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贵州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贵州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省民政厅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贵州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市(州)民政局、发展改革委:??
《贵州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省民政厅 省发展改革委
2021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州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目 录???
第一章 发展基础?
第二章 贵州民政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第一节 机遇挑战???
第二节 总体要求???
第三节 基本原则??
第四节 主要目标???
第三章 加强基本民生保障,为实现共同富裕筑牢新底线???
第一节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第二节 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
第三节 健全社会救助机制
第四节??推动慈善事业创新发展 ?
第五节 提高残疾人福利和服务水平??
第六节 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权益???
第四章 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为多彩贵州建设提供新活力??
第一节 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
第二节 优化区划地名管理和服务 ??
第三节 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
第四节 增强社会公益服务能力?
第五节??提升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 ?
第六节 优化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
第五章 提高养老服务质量,为应对老龄化贡献新动能 ?
第一节 开创实施养老服务制度建设工程
第二节 优化实施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程???
第三节 高质量实施养老市场培育工程?
第四节??积极推进养老产业发展 ??
第五节 深入实施养老服务监管体系建设工程?
第六节 建设全省养老服务云平台??
第六章 强化儿童福利服务,为保护未成年人构筑新网络??
第一节 完善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政策法规体系?
第二节 健全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体制机制??
第三节 强化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建设???
第四节 全面加强儿童关爱服务队伍建设?
第七章 补齐殡葬服务短板,为实现逝有所安探索新路径???
第一节 健全殡葬工作机制 ?
第二节 完善殡葬政策法规 ?
第三节 完善殡葬服务设施 ?
第四节 提升殡葬服务信息化水平?
第五节 深入推进丧葬习俗改革?
第八章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推动贵州民政事业再上新台阶??
第一节 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
第二节 推进民政法治化标准化建设 ?
第三节 保障民政资金有效供给 ??
第四节 优化民政重大设施空间布局 ?
第五节 建立健全民政大数据体系???
第六节 加强民政人才队伍建设 ?
第七节 统筹民政领域发展与安全?
第八节 强化规划实施监测评估???
本规划依据《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家《“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编制,明确“十四五”时期贵州省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并展望2035年远景目标,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民政决策、民政部部署要求,推动贵州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是各地编制本地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实施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 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贵州工作和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标对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民政部决策部署,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认真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责,在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主动担当作为,全面落实“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民政事业发展站在了新的起点。??
服务大局展现新作为。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民政工作全局,深入实施民政兜底“6+1”行动,民政兜底保障脱贫和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社会力量助力脱贫作用聚力增效。社会救助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三共同”机制建立健全。从2016年起,农村低保平均标准超过扶贫标准,符合条件的183.3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38.8万易地扶贫搬迁困难移民享受城市低保待遇。分户施保、收入抵扣、低保渐退等农村贫困人口低保扶持政策深入施行,有力保障兜底脱贫。创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贫困移民一次性临时救助政策,对152.2万贫困移民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22.8亿元。强化安置区社会治理,批复设立安置区街道59个,新设立居委会345个。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广泛深入,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募集脱贫攻坚资金100亿余元,全省64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街道设立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站。??
基本民生保障迈上新台阶。低保对象认定机制、标准调整机制、分类施保机制、资金筹集机制、组织保障机制、监督检查机制等六大机制建立健全。2020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分别达到645元/人?月和4318元/人?年。临时救助制度实现全覆盖,“救急难”机制率先全面建立。“十三五”期间,全省共对1.07万例生活陷入困境、生存面临危机的急难家庭实施急难救助,支出急难救助资金1.86亿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进一步健全,救助供养能力不断增强。2020年全省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和基本生活平均标准分别达954元/月和906元/月,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40%,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56%。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不断完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提高到70元/人?月和50元/人?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按照低保标准的10%—30%增发。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进一步加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分别达到1600元/月和1050元/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基本生活补贴;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体系持续完善。??
基层社会治理取得新成效。上下联动、配套衔接的社区治理体系初步形成,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社区治理机制不断完善,资源共享、联动共管、全面覆盖、高速快捷的社区治理信息平台加快建立。社区服务能力显著增强。社区一站式服务平台普遍建成,社区服务中心乡镇(街道)覆盖率实现100%,城市和农村社区服务站覆盖率分别达99.45%和99.75%。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全省社会组织达到1.3万个,初步形成了覆盖城乡、门类齐全、层次多样的社会组织发展格局。慈善事业加速发展,“慈善贵州”信息平台建立健全,“善行贵州”品牌影响力显著扩大。全省慈善组织达到160个,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社会参与、各方协作的慈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增加到4.7万人,实名注册志愿者达到525万人。??
基本社会服务得到新提升。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养老床位增加到20万张、比“十二五”末增长28%,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5张,社会养老机构运营养老床位达2.5万张。建成65个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单位、15个省级养老产业示范园区、20个省级养老服务示范机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获得世界银行3.5亿美元、法国开发署1亿欧元联合融资结果导向型贷款支持。基本殡葬服务能力不断加强。全省具备火化功能的殡仪馆、经营性公墓、农村公益性骨灰安(放)葬设施增加到67个、79个和7760个,分别比“十二五”末增加26.9%、36.2%和40.2%。惠民殡葬政策更加普及,2020年全省惠民殡葬支出1.1亿元。区划地名管理稳步推进。撤销遵义县、水城县设立播州区、水城区,撤销盘县、兴仁县设立盘州市、兴仁市,区域中心城市发展空间得到拓展。行政乡减少86个,建制镇增加37个,街道增加188个,镇(街道)占乡级行政区划比例达到79.13%,城镇布局不断优化。完成全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共普查地名信息51.9万条,普查跨界自然地理实体2505条。?
民政法规制度建设实现新突破。民政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贵州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为全省老年人权益保障特别是养老服务发展提供了法规依据,修订后的《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有力推动了殡葬改革发展,《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贵州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完善。民政领域制度建设深入推进。民政标准化建设加快,《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指导意见》《民政事业单位社会工作岗位设置指导意见》《关于加快全省社会捐助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入推进民政系统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等印发实施。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城乡社区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等民政部门牵头的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协调督导机制不断完善。??
“十三五”以来,全省民政基本民生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增强,基本社会服务供给能力不断强化。同时,对照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更高要求,对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精神卫生、殡葬服务等领域的基本民生保障和基本社会服务还有弱项。服务供给质量还不够高,与民政服务对象从温饱型物质需要向多层次需求延伸的趋势相比,重物质保障、轻精准服务的结构性矛盾还比较突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还不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渠道还不够顺畅,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与群众需要还有差距。民政服务设施总量不足与利用率不高问题并存,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短板亟待补全。支撑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还比较滞后。??
第二章 贵州民政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第一节 机遇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科学谋划“十四五”时期全省民政事业发展思路、目标、举措和2035年远景目标,必须深入研判形势,抢抓发展机遇,积极应对挑战,凝聚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一)新机遇。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科学回答了新时代如何定位民政工作、如何做好民政工作这一根本问题,为新时代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经济长期向好,发展韧性强劲,社会大局稳定,经济社会发展“红利”将更多向民生保障领域释放,民政事业发展的基础更加坚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纳入国家重大战略,为构建更高质量、更多层次、更多样化的养老服务体系注入了强大动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补全乡村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增强乡村治理能力提供了有力支撑。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慈善力量等社会治理参与主体更加多元、更加活跃,形态更加丰富、功能更加多样,有利于更好满足群众基本社会服务需要,有利于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国家机构改革后,民政部门职能定位和机构设置更加科学合理,为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新挑战。当前,受外部环境和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公共财政收入放缓、支出趋紧,基本民生保障责任更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发挥民政兜底保障作用,防止规模性返贫任务依然繁重,基本民生保障的层次更多、要求更高、难度更大。随着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加快实施,对优化县、乡空间布局,有效保障农村转移人口基本民生,完善城镇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增强城镇基本社会服务供给,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城乡居民和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途径还不够畅通,创新和完善基层社会治理的手段还不够有效、载体不够健全、监管不够科学。群众对基本社会服务需求更加多元,养老等服务在“量”上的需求在加大,对“质”的需要在提高,民政部门需要同时应对“够不够”、“好不好”等多层次问题。??
第二节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及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四新”主目标,紧扣“四化”主抓手,以高质量发展统揽民政工作全局,以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中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为导向,以满足民政服务对象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着力点,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高质量开启贵州民政事业现代化新征程,为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作出民政新贡献。??
第三节 基本原则??
“十四五”时期,贵州省民政事业发展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提高党对民政事业发展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确保中央和省委有关决策部署在贵州民政系落实落细。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牢记“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社会关切,筑牢民生保障底线,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满足基本社会服务需要,促进民政工作从注重兜底保障向兜底保障与普惠服务并重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把改革创新作为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持久动力,用改革的办法破解难题、开拓新局,深入推进民政体制机制、法规政策、工作方法、技术手段等改革创新,推动民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系统协同。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着眼于实现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强化对民政各业务领域的统筹协调,促进民政与有关部门的横向协作,加强各级民政的上下联动,形成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聚焦民政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尽力而为补上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短板;统筹考虑财力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量力而行合理确定民政事业发展目标。??
第四节 主要目标??
——基本民生保障体系更加完善。社会救助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更加健全,社会救助体制机制高效顺畅,服务管理便民惠民,兜底保障功能有效发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体系和关爱服务体系全面建立健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监测预警、监护保护、救助保障、关爱服务机制全面完善。慈善组织明显增加,募集能力显著提升,有效发挥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中的积极作用。到2025年,城乡低保标准占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比例分别不低于26%和35%,残疾人“两项补贴”实现应补尽补。??
——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的机制更加完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治理水平迈上新台阶,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更加畅通,多方参与的基层社会治理协同机制更加健全。社区社会组织得到大力发展,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促进和谐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服务队伍不断壮大,专业服务能力和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构建以基层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站为核心的社会服务体系。行政区划在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功能进一步强化。到2025年,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覆盖率达到80%,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数达到150个,志愿服务站点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的覆盖率达到80%。??
——基本社会服务体系更加优化。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全面建立,养老服务质量效益显著提升。覆盖城乡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婚姻登记和地名管理等工作更加科学有效。到2025年,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100%,城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达到4.5万张,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60%。?
对标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远景目标,展望2035年,基本民生保障体系实现新提升,高质量覆盖全部目标群体,为推进共同富裕发挥更加坚实的兜底保障功能;基层社会治理基本实现现代化,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基础性支撑;基本社会服务实现更多层次、更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贡献重要力量。??
“十四五”主要发展指标????? ?????? ?????? ?????? ????????????
序号 | 主要指标 | 单位 | 2025年目标值 | ??指标属性 |
1 |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占当地城镇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比例 | % | 26至36 | 预期性 |
2 |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占当地农村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比例 | % | 35至45 | 预期性 |
3 | 每百户居民拥有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31.2 | 预期性 |
4 | 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数量 | 万人 | 16.8 | 预期性 |
5 |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 | 55 | 约束性 |
6 | 乡镇(街道)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 | % | 60 | 预期性 |
7 | 查明身份信息流浪乞讨受助人员接送返回率 | % | 100 | 约束性 |
8 | 县域城乡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覆盖率 | % | 100 | 预期性 |
9 |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率 | % | 100 | 预期性 |
10 | 市、县未成年人保护设施覆盖率 | % | 80 | 预期性 |
11 | 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 | % | 100 | 预期性 |
12 |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 | 万人 | 10 | 预期性 |
13 | 志愿服务站点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的覆盖率 | % | 80 | 预期性 |
第三章 加强基本民生保障,为实现共同富裕筑牢新底线
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紧紧围绕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的总体目标,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为主线,完善法规制度,健全体制机制,统筹救助资源,增强兜底功能,加快构建分层分类综合救助新格局,全力推进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温暖救助、智慧救助。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提高残疾人福利服务水平,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一节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保持民政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总结运用脱贫攻坚民政兜底保障成果经验,调整优化针对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单人户”施保、收入抵扣、低保渐退、分类施保等倾斜政策,持续增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功能,编密织牢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基本生活兜底保障安全网。协同乡村振兴部门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跟踪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收入变化和“两不愁”巩固情况,筑牢“两不愁”底线,助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精准落实基本生活救助和急难社会救助。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推动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农村低收入人口困难情形,及时给予专项救助。适应困难群众多样化需求,积极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
(三)提高农村社会服务供给水平。合理配置城乡社会救助资源,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和管理体制。健全农村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体系,完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推进民政基本社会服务向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集成,提升农村社会服务可及性。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沉,减轻村民自治组织负担,加强农村社会治理队伍建设,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服务者积极参与农村社会服务供给,凝聚推进乡村振兴的合力。?
第二节 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
(一)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建立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以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各有侧重、相互衔接、覆盖全面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快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鼓励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参与社会救助,扩大社会救助服务供给。制定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清单,规范购买流程,提升服务效能。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实施“物质+服务”类别化、差异化救助。完善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依据困难类型和困难程度,有针对性地给予社会救助。建立健全社会救助激励和容错机制,推进社会救助诚信体系建设,适时推进社会救助地方立法工作。??
(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申请条件和审核确认机制,调整优化审核确认程序,强化入户收入核查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确保对象认定公正公平公开。推动有条件的地方按程序将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核定办法,依据家庭共同生活成员人均收入与低保标准的实际差额确定低保金。规范低保分类施保政策,加大特殊困难群体保障力度。健全分区域划档次调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机制,综合考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等因素,结合公共财力状况合理制定城乡低保标准。及时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三)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完善特困人员认定办法,适度扩大救助供养覆盖面,逐步按程序将特困人员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科学合理制定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照料护理标准依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类别参照当地日常生活照料、养老机构护理费用或当地最低工作标准的一定比例差异化确定。完善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制度,落实落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定期访视制度,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照料访视服务。??
(四)完善临时救助制度。适度扩大临时救助覆盖范围,逐步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建立急难发生地“紧急先行救助”制度,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完善临时救助办法,区分急难型对象和支出型对象,分类分档给予临时救助。全面实施急难型临时救助“小金额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情况”政策。根据救助对象经济状况、困难类型、基本生活困难期限和当地临时救助资金筹集情况等,参照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类分档确定临时救助标准。原则上保障家庭对象1至6个月的基本生活,保障个人对象从发生特殊困难至获得家庭支持前期间的基本生活。健全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规范临时救助备用金管理使用。加强临时救助与其他救助制度、慈善帮扶的衔接,增强兜底保障合力。??
第三节 健全社会救助机制??
(一)健全社会救助统筹协调机制。强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完善省、市两级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和县、乡两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社会救助政策制定、资金筹集、人员调配、资源统筹等重要事项,充分发挥各级社会救助协调机制的统筹作用。强化民政部门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中的牵头统筹职责,全面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推进救助信息聚合、救助政策衔接、救助资源统筹,推动慈善援助与政府社会救助有机衔接,增强兜底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合力。加强社会救助基层能力建设,设立社会救助村级协理员。??
(二)健全“救急难”长效机制。加快推进社会救助服务管理转型升级,健全依申请救助与主动发现救助并重的社会救助申请受理机制和急难救助“零报告”制度,依托基层工作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等主动发现报告群众困难情形,及时妥善解决各渠道发现报告的群众遭遇的各类困难,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处置。完善主动发现、快速响应、个案会商等救急难工作机制,综合评估急难救助需求,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实施综合救助措施,有效帮助急难对象摆脱困境。??
(三)健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深入推进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扩大省级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数据信息供给,实现线上预警与线下核处高效融合。拓展省级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功能,增设“防漏”信息预警系统,形成同时具备“防错”“防漏”信息预警功能的社会救助资源库,实现与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的数据共享、信息协同。全面推进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运用,推进社会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救助服务。??
第四节 推动慈善事业创新发展??
推动出台《贵州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弘扬慈善文化,规范慈善活动。加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同慈善事业制度有机衔接,发挥慈善事业在保障改善民生中的作用。培育发展慈善行业组织、慈善组织和慈善信托,探索建立慈善行为记录和激励机制,加大购买慈善组织服务力度。到2025年,全省慈善组织数量达300家以上。推动设立“贵州慈善奖”,打造特色慈善公益品牌。推进经常性社会捐赠工作站(点)和慈善超市建设,发展全民慈善、便民慈善。健全促进互联网慈善发展的政策措施和监管体系,搭建全省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支持慈善组织打造互联网慈善品牌平台和项目,促进互联网慈善健康发展。发挥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中的积极作用,支持慈善力量参与重大战略实施,引导更多慈善资源进入救济、互助、帮困领域。推动建立慈善力量参与应对突发事件的体制机制。畅通慈善领域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发展福利彩票,推进渠道建设、营销推广、公益宣传、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激发发展活力;强化技术保障和人才队伍建设,完善资金管理,加强风险防控和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进福利彩票发行销售高质量发展。??
专栏1: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重点任务??
1.构建综合救助格局。建立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的救助制度体系。拓展社会救助方式,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依据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实施“物质+服务”的类别化、差异化救助。??
2.打造多层次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援助、临时救助等制度,构建起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和急难社会救助各有侧重、相互衔接、覆盖全面的多层次社会救助体系。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城乡统筹,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有序推进持有居住证或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证人员在居住地申办社会救助。??
3.全面推进社会救助与信息化深度融合,依托省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全面建设民政、乡村振兴、公安、教育、住建、人社、卫健、金融、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共用的平台,全面推进低保无纸化审批改革,探索实现低保等救助业务手机端APP全面应用和掌上办理。??
第五节 提高残疾人福利和服务水平??
(一)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加强“两项补贴”与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制度的有效衔接,逐步拓展残疾人社会福利范围。健全“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有效保障生活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和护理需求。??
(二)拓展残疾人康复服务。制定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规范性文件,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经费保障,推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规范化发展。建立以家庭为基础、机构为支撑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建设,推动精神障碍残疾人康复服务向社区延伸。??
(三)促进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提质增效。制定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推动服务机构健康运行、良性发展。重点支持市(州)级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通过增加床位、更新设施设备实现改造提质。到2025年,基本实现各市(州)至少拥有1所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有需求的县(市、区)建有独立的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 ???????????????????? ????????????
专栏2:精神卫生服务提质增效工程 对全省9个市州现有设施条件较差、服务功能不完整、不符合国家相关要求、严重影响功能发挥的12所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实施提质改造,增强服务能力。支持精神卫生机构向城乡社区延伸服务,改善特殊困难精神障碍患者生活和安全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推进精神障碍康复服务均衡发展。 |
????第六节 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权益??
(一)完善救助管理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各级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联席会议作用,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机制。完善救助管理政策体系,制定流浪乞讨人员源头治理、落户安置等规范综合治理配套措施。??
(二)加大救助管理机构提质增效力度。重点支持各市(州)级救助站改扩建和省市交界、年救助量较大的县(区、市)救助站新建、改扩建,加快补齐救助站特殊人员护理、视频监控、卫生防疫、安全检查等设施设备短板。加强托养机构监管、切实保障受助人员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继续深入开展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寒冬送温暖”等专项行动。??
第四章 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为多彩贵州建设提供新活力
健全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制度和机制,改善城乡社区服务供给,优化城乡治理空间格局,壮大基层社会治理参与主体,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第一节 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
(一)健全完善党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强化基层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领导作用。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依法规范村(居)民委员会设置调整。在具备条件的地方稳妥推进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和村(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完善村(居)务监督制度,推动建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加强和改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健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合法性审查、备案和履行机制。有效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协会等作用,引导村民强化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落实村(居)务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监督。探索村(居)民参与民主管理的有效形式,健全联席会议、民情恳谈、议事协商等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充实协商内容,丰富协商形式,完善协商程序,用好协商成果,拓展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健全村(社区)“两委”成员联系群众机制,增强组织动员能力,积极组织动员群众全程参与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构建群众事群众议、群众定、群众干、群众管的基层群众自治格局。依托“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改进网格化管理服务。明确乡镇(街道)和村级组织权责范围,推行村级事务准入制度,建立健全与村级组织工作准入制度相适应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切实推进城乡社区减负增效。持续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逐步建立起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和长效机制。??
(二)深化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工程。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为主导、社区居民为主体、社区社会组织和驻区单位共同参与的社区服务机制。进一步强化为民便民安民功能,不断完善城乡社区服务功能,提升社区服务品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社区常住人口全覆盖。以党群服务中心作为基本阵地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依托开展就业、养老、医疗、托幼等服务,加强对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关爱照护。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组织开展村(社区)综合服务站示范创建活动。完善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机制,发挥好社区志愿者、公益慈善资源协同作用,促进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组织开展村(社区)综合服务站示范创建活动。依托“一云一网一平台”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不同层级、不同部门、分散孤立、用途单一的各类信息系统逐步向社区集约化信息治理服务平台迁移集成,构建渠道界面统一、集中部署的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逐步实现与电子政务、电子商务有效衔接,推动建设设施智能、服务便捷、管理精细、环境宜居的智慧社区。探索建立社区工作者职业发展体系,推动建立健全与岗位特点、工作年限、教育程度、专业水平相匹配的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序列。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分级培训制度。引导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就业创业。??
(三)深化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社区治理。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在政策制定、资金安排和项目实施中给予优先支持,补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治理和服务短板,为搬迁群众稳得住、逐步能致富和顺利实现社会融入提供保障。加快推进党组织领导的安置社区治理制度建设,建立完善安置社区党组织主导的议事协商规则和社区“两委”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安置社区治理水平。健全安置区党组织领导的居民会议、居民协商议事等会议制度,有序引导搬迁群众全程参与居民自治事务。完善符合安置区实际、通俗易懂、便于执行的居民公约,持续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实际采取“积分制”“红黑榜”的有效做法,建立执行有效的奖惩机制,引导搬迁群众强化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鼓励安置社区争创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居民公约示范社区。畅通搬迁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加强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赡养纠纷等调解工作,从源头依法化解矛盾。用好养老托幼服务资源,将搬迁群众家中老人、儿童安排服务好,解除搬迁群众后顾之忧。合理规划群众举办红白喜事等活动的公共场所。支持引导动员社会组织、慈善力量、社工人才和志愿者参与安置区社区服务,为搬迁群众开展就业基本技能培训、城市生活方式培育、心理疏导、法律知识普及等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帮助解决搬迁群众实际困难,引导搬迁群众参与志愿服务,促进社区融入。??
(四)助推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和管理创新。推动和规范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的指导,探索建立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履职履约双向评价机制。组织乡(镇)服务能力跟踪评估,开展以为民服务和议事协商为主要内容的乡(镇)、街道治理能力示范创建,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
专栏3: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能力建设重点任务??
推 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站建设,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参与社区服务。因地制宜采取“一对一”“一对多”等布局方式,推动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更多居民。统筹安排社区居家养老、社会救助、儿童福利服务、社会公益服务和卫生、就业、社保、文体、退役军人事务等公共服务项目,打造社区居民的美好生活服务站。对新设立的社区按照标准打造综合性社区服务设施,对老旧社区进行改扩建和设施升级改造。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网络,加强村民自我服务与政府公共服务、社会公益服务的有效衔接。推进城乡社区信息化,建设智慧社区。??
第二节 优化区划地名管理和服务??
(一)构建适应治理现代化需要的行政区划体系。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有序推进区位重要、经济社会发展较好、城镇化水平较高且具备条件的县撤县设市,着力打造区域性节点城市,增加中小城市数量,优化中小城市布局。稳妥推进撤县设区和优化市辖区规模结构等行政区划调整,着力增强区域性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促进城镇化高质量发展。审慎稳妥开展县级政区结构调整,着力提高资源在县域的配置效率,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空间。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支持确有必要调整的地方稳妥开展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加强行政区划管理制度建设,贯彻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条例》,修订完善《贵州省设镇暂行标准》《贵州省设置街道办事处暂行标准》,健全完善行政区划调整申报、审核、组织实施、效果评估等各环节制度,推进行政区划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加强专项问题研究,探索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有效路径。??
(二)优化地名管理服务。做好《地名管理条例》修订出台及宣传贯彻工作,制定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地名命名更名管理,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建立健全评估论证、征求意见和备案公告等制度,推广使用标准地名。加大地名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建立地名管理省级专家库。加强地名标志设置和质量管理,为社会提供更加准确、便捷的地名导向和信息服务。健全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制度,完善地名文化遗产价值评定体系,加大地名文化宣传弘扬力度。构建动态更新的省、市、县三级地名信息库体系,发挥地名信息基础性、服务性作用。??
(三)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依法开展省界、县界联检,加强界线界桩管理。健全完善界线管理长效机制,及时排查并妥善解决界线争议纠纷隐患,维护边界地区和谐稳定。及时完成省内行政区划变更后的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确保行政区域界线清晰、准确、完整。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创建,不断增强边界地区干部群众遵守和维护法定界线的意识,促进边界地区长治久安。??
第三节 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一)完善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制度。发挥好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强化党建工作与登记、年检(年报)、评估“三同步”制度,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入章”专项检查。持续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覆盖,全面建立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员基本情况登记和更新机制。到2025年,全省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数增加到3900个。进一步理顺党建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全省性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工作机制。创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管理方式,全面建立市(州)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健全党建指导员制度,培养专职党务工作者队伍,不断提高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质量。探索党组织参与社会组织管理、决策、监督的路径和机制,推行社会组织党组织与社会组织管理层共同学习、共议重大事项的做法,稳步推动社会组织负责人与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交叉任职,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化。??
(二)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落实购买服务、税收优惠、人才保障等扶持措施,支持社会组织发展。推动社会组织在品牌建设、行业信息采集发布、标准制定和业务评估、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大力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实施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三年行动计划。到2025年,每个县至少建有1个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不断健全社会组织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围绕服务能力提升推进社会组织法治化、社会化、专业化发展。??
(三)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建立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不同层级社会组织分类管理机制。推动建立社会组织工作领导协调机制,探索构建登记管理机关、党建工作机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责、相互配合、依法监管的综合管理体制。建立常态化风险防范机制,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和综合执法机制,常态化打击非法组织和社会组织非法活动。全面推动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社会组织信息披露机制,实现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动态记录、社会评价、诚信公示、信用承诺、失信惩戒等信用管理规范化、信息化。推进“互联网+社会组织”,完善社会组织申报、年检年报、信息查询和公开系统,推进社会组织综合管理信息互联互通,提高综合监管效能。??
第四节??增强社会公益服务能力?
(一)加强社会工作能力建设。建立部门横向协作的社会工作推进机制,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群团助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推动建立“社工站市级指导中心—县级社工总站—乡镇(街道)社工站—村居(社区)社工室”四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制定社会工作相关标准,提升社会工作机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扩大“社工黔行”品牌影响。优先培育发展以社会救助对象、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村留守人员等为重点服务对象的本土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协助相关职能部门推进精神慰藉、教育辅导、婚姻家庭、矫治帮教、戒毒等领域社会工作发展。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支持民政服务机构与基层民政经办机构、社区和社会服务机构设置社会工作岗位,配备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能力培训,鼓励社会工作人员参加职业水平考试,提升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能力。实现“社会工作+志愿者”联动服务模式,形成社会工作人才引领志愿者、志愿者协助社会工作人才开展服务的良性互动机制。建立社工服务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加大政府购买社工服务力度,建立社工项目多元化投入机制,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社会工作项目。到2025年,全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基本建成,社会工作机构达到150家,社会工作者持证人员达到5000人,社会工作专业大专以上毕业生达到7500人,社会工作人才总规模达到10万人以上。??
(二)提高志愿服务管理能力。推动完善志愿服务政策法规体系,推进《贵州省志愿服务办法》立法,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健全志愿服务激励嘉许、保险保障等制度。培育发展志愿服务组织,依法做好登记管理工作。支持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发展,依法规范志愿服务组织活动。推广应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加强志愿服务记录和证明出具工作,持续推进志愿服务信息数据的归集和管理。强化志愿服务与慈善社工协同发展,推动乡镇(街道)、城乡社区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会工作站建设志愿服务站点,为群众参与和接受志愿服务提供便利条件。推动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婚姻登记机构和城乡社区等设置相对稳定的志愿服务岗位,在社会救助、移风易俗、养老助残、儿童福利和保护等领域组织开展专项志愿服务活动,培育一批志愿服务品牌项目。到2025年,每百万人口标识志愿服务组织数达10个以上,实名志愿者注册人数占居民人口比例达到18%。?????????????? ???????????????????? ????????????
专 栏4: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建设 在乡镇(街道)建立统一、规范、标准的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站点,发挥社会工作专业化优势和志愿服务群众性优势,着力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聚焦民政重点服务对象,提供以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关爱为主的社会工作服务,根据各站点专业特长、链接社会资源和本地实际需求开展其他服务。到2025年,全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基本建成。 |
????第五节??提升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
(一)优化婚姻登记服务。深入推进婚俗改革,倡导健康文明、简约适度的婚俗文化。在全省实现婚姻登记异地办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及时推进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工作。完善涉外婚姻登记管理制度。健全婚姻登记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鼓励有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开展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建立婚姻登记管理学习培训、行风建设、内部管理等长效机制。完善婚姻家庭辅导工作机制,加强与法院、妇联等部门衔接,探索建立婚姻家庭辅导工作平台,为婚姻当事人开展婚前指导、法律咨询、矛盾化解、离婚劝和等服务。到2025年,婚姻家庭辅导室(调解室)在县级以上婚姻登记机关覆盖率达到80%。??
(二)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推进“互联网+婚姻服务”,健全完善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功能,进一步提升部门间信息共享质量和水平。优化婚姻在线服务平台,推进婚姻登记网上预约服务,促进婚姻登记服务信息化、便民化。?
第六节 优化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
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制度,建立部门联动协调机制,推动完善支持就业创业、丰富精神生活、提升家教能力等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医疗卫生服务、受教育权利、参与基层自治、享受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保障、合法权益有效维护等政策,促进农村留守妇女全面发展。??
第五章??提高养老服务质量,为应对老龄化贡献新动能??
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同向发力,全面实施养老服务“四大工程”,建设全省养老服务云平台,深化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第一节 开创实施养老服务制度建设工程??
(一)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明确基本养老服务的具体内容、范围和标准,构建各归其位、责任共担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制定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指南,推进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规范化、程序化。调整现有高龄津贴、护理补贴等涉老补贴支出结构,新增部分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存量部分逐步过渡到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主。2021年,省级出台《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指南》。??
(二)建立老年人能力和需求综合评估制度。制定全省统一的老年人能力和照护需求评估标准,规范化、常态化开展老年人能力和照护需求评估,实时掌握老年人能力状况和服务需求。2021年,省级出台老年人能力和照护需求评估标准;2022年,组织开展老年人能力和照护需求评估。??
(三)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加快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逐步建立渠道多样、来源稳定和体现个人责任、权利义务对等的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机制。鼓励发展养老保险、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长期照护险等商业保险产品,为参保人提供个性化养老服务。加强养老服务补贴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衔接,适时调整补贴标准和内容,为特困供养、低保、低收入等困难老年人提供兜底性长期照护服务保障。
(四)健全特殊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制度。健全特殊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制度。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合理确定基本生活保障和照料护理标准,提升照料护理服务水平。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制度和居家社区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制度。到2025年,所有县(市、区)全面建立健全针对分散供养特困对象、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定期探访制度。??
第二节 优化实施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程??
(一)发展护理型养老机构。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深入推进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大力发展护理型床位。用足用好城企联动普惠养老等政策,引导支持民间资本参与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盘活闲置厂房、医院、校舍、办公用房、培训疗养等设施,转型建设护理型养老机构。2025年,世行项目覆盖的老年养护楼完成内部装修和设施设备配置;11个老年养护楼空白县(市、区)各建设或改造1所具备运营条件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城乡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5%。??
(二)打造群众家门口的养老服务设施。通过新建、扩建、改造与购买、置换、配置适老设施设备等方式,建设嵌入社区、功能完善、就近就便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长期照护、短期托养、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综合性服务、为居家养老提供有效依托的社区综合养老机构。推进新建小区养老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盘活老旧小区闲置办公用房、社区服务用房、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社区卫生站(室)等设施,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便利化文化娱乐、学习教育服务,为机构养老服务向社区延伸提供支撑。?
(三)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打造具备长期照护功能的农村养老设施,对县城中心敬老院(社会福利院)进行适老化、长期照护提质改造,满足辖区内失能失智特困供养对象的长期照护需求。打造乡镇区域性养老设施,对80张床位以上、区位条件较好的乡镇敬老院实施适老化提质改造;对80张床位以下、基本养老功能欠缺的乡镇敬老院实施撤并整合和提质扩建。盘活农村互助养老设施和已建成的农村互助幸福院,整合村老年活动中心、闲置校舍、合约食堂、农家书屋等资源用于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到2025年,各县(市、区)打造1所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70%的中心敬老院;打造一批乡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推动集中养老服务功能乡镇全覆盖,互助养老服务设施行政村全覆盖。?
专?栏5:养老服务设施提质增效工程
1.护理型机构建设。全省88个县(市、区)全部建有护理型养老机构,完成功能改造,配置康复护理设施设备。??
2.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所有县(市、区)各打造1所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70%的中心敬老院。逐年打造一批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乡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到2025年底,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在乡镇(街道)的覆盖率达到60%。??
3.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市(州)政府所在地、市辖区的街道根据常驻人口规模和老年人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标准建有1所嵌入式养老机构。形成街道层面嵌入式养老机构和社区层面养老服务站衔接有序、功能互补的发展格局,为居家社区老年人提供失能护理、短期托养、心理慰藉等服务。到2025年,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90%。??
第三节 高质量实施养老市场培育工程??
(一)推进市场主体运营公建养老机构。制定实施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管理办法。支持市场主体采取公建民营、委托运营等方式,重点参与运营政府出资兴建、购置的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内部装修、设施设备配置的综合性养老机构、护理型养老机构、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中心敬老院、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二)提升基层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效能。支持养老机构运营社区养老服务站,构建“机构带站”模式,推动社区养老服务站品牌化、规范化、连锁化运营。支持基层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运营社区养老服务站、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提升运营效能。??
(三)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加强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签约服务,探索推广医疗机构为养老机构开展“嵌入式”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医保结算关系。对养老机构内部设置的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全面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
第四节 积极推进养老产业发展??
紧紧围绕“打造国内一流度假康养目的地”目标,大力促进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金融、地产等行业融合发展,创新和丰富养老服务产业新模式与新业态。压实市、县发展养老产业主体责任,因地制宜谋划项目,重点发展以健康养老基地、养老产业集聚区为载体的引领性项目,完善招商引资项目库和企业库,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强化精准对接。每年在省内省外分别组织一次健康养老产业项目推介会,邀请目标企业参加,集中推介项目,促进各市(州)同目标企业深入对接。紧盯国内和国际养老龙头企业,强化主动对接、上门招商、跟踪落实,确保“大招商”“招大商”取得成效。到2025年,全省建成不少于50个健康养老基地。??
第五节 深入实施养老服务监管体系建设工程??
(一)建立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构建各司其责、各尽其责、相互配合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工作格局,加强协同监管、信用监管,推动实现信息共享。研究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强化质量安全、从业人员、涉及资金、运营秩序等重点领域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建立民政、法院、公安、财政等部门协同联动的养老服务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二)建立养老服务质量综合评价制度。制定实施《老年人照护需求等级评定规范》《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质量日常监测评价规范》《特困供养机构(敬老院)运营与服务质量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日常监测评价规范》,促进养老服务高效规范发展。
(三)建立养老服务信息公开制度。统筹运用养老服务领域政务数据和社会数据资源,推进数据统一共享。及时采集养老服务机构基本信息以及关于服务质量、运营情况、安全管理、补贴发放、从业人员职业技能等级等方面重要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
第六节 建设全省养老服务云平台??
加快互联网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建设省、市、县各级相互联通,各有关部门、各养老机构和社会公众充分共享的智慧养老系统,打造供需精准对接、需求有效激活,监管有力、服务高效的养老服务云平台。2021年起,以“金民工程”养老服务模块为基础,实施全省养老服务云平台项目,推进养老机构备案、等级评定、失信惩戒等工作。到2024年,覆盖全省的养老服务云平台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
第六章 强化儿童福利服务,为保护未成年人构筑新网络??
坚持儿童优先和儿童利益最大化,切实保障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儿童全面发展。以问题为导向,健全工作机制,着力打造政策有效衔接、措施精准有力、服务规范优质、覆盖城乡的儿童关爱保护体系。??
第一节 完善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政策法规体系??
推动修订《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将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纳入《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专章,强化未成年人保护法制化保障。研究制定《四类特殊未成年人关爱救助保护实施方案》《关于劳动密集型企业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贵州省收养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等政策措施,强化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制度支撑。加快出台《未成年人关爱救助保护工作规范》《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服务保障工作指引》《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照料状况评估规范》等地方标准,推动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规范化、高质量开展。??
第二节 健全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体制机制??
(一)健全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体系。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领导下,在省委平安贵州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小组指导下,充分发挥委员会办公室具体业务指导、督办、调度等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1+1+5+6”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体系,搭建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四梁八柱”。第一个“1”即建立健全一套高效权威便捷的统筹协调组织体系;第二个“1”即建立一体化监测预警工作机制;“5”即聚焦五项重点任务,分别是建立健全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关爱保护、预防未成年犯罪、未成年受害人特殊保护、早婚早育专项治理、未成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6”即筑牢六道保护防线,分别是全面筑牢立法、家庭、学校、社会综合、网络、司法等六道保护防线。?
(二)健全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政策与城乡低保、特困、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政策的衔接,形成政策合力。探索对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开展助医助学。严格规范家庭寄养程序,提升家庭寄养规范化水平。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参照特困供养人员救助标准,探索建立基本生活保障和照料护理保障双轨并行机制和定期探访机制,不断提升儿童照料服务质量。??
(三)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机制。完善监测预警、监护保护、救助保障、关爱服务等机制,加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有效衔接,编密织牢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网。着力加强民政与教育、公安、人社、司法、残联等部门数据信息共享,提高儿童关爱救助保护精准度。着力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推动因外出务工原因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完全履行监护职责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依法确定委托照护人并签订书面照护协议,到2025年书面照护协议签订率达到100%。实施“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实现留守儿童事实无人监护、失学辍学、无户籍等突出问题动态清零。深化“雁归兴贵”等计划,积极引导帮助留守儿童父母实现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加强校外关爱服务,指导村(居)委会和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有效履行强制报告、预防干预等职责,切实打通基层关爱服务“最后一公里”。着力强化情感关怀,通过“儿童之家”平台载体,定期组织留守儿童与外出务工父母视频或电话交流,做到留守儿童父母“人在外、爱回家”。??
(四)建立健全收养评估机制。强化儿童收养工作管理,健全收养评估机制,探索建立国内被收养儿童成长情况跟踪服务机制和涉外收养儿童成长情况定期沟通机制,切实保障被收养儿童合法权益,提升收养工作质量。??
第三节 强化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建设?
(一)打造区域性儿童福利设施。结合各地儿童集中养育需求,优化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建设区域性儿童福利设施,提升孤弃儿童集中养育专业化水平。到2025年,每个市(州)至少建成1家集养育、医疗、康复、教育、社工服务于一体的区域性专业化儿童福利机构,负责集中养育本行政区域内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儿童。推动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逐步拓展面向社会残疾儿童及其家庭提供特教、医疗康复和家庭康复训练指导服务。到2025年,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全部达到定点康复医疗机构标准。
(二)推动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在尊重儿童意愿、保障儿童权益的前提下,推进孤儿数量少、服务能力弱的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将在院儿童转移到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不以集中养育儿童为主业的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实行功能转型,重点面向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散居孤儿、社会残疾儿童等提供临时照料、康复指导、特殊教育、精神慰藉、定期探访、宣传培训等服务。推动现有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与救助管理机构实现人、财、物、场地相对独立,机构职能向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功能转型。
(三)补齐儿童关爱服务设施短板。推进既没有儿童福利机构又没有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县(市、区)整合现有资源,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推动乡镇(街道)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或明确专人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村(居)民委员会设立专人专岗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强城乡社区“儿童之家”建设,打造集关爱保护、心理疏导、文化娱乐、学业辅导、思想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基层儿童服务平台。到2025年,儿童福利机构法人登记率达到100%,城乡社区“儿童之家”功能覆盖率不低于95%。?
第四节??全面加强儿童关爱服务队伍建设?
(一)充实儿童工作人员力量。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为主、争取增加编制为辅,推动儿童福利机构工作人员与儿童比例达到1:1,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配备必要的行政管理、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人员,“儿童之家”至少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村(居)儿童主任覆盖率不低于90%。
(二)保障儿童工作经费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做好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推动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在编人员按照特殊岗位政策落实岗位津贴,聘用人员参照我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水平适度提高工资标准。
(三)提升儿童关爱服务能力。加强儿童工作者教育培训,儿童福利机构康复师、孤残儿童护理员、社工等专业人员每年参加培训不少于1次,其他工作人员每2年不少于1次。民政强制报告主体培训覆盖率100%。
(四)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儿童服务。积极培育发展儿童服务类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充分发挥“三社联动”积极作用,支持和引导专业社工机构、青少年事务社工等社会力量为儿童提供心理疏导、亲情关爱、权益维护等服务。到2025年,全省每个县至少培育和孵化1家儿童保护服务类社会组织,与每个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立稳定合作关系的儿童保护服务类社会组织不少于1家。??
专 栏6: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在全省新建26个县级未成年人保护机构,补齐机构设施短板,提高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能力。推进10个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1个省级儿童康复医疗服务机构提质增效,扩容改造现有设施,增加康复、心理抚慰、特殊教育等功能,加强消防安全设施及康教设备配备。扩大社区儿童之家覆盖面,做实做优服务功能,推进标准化建设。加强基层儿童福利队伍建设,实现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人员及培训全覆盖。??
第七章 补齐殡葬服务短板,为实现逝有所安探索新路径??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关切,积极稳妥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推动殡葬移风易俗,打造“绿色、环保、优质、便民”殡葬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确保殡葬改革、殡葬管理服务水平与乡村生态振兴、文化振兴要求相适应。??
第一节??健全殡葬工作机制??
推动建立省级殡葬改革议事协调机制,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协同治理机制。稳妥落实殡葬法规政策,深化殡葬管理服务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殡葬服务设施建设,优化设施布局,完善殡葬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尽力满足社会不同层次群众的合理需求,保障群众基本殡葬权益,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实现“逝有所安”。??
第二节??完善殡葬政策法规?
适时修订出台《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制定公墓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健全公益性公墓和经营性公墓管理措施,优化公墓审批流程,规范设置公墓有效年限,强化公墓日常监管。完善遗体管理、墓穴(格位)续用管理、殡葬服务价格等配套政策,健全殡葬服务设施、产品、服务等行业标准。完善惠民殡葬政策,全面建立以城乡低保家庭、特困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等为重点,推行以减免或补贴遗体接运、暂存、火化、骨灰存放等基本殡葬服务费用为主要内容的惠民殡葬政策。逐步推动惠民措施从救助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提高政府基本殡葬服务供给能力。??
第三节??完善殡葬服务设施??
立足需求,着眼长远,加紧制定和完善殡仪馆、公墓、集中治丧点等殡葬设施布局规划。加大现有火化设施设备提档升级及配套节能环保设备改造力度,各县(区、市)均建有具备火化功能的殡仪馆。加快建设公益性公墓,以县(区、市)、乡镇(街道)、村(多村)为单位规划建设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实现公益性安葬(放)设施服务功能全覆盖。加强对农村原有公共墓地和历史埋葬点的资源整合、改造提升。积极推行节地生态型安葬设施建设。科学统筹经营性公墓建设。结合乡村振兴规划设置农村地区集中治丧点,规范群众集中治丧。力争到2025年,建成公益性为主体,营利性为补充、节地生态为导向,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服务便捷的殡葬公共服务设施网络。
第四节??提升殡葬服务信息化水平??
依托省级殡葬服务信息化平台,全面实现殡葬信息采集、手续办理、服务流程、资金结算、档案管理、数据分析等信息化管理。鼓励殡葬服务机构探索推广通过互联网提供网上预约、远程告别、网络祭祀等殡葬服务新模式,推行电子结算、第三方支付等方式,创新殡葬服务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新途径、新模式、新业态,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透明的殡葬服务。推动殡葬科技创新,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提高殡葬设施设计建设、设备用品研发和服务保障的科技含量,推动殡葬服务节能环保、科学便民。??
第五节??深入推进丧葬习俗改革??
大力弘扬孝老爱亲传统美德,提倡厚养薄葬,简化治丧仪式,规范治丧时间,革除大操大办、奢侈浪费、盲目攀比、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加大宣传力度,以健康向上、文明绿色的文化引领群众。夯实乡镇、村居主体责任,加强红白理事会建设,完善红白事务报告备案制度。劝导查处治丧违规行为,推动移风易俗落地生根,倡导乡风文明,助推乡村振兴。??
专栏7:基本殡葬服务能力建设重点任务??
1 .殡葬综合改革试点。总结推广贵阳、福泉、瓮安等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在领导协调机制、基础设施建设、有效监管、服务方式改革、殡葬信息化建设、殡葬移风易俗、节地生态安葬、散埋乱葬治理等方面经验成效。不断扩大惠民、绿色、生态、人文殡葬影响力,切实增强广大群众对殡葬服务的满意度和对殡葬改革的认可度。??
2.殡葬服务功能全覆盖。推动全省88个县(市、区)实现殡仪馆(含火化设施设备)、公益性骨灰安葬(放)设施、集中治丧点等殡葬服务功能全覆盖。?
第八章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推动贵州民政事业再上新台阶?
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推进法规、制度、标准体系建设,强化资金、用地、人才等要素保障和监测评估,构建民政事业发展的保障体系,推动规划顺利实施,目标如期完成。??
第一节 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
贯彻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要求,健全规划落实责任制,把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规划实施提供强大动力。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有关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完善民政部门内部监督体系,加强政治监督,强化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充分发挥好议事协调机构牵头职责,统筹整合有关部门资源,凝聚推进养老服务、城乡社区治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未成年人保护的合力。??
第二节 推进民政法治化标准化建设
加快制定民政重点领域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逐步消除我省民政领域地方立法空白。推进社会救助、慈善事业、未成年人保护、基层群众自治和殡葬管理等方面的立法。全面推行民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信用监管,规范行使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行民政系统普法责任清单,完善民政干部学法制度。坚持立法执法普法相结合、日常普法和重要节点普法相结合,面向社会和民政服务对象广泛开展普法活动,不断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与全省民政事业发展相适应的民政标准化管理体制与工作机制,推动现行民政相关标准落地见效,加快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领域的地方标准研制。加强民政标准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民政标准化工作水平。??
第三节 保障民政资金有效供给??
按照“零基预算”要求,结合财力实际,加大对兜底性、基础性民政工作财政投入的争取力度,统筹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专项债券、彩票公益金和世界银行、法国开发署贷款等资金,推动民政事业资金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保障能力相协调,与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坚持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作为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重要保障,健全完善绩效配套管理办法、民政事业绩效目标及评价体系,加强事前绩效评估,实施预算执行及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双监控”,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加大评价结果应用力度,构建民政资金绩效管理全过程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推动民政资金聚力增效。??
第四节 优化民政重大设施空间布局??
合理确定优化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殡葬服务、社区服务、社会工作等领域服务设施的类型和规模,统筹规划布局。积极推动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多层次协同布局、区域协同发展,推进民政重大设施与其他领域重要民生设施协调发展,因地制宜促进民政设施与医疗、教育、文化等设施相邻或就近布局,逐步实现集约建设和功能互补。加强民政设施布局与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衔接,确保项目规划选址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加大力度支持农村、薄弱领域和环节的民政设施建设,探索推进跨行政区域、跨行政层级共建共享民政服务设施,有效推动供需精准匹配。??
第五节 建立健全民政大数据体系??
推进贵州民政“基础库+社区”信息化体系建设。依托贵州省“一云一网一平台”,建立健全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对外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云上贵州多彩宝相融合,对内逐步整合优化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社会事务、养老服务、慈善社工等信息系统。大力开展“金民工程”相关信息系统应用及改造部署,加强数据回流,促使部建、省建信息系统形成合力,提升监管水平和服务质量。大力提升婚姻殡葬、区划地名、社会组织法人等数据质量,为人口、法人、地理空间、电子证照库提供高质量数据。建立完整的贵州民政数据体系,梳理汇聚贵州民政数据资源,构建民政业务图谱和数据图谱,发展政策知识库、民政主数据服务和民政电子证照服务,探索建立民政业务和数据成熟度指标。加快实现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建设、社区治理等重点领域服务资源数字化,推动民政领域优质资源放大利用、共享复用。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积极探索大数据、云计算、5G、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在民政领域的应用。??
第六节 加强民政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对行政管理、养老护理、儿童关爱保护、社会救助、殡葬服务、康复服务、社会工作等民政人才队伍的专业培训,促进监督管理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双提升。加大专业人才引进力度,提升民政人才队伍专业化整体水平。健全人才激励机制,提升民政岗位吸引力,激发民政人才队伍干事创业活力,培养一支包括行政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在内的结构合理、素养优良的民政人才队伍。完善民政机构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考核机制,规范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聘管理,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第七节 统筹民政领域发展与安全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捍卫政治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强化底线思维,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摆在重要位置,构建民政大安全格局。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健全民政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和预防防控体系,完善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及应急处置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压实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地方民政部门的属地责任,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处置到位。深入开展全省民政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动态排查整治民政领域火灾防控、食品卫生、建筑安全、地质灾害等安全风险隐患。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严格执行“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督促指导民政服务机构等认真落实相关防控要求。完善常态化监测预警措施,改善防控设施和条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机构内老年人、儿童、特困人员等健康监测。有效开展疫情防控督导检查,不断巩固民政领域疫情防控成果。??
第八节 强化规划实施监测评估??
各级民政部门要以本规划为指导,制定实施本地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加强上下协调联动,将本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细化列入年度实施计划,明确责任主体和实施进度要求,优先做好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建立健全监测评估机制,充分借助智库等第三方专业资源,及时组织对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年度监测分析和中期评估重点监测评估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提出推进落实规划任务的建议。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将规划实施成效作为目标考核和项目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导致规划执行滞缓、目标任务不能完成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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