购小组不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不退还报价文件。7.招标人对决标结果不做任何解释,也不保证最低价成交。8.评标细则详见第七部分“评审办法”。六、 授予合同1. 最终审查1.1 评审结束后,采购人将对谈判采购小组确定的成交候选人进行最终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是成交人是否有能力(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履行合同。1.2 如果审查通过,采购人将把成交合同授予该成交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采购人将拒绝其报价,并对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进行类似审查。若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审查仍未通过,此次招标失败,应重新组织招标。1.3 谈判采购小组确定的成交候选人经采购人审查合格后在温州市招投标信息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各供应商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进行署名投诉或提出质疑,但需对投诉或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4 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将根据谈判采购小组提交的书面评审报告和评审结果最后确定成交人。2. 成交通知书2.1 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人将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2.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 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3.1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货物的数量和服务在一定幅度范围内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和其他的条款和条件作任何改变。4. 签订合同4.1 成交人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4.2 在签订合同前,采购人有权在成交总价不变的前提下要求成交单位对商务报价中的不平衡报价和缺漏项进行调整,如果成交单位无合理理由拒绝调整,其成交资格将被取消,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且将导致其它进一步的赔偿和处罚。成交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人之后的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4.3 采购文件、成交人的谈判响应文件、谈判修改文件、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供应商和评委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4.4 拒签合同的违约责任成交人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以投标违约处理,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的,所需费用由拒签合同的原成交人承担。5. 招标代理服务费5.1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计委印发的《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货物类费率),招标代理服务费包含在报价总价中。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帐号: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杭州湖墅支行开户名称: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帐号:
********888501第二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项目合同编号: 密级:温州市公安局科技项目采购合同项目名称: 买方(盖章):温州市公安局 卖方(盖章): 签署时间:年月 签署地点:温州市 1、 总则2、 买方责任3、 卖方责任4、 售后服务和技术培训5、 项目合同金额6、 项目合同支付条款7、 项目合同修改8、 违约责任9、 项目合同终止10、不可抗力11、项目知识产权12、项目保密13、仲裁14、项目合同附件清单15、项目合同生效及其它争议解决16、项目合同签章1、总则 年 月日在温州市公安局委托 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并进行的政府采购(招标编号:)中,买方接受卖方对本次项目的投标,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等法规和本合同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其投标中的承诺,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2、买方责任2.1买方提出项目建设任务和需求,负责项目的总体组织工作,并保留根据实际工作需求,提出对项目建设方案进行适当修改的权利。 2.2买方应为调研、安装、测试、调试等卖方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及协助人员。2.3买方负责组织由卖方提供的技术培训工作。2.4买方负责协调最终用户和卖方的关系,并提供最终用户的联系方式。2.5买方对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内部资料予以保密,且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卖方的商业机密和技术机密。3、卖方责任3.1卖方必须根据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五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细化项目建设需求,并按照投标文件中的规定进行项目建设和具体实施工作。3.2卖方根据招标文件的基本技术要求与买方共同确定项目所需的系统软件、硬件的数量及规格要求。3.3卖方保证按合同规定时间完工,并在工程结束时提交完整的相应技术文档及用户手册,并积极配合买方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3.4卖方向买方提供3年免费的软件升级、技术升级与支持服务。三年的时间从项目通过验收之日(即验收报告核准时间)次日起开始计算。3.5卖方为买方提供项目的所有软、硬件设备使用、管理及维护等方面的培训3.6未经买方书面授权或同意,卖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项目转交第三方或由第三方提供相关服务。4、售后服务和技术培训卖方应按附件《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方案》的内容为买方提供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5、项目合同总金额合同总金额为:RMB¥;大写: 元整;详细价格清单软件模块名称说明数量单价总价保修期限合计总价(大写)整¥: .006、项目合同支付条款(具体以采购文件的要求为准)付款方式:第一笔款:合同签订生效之后,买方在项目软件开发完成后,同时收到卖方提供的下列单据15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即人民币整(RMB¥.00);下列单据包括:(1)全额商业发票壹份 (2)买方出具的项目软件开发完成书面确认报告第二笔款:买方在软件安装、调试、经3个月试运行、信息数据录入后,经验收合格后同时收到卖方提供的下列单据15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即人民币元整(RMB¥ .00); 下列单据包括:(1)试运行情况报告(2)买方出具的验收报告第三笔款:在软件正常运行36个月(从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后,买方做出设备运行良好的证明后15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即人民币元整(RMB¥ .00)。7、项目合同修改除了合同条款第10条的规定外,任何对合同的变更、修改和补充,须报买方单位领导审批后,只有在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书面文件后有效,并作为附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8、违约责任8.1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将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系统实施和提供服务时,应该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和提供服务以及是否收到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8.2 除了合同条款第10条的情况外,除非延期是根据合同条款8.1的规定取得买方的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当卖方已经拖延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不足一周按一周计算,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有权根据合同第9条款的规定终止合同。8.3如果买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应付货款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将应付货款付给卖方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五(5%)。9、项目合同终止 由于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严重违反合同,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时,对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对于部分终止的合同,违约方除应承担相应规定的责任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的剩余部分。9.1违约终止合同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没有成效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买方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的货物或系统产品,达到合同所规定的建设需求和服务;(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9.2 因破产而终止合同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10、不可抗力10.1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和严重的风灾、水灾、雪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政策性等不由双方控制的,也包括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件。10.2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10.3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书面方式或电报、传真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买方也可以考虑解除合同。11、项目知识产权11.1项目知识产权归买方所有。涉及的源代码必须遵循标准和规范,并在项目验收后无条件提交给买方,买方拥有对该系统软件源码进行后续修改、完善以及升级改造的权利。11.2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系统产品或系统产品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索赔或起诉。11.3如果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被任何第三方诉称侵犯了该第三方知识产权或任何其它权利,买方应立即通知卖方。卖方应负责处理这一指控并应以卖方的名义自负费用向起诉方提出抗辩。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卖方承担。买方将尽可能地对卖方抗辩给予协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11.4如果买方发现任何第三方在未被买方许可的范围内非法使用买方获得的知识产权,买方应立即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第一时间采取适当行动以制止非法使用行为;否则,如果买方要求,卖方应授权买方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对该第三方提起诉讼,并给买方尽可能的协助。买方应负担诉讼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有权获得判决给付的全部赔偿。如果有卖方的责任,由卖方承担相应的责任。12、项目保密12.1买方向卖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仅供本项目小组人员参考使用,卖方须严守资料中所涉秘密、妥善保管,不得遗失、转借、复印。12.2卖方发现买方的保密事项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买方。12.3本项目完成后15天内,买方有权向卖方索回部分或全部资料。卖方应根据买方要求,如数退还。12.4卖方负责对项目相关人员组织进行保密教育,并在接受和退还涉密内容的资料时建立登记制度。12.5因卖方原因造成的泄失密事件,卖方须承担有关法律责任,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12.6本项目所有文档及本项目所接触的双方资料,未经对方授权代表书面许可,不得向与合同无关的其他方泄漏任何文件或与合同有关的数据,包括合同本身。13、仲裁13.1合同的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开始60天后还不能解决,任何一方都可依法向项目合同签署地提交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解决。13.2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由败诉方负担。13.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以外,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的其余部分。13.4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4、项目合同附件清单附件一:软件功能要求附件二: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附件三:卖方投标文件(招标编号:)附件四:其他15、项目合同生效及其它15.1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15.2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合同附件及招标文件、卖方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15.4本合同终止日期为系统保修期的结束日期,到期后自行终止。15.5双方可就该软件系统三年免费维护期满后的维护与技术支持服务等内容另外签署服务合同。服务内容与合同规定的三年期免费服务标准内容一致。16、项目合同签章买方:温州市公安局卖方:法定(委托)代表人(签字):法定(委托)代表人(签字):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通信地址:通信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第三部分 合同格式温州市公安局采购的(项目、采购编号)在国内进行竞争性谈判,经谈判采购小组决标 为成交人。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面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 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 合同主要条款 (2) 成交通知书 (3) 报价分项报价表(4) 技术规格、商务条款偏离表(5) 采购内容及要求 (6) 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如有的话)(7) 承诺书(含询标记录和优惠条件)2. 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规定的内容相一致。 3. 货物和数量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要求(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 4. 合同总价 本合同总价为 人民币,(分项价格详见报价分项报价表)。 5. 付款方式本合同的付款方式在合同主要条款中已规定。6.交货时间及地点。 7. 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买卖双方加盖印章后生效。采购人:(印章)成交人:(印章) 全权代表:(签字)全权代表:(签字)地址: 地址: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帐号:第四部分 附件附件一报价函报 价 函致:温州市公安局根据贵方为 项目(采购编号:)的谈判邀请,我方 (供应商名称)作为供应商正式授权 (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处理有关本谈判报价的一切事宜。在此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中,包括如下内容,并已密封装袋:(—)按“供应商须知”要求编制的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我方己完全明白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一)我方对工期承诺如下:在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完成项目开发并投入3个月试运行后通过采购人验收。(二)本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自报价截止日起90天内有效,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三)我方已详细研究了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书(如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四)我方明白并愿意在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后,供应商在谈判有效期内撤回报价,其谈判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五)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谈判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六)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七)我方如果成交,将保证履行采购文件以及招标补充文件(如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八)利益冲突: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我公司与本项目的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没有任何的隶属关系。(九)我公司没有被浙江省财政厅、温州市财政局及本项目所在地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限制参加投标。(十)所有与本谈判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址电话传真供应商名称 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附件二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名称: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元人民币)公安信息应用备案管理系统软件开发大写:小写:说明:1.此栏内报价总价应与附件三“报价分项报价表”中报价总计价相一致。2.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数量进行报价;3.合同实施过程中货物数量以最终计量为准,不管数量变化大小均不调整成交的综合单价。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 期:年月日附件三报价分项报价表 报价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价格单位:元人民币)项目项目名称(模块、功能)数量总价(含税)总价运杂及保险费(含卸货)安装调试费(包括设备的测试、调试、验收等费用)技术培训费、技术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合计总价(应与报价一览表中总价相一致)注:1. 总计价应与附件二“报价一览表”中报价相一致。2. 各项费用如已包含在产品价格中请注明“含”,若免费请注明“免”, 若没有此内容请注明“无”。 3. “设备总价”不应包含:运杂及保险费及其他相关费用。4. 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 本表可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根据具体需要自行增减。 供应商全称(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 期:年 月 日附件五技术、商务偏离表技术、商务偏离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序号采购文件条目号采购文件规范要求谈判响应文件对应规范说明技术规格商务条款注:1、若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对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要求、质量标准、付款方式及其他各项要求存在偏离(含正偏离或负偏离),须填写说明偏离内容,否则可能作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定。2、供应商如无偏离请在表中注明。3、不提供此表或注明“无偏离”均将视为供应商完全响应及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全称(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 月 日附件六同类似项目的销售业绩同类似项目的销售业绩(以提供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不允许只提供此表)序号项目名称用户单位合同金额合同日期联系方式注:1、谈判报价单位2010-2013年同类似项目中的业绩。2、此表可延续。供应商全称(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附件七企业售后描述等售后服务范围、措施及承诺;培训计划与措施附件八资格证明文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温州市公安局: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编号、标段)的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授权代表无转授权,特此授权。法定代表人 (签字):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 年月 日附: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职务: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手机:邮政编码:2. 供应商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第五部分 特殊条款一. 货物的交货时间地点1.交货及安装地点:温州市公安局用户指定地点。2.完工期要求:在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完成项目开发并投入3个月试运行后通过采购人验收。二.验收验收 系统安装完成后,成交方需提出测试计划,方可按计划测试和验收。系统验收按照以下程序来进行:在试运行期间,如发现系统有问题,成交方应在双方协商的时间范围内修复软件产品。如无质量问题,试运行期后,成交方可以申请验收。谈判供应商必须提出单项设备测试和整体测试方案,经用户确认后,成交方协助用户组织专家组,会同有关部门对整个系统按标书、相关规定等内容进行终验。终验合格后,整个系统正式移交用户使用。三、售后服务 1.本次采购的系统免费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的3年(从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算)。2.供应商应按照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承诺,进行其他售后服务工作。3. 服务:系统需要在最终用户现场进行安装、调试、试运行和培训,这些技术服务费应进入谈判报价价,服务要求如下:(1)成交人在接到要求服务通知后30天内,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应在最终用户开始,并直至满足指标要求为止。 (2)在建设期中,使用单位技术人员在现场(或通过公安网远程控制)参与施工、调试,在系统集成后,成交方提供系统使用操作手册,培训至用户认为能熟练操作为止;(3)培训要求:内容为本系统内各种功能的基本操作、结构、操作、维护等;通过现场、系统等培训,应使受训人员全面了解系统结构、掌握操作、维护等。四、付款方式:付款方式:第一笔款:合同签订生效之后,买方在项目软件开发完成后,同时收到卖方提供的下列单据15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即人民币整(RMB¥.00);下列单据包括:(1)全额商业发票壹份 (2)买方出具的项目软件开发完成书面确认报告第二笔款:买方在软件安装、调试、经3个月试运行、信息数据录入后,经验收合格后同时收到卖方提供的下列单据15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即人民币元整(RMB¥ .00); 下列单据包括:(1)试运行情况报告(2)买方出具的验收报告第三笔款:在软件正常运行36个月(从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后,买方做出设备运行良好的证明后15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即人民币元整(RMB¥ .00)。第六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一、采购内容及要求(一)项目背景随着公安信息化进程的推进,公安内网的信息应用系统越来越多,为规范我市公安信息系统开发建设管理工作,全面掌握信息系统建设应用情况,促进应用整合、信息共享和综合应用,避免重复建设,根据部、省有关信息系统开发建设管理要求,根据市局印发《温州市公安信息系统开发建设管理规定》的工作要求,开发信息系统备案管理软件,实现对全市各类信息应用系统项目的申报备案、审核以及管理等功能,从而建立能够沟通、联动、兼容的综合应用系统平台,为树立政府高效、廉洁、规范的形象做出贡献。(二)系统建设内容本项目包括信息应用备案审核管理管理模块和与科技项目管理系统对接模块两部分。主要承担建设内容为:一方面是根据快速、高效、全面、安全的原则,建设一个全市信息应用项目软件的数据录入申报、上线部署申请、备案申请、备案审核、统计报表、数据分析、数据导出等功能的信息应用备案管理系统;第二个方面是实现与温州市公安局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的现有功能进行对接,实现信息系统验收环节的全程管控,优化信息系统的查询、统计模式。注:信息应用备案管理系统要求实现与现有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的无缝衔接。二、系统功能需求要求实现以下功能模块:(一)信息应用备案管理系统1.系统管理模块该模块提供整个系统基础信息的采集和利用,是构建其他模块的基础。其内容有:(1)用户基本信息维护:用以维护备案平台所有人员的基本信息,如姓名、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2)区域信息维护:用以动态的建立和管理各级区域。(3)角色信息维护:用以动态的建立和管理各级角色,如局领导、处长、民警等(4)模块登记维护:将系统所有开发的模块,作为记录登录进数据库,以供权限授权使用。(5)权限授权管理:该模块的前4项基本模块维护的信息都将在授权系统体现,授权系统将用户按角色和区域划分,对不同的角色赋于不同的访问权限,而一个角色可以包含多个用户,这样在对一个角色授权之后,所有属于这个角色的用户都将拥有相同的权限,不必重复授权,方便维护和管理。2.安全模块 (1)登录验证:用户登录时通过口令和其他认证手段,对登录人员的身份进行验证,并且根据授权信息,对登录人员可以访问业务模块进行动态控制。(2)系统日志:系统提供记录详细功能,所有重要的操作都将被记录,同时还会记录登录日志,登录成功或者失败都将被详细记录。(3)日志管理:提供对日志信息的维护功能,只有高级管理员才有权限对日志进行维护,导出,清空等。(4)日志查询:提供对日志信息的专业分类查询功能。3.数据录入模块(1)数据录入:各区域管理人员通过系统录入功能将在用的系统信息录入到系统,以待后续备案审核。(2)录入数据维护:提供对已经录入数据的维护功能,申报人在审核之前或者审核不通过时可以对数据进行修改等操作,审核人可以根据需要对数据进行修改删除等操作。(3)录入数据查询:提供对已录入数据的条件查询,可以根据指定的条件查询记录。4.备案审核模块(1)备案审核:审核人员可以对录入数据的进行备案审核,如果认可录入的数据可以填写相关审核意见通过审核,如果数据存在问题可以填写相关的问题并标记为审核不通过退回给录入人重新修改申报,再次进入审核流程。(2)审核记录维护:审核人员可以对提交上来的审核记录进行修改,删除等日常维护操作。(3)审核记录查询:审核人员可以对提交上来的数据进行按条件查询。(4)审核信息提示:管理人员登陆时,对备案需要审核信息进行提示。 5、上线部署申请(1)数据录入:各区域管理人员通过系统录入功能提交上线部署申请,申请数据包含待上线系统的硬件环境需求。(2)录入数据维护:提供对已经录入数据的维护功能,申报人在审核之前或者审核不通过时可以对数据进行修改等操作,审核人可以根据需要对数据进行修改删除等操作。(3)录入数据查询:提供对已录入数据的条件查询,可以根据指定的条件查询记录。6、上线审核模块: (1) 上线审核:审核人员对已经通过备案审核并申请上线试用的应用系统进行审核,包含应用系统数据表结构、数据同步机制、系统版本等,并签署部署许可意见。如果数据存在问题可以填写相关的问题并标记为审核不通过退回给录入人重新修改申报,再次进入审核流程。(2)审核记录维护:审核人员可以对提交上来的审核记录进行修改,删除等日常维护操作。(3)审核记录查询:审核人员可以对提交上来的数据进行按条件查询。(4)审核信息提示:管理人员登陆时,对上线需要审核信息进行提示。7.统计报表模块 (1)系统统计报表:系统可以根据录入到系统的数据生成统计报表,包括所有系统总数、B/S结构的数量、C/S结构系统的数量、各区域系统的数量、系统类型及系统建设时间等等。(2)在线检测报表:系统可以根据在线监测日志生成统计报表,包括监测系统的数量,系统在线率,故障率等等。(3)报表类型:提供多种报表类型,如:表格、饼图等。8.数据导出模块 (1)备案数据导出:提供对已经录入系统的备案数据导出功能,可以设置导出条件,只导相应的数据。(2)统计报表数据导出:提供导出统计报表的功能,可以将生成的报表导出到文件。(二)与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现有功能对接1、合同跟踪模块(1)合同验收:信息系统在开发完成后的试运行、初验申请、终验申请需要由业务部门提出,业务部门在各个环节提出申请的同时,需要附上相应的文档,每个付款环节经科通局审核后,进入下一个支付环节。(2)合同支付:流程接到验收通过后的申请,即进行相关环节的支付,并附上支付说明。2、优化查询功能结合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现有的查询功能,要求能够实现具备综合查询、系统查询、合同查询、建设部门查询、供应商查询等多种查询方式,并提供详细的反馈结果。3、优化统计功能要求在增加多种统计方式:项目完成率统计、资金使用率统计、采购完成率统计等统计功能,以及后续需要增加的统计功能。三、项目技术要求1.软件PC端采用B/S模式,采用LAMP架构,基于Unix/Linux平台运行;2.数据库采用MYSQL5版本;3.数据接口采用JSON数据交换格式;四、主要性能指标参数1.可支持的在线用户数>1000;2.可支持并发数>100;3.简单录入、查询、修改、删除操作响应时间<2秒;4.复杂分析响应时间<60秒;5.主要单项查询结果返回在2秒以内;6.主要单项分析功能在15秒内完成。五、建设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要求在3个月内完成系统基本功能的研发,达到上线运行效果。六、售后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需在系统验收合格后提供三年的7×24小时现场免费维护,提供一名技术维护人员现场驻点维护服务,并提供需求中要求功能的软件系统升级服务。系统上线运行以后,要求免费提供系统管理专题技术培训,培训时间地点待定。七、对于本次采购的综合说明:1.谈判供应商对所有服务成果必须提供至少三年免费上门维护服务,并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明确承诺。成交供应商必须向最终用户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必须要有专门队伍从事此项工作,提供7×24小时的热线技术支持服务,必须对用户所反映的任何问题在30分钟之内得到及时响应;如通过电话联系无法解决的,应在2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处理,24小时内解决。2.谈判供应商应保证即使在质量保证期满后,仍对服务成果提供终身免费技术支持与咨询服务。3.谈判供应商需提供服务成果的检验、验收的方法(标准)供采购人参考。4.谈判供应商的报价必须为将服务成果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且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所有服务内容的服务费、税金、设备使用费、人工费、调试及验收费、售后服务及技术培训费等的总费用。 第七部分评审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政府采购法规,结合本次所要采购货物的实际,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成交单位,特制定本评审办法。一、评审组织评审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谈判采购小组负责,谈判采购小组按有关规定组成。评审过程应严格保密,谈判采购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泄露任何评审信息。二、谈判文件递交截止、谈判程序、谈判原则和方式 1、谈判文件递交截止1.1 代理机构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收取谈判文件。1.2 供应商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必须出席谈判会议。2、本次采购是根据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进行。2.1 谈判的顺序,按供应商签到的逆顺序进行。2.2开展谈判,谈判采购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供应商的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的人必须在场,否则,取消其谈判资格)分别进行谈判。谈判的内容可能涉及技术规格、价格、售后服务、培训、合同草案,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履约期限和方式、资金支付要求、验收标准等。供应商所作的重要答复均应补充以书面形式,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署,作为谈判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第一次报价不公开。2.3在谈判采购小组与各供应商进行了相同轮次的谈判后,为了更好地实现采购目标,谈判采购小组可以修改采购文件,但涉及实质性变动的,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收到修改采购文件的通知后,可以决定是否继续参加谈判活动,如果供应商决定不继续参加谈判,保证金无息退还。2.4 谈判采购小组在谈判结束后,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最后报价。超过规定时间提交的报价作无效处理。3评审原则和方法3.1谈判采购小组负责审查谈判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并作出评价。谈判采购小组认为必要时,可向供应商进行质疑。谈判采购小组有权决定全部或部分供应商谈判文件无效。3.2谈判采购小组将综合分析合格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是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选出成交的供应商。 3.3谈判采购小组对供应商所报价格、技术性能、售后服务、企业实力信誉进行综合比较后,按最低价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本次谈判采购的供应商。3.4根据谈判情况,结果可能是一次就确定成交的供应商,但不排除再次竞争的可能性,最多不超过三轮的报价。4、谈判文件的澄清4.1为有利于对谈判文件的比较和评议,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并作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须有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并作为谈判文件内容的一部分。5、如果所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且采购人确认不能支付的情况,本次采购做流(废)标处理。如果仅仅某个(些)供应商的最终商务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则该供应商为有效报价,其评标排序在最终报价为预算范围内的供应商之后,失去成交机会。三、确定供应商办法1、评审办法本评审办法采用最低价评标法,按照有效的最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依次进行排名。如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谈判采购小组不予推荐;所有供应商的商务报价均超采购预算,应重新组织采购;如只有一家供应商在采购预算内,本项目应重新组织采购。谈判采购小组根据评标结果提交评审报告报价相同者,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依次确定排名。(如果报价相同,则按交货期由短到长顺序依次推荐为预成交人;如果均相同,则抽签决定),并编写采购报告。2、确定成交人评标结束后,采购人将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温州市招投标网上发布公告,并在公示期结束后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3、供应商义务供应商应随时接受谈判采购小组的询标,解答包括有关的商务、技术问题等。评标结束,所有评标资料存采购机构备查。谈判响应文件封条(注:供应商在密封标书时将下列封条沿线剪下,不够可复印) 温州市公安局公安信息应用备案管理系统软件开发谈判响应文件密封袋封条加 盖 供应商公章 及法定代表人或 其 法 定 代 表 人 委 托 代 理 人 签 字 或 盖 章温州市公安局公安信息应用备案管理系统软件开发谈判响应文件密封袋封条加 盖 供应商 公 章 及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法 定 代 表 人 委 托 代 理 人 签 字 或 盖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