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港路八号公租房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新港路八号公租房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湛江市新港路八号公租房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湛江市新港路八号公租房工程施工图设计
批复文号
批复单位
招标人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湛江市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类型设计
公告内容湛江市新港路八号公租房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1.1招标目的

1.1.1现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符合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承包人。

1.2工程概况

1.2.1工程名称:湛江市新港路八号公租房工程。

1.2.2工程位置:湛江市霞山区新港路以南,港区四路以西。

1.2.3建设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5823.02 m2,总建筑面积32911.30 m2,地下2层,地上28层,地上首层为商业裙楼,并设置商业骑楼。

1.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2.5投资总额(建安费):约人民币12776万元。

1.2.6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以及满足招标人对该工程使用要求的一切相关配套附属工程项目的设计。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公租房小区的设计,主要包括住宅、商铺、卫生站、物业管理、居委会、配电房、开关站、侯梯厅等;

(2)地下汽车库;

(3)绿化、围墙、道路等相关的一切配套工程的设计,以及满足招标人对该项目使用要求的一切相关配套附属工程项目的设计。

以上内容涵括了建筑、结构、强电(含高低压及配电)、弱电(含智能化与综合布线系统)、电梯、空调、给排水、消防、道路、护坡、绿化、照明、环保、建筑节能、防雷、抗震等相关专业的工程设计。

1.3前期服务机构

1.3.1机构名称:广州智海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1.3.2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

1.4投标资格

1.4.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

1.4.2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并且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无论何种原因,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参加开标会。

1.4.3本招标工程只接受投标人的总公司报名。

1.4.4本招标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4.5投标报名者必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持湛江市固定投标员IC卡或临时投标员IC卡方可报名。

1.4.6开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持湛江市固定投标员IC卡或临时投标员IC卡参加开标会。

1.4.7根据《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注册地不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的外省建筑业企业,必须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手续,才能在我市从事城乡规划编制、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建设活动。

1.4.8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①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高检发预字2013〔2〕号文的要求,企业及其项目负责人,都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才具有报名资格。

②公司、企业、项目负责人对本公司、企业、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受理。

③申请查询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和身份证明。

单位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明查询事由,详细提供被查询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个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公司、企业申请查询的,还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及复印件。

个人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受委托进行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方的委托证明、受委托方的相关证明、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④该证明材料有效期的计算,采用现场报名的,在该项目报名时间段内均属有效;采用网络报名的,以开标时间为准。

1.5购买招标文件

1.5.1自本公告发出日起,2013年12月27日至2013年12月31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照常报名),由投标人到湛江市建设工程交易场所一楼(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后)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100元,招标文件2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5.2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会议时提供原件核对):

1.5.2.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不需提供委托书)。

1.5.2.2投标人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未改为企业的事业单位,则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部队单位的,则提供有偿服务许可证)。

1.5.2.3投标人有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1.5.2.4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5.2.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本人有效的执业专用章)。

1.5.2.6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13 年 11 月份以来任意时段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原件(以提供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为准);如果投标人属事业法人单位,则由投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的书面证明材料,但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筑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须为投标人。

1.5.2.7进粤企业备案信息资料。(此项开标时无须提供原件核对)

1.5.2.8投标人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

1.5.2.9以上所有需要年审的证件(须附上有关年检记录)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

1.5.3报名单位少于5家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1.6时间及地点

1.6.1开标时间:2014年1月16日15时30分。

开标地点:湛江市建设工程交易场所二楼 1 号开标室(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后)。

1.7费用

1.7.1施工图设计费:

(1)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计算施工图设计费用乘以(1+a), a是投标人投报的设计费下浮百分比,-20%≤a<-10%(a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即设计费=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计算的施工图设计费×(1+a)(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系数、附加调整系数等均按1.0计算,中标后不予调整)。

(2)本工程最终结算的设计费=按审定的施工图预算造价计取的施工图设计费×(1+a)。

(3)设计费中已包含施工图设计(含专项设计)等相关费用;施工过程中派驻的设计驻场服务人员的相关费用;为完成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所需进行的研究或评估等工作的所有费用。

1.8工期

1.8.1设计工期:30个 日历天;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30个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 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9其他事项

1.9.1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设计费。

1.9.2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3有关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11招标人

1.11.1名称: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1.2地址:湛江市霞山区友谊一路

1.11.3联系人:罗军

1.11.4电话号码:****-*******

1.12招标代理机构

1.12.1名称:广东中量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12.2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45号祺祥大厦三楼

1.12.3联系人:黄艺红

1.12.4电话号码:****-*******

1.12.5传真号码:****-*******

1.12.6电子邮箱:zj3289979@126.com

湛江市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投诉电话:0759—*******
发布人广东中量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3-12-2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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