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节水载体创建及组卷验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节水载体创建及组卷验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节水载体创建及组卷验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10-12 至 2021-10-19
撰写单位: 辽宁鸿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节水载体创建及组卷验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节水载体创建及组卷验收)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7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400-00171
项目名称: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节水载体创建及组卷验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73,500.00
最高限价(元):573,500.00
采购需求:

(1)履约期限:2021年10月30日至2021年11月30日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4)验收标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

验收程序: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

验收报告: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服务范围:节水型载体创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培训验收组卷。

节水载体创建及验收组卷明细表

类别

明细

节水型企业(65个)

协助企业组织节水型企业申报材料

节水管理制度、管理责任人标识牌制作安装

节水标识牌制作安装

节水型企业考核验收经费(包括专家费、会务费等)

节水型企业牌匾及证书

小计

节水型公共机构(124个)

协助单位组织节水型公共机构申报材料

节水管理制度、管理责任人标识牌制作安装

节水标识牌制作安装

节水型公共机构考核验收经费(包括专家费、会务费等)

节水型公共机构牌匾及证书

小计

节水型小区(46个)

协助小区物业组织节水型小区申报材料

节水管理制度、管理责任人标识牌制作安装

“节水之星”评选活动

节水宣传栏制作安装

节水型公共机构考核验收经费(包括专家费、会务费等)

节水型小区牌匾及证书

小计

县域节水型社会验收

按照《辽宁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对申报材料进行组卷(含打印装订)

组织区、企业、公共机构、小区物业培训费

验收会务费(省、国家)两次

验收专家费

小计

合计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0月30日至2021年11月3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2日 08时30分至2021年10月19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7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递交到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27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15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供应商因无备份文件导致评审无法继续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抚顺市水务局本级
地址: 抚顺市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鸿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抚顺市顺城区顺城路16#(1-4)门市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liaoninghongbo@126.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鸿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婷
电话: ***-********

标签: 创建 节水 节水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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