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平阳县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重点行业职业危害因素风险评估项目议标公告
2021年平阳县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重点行业职业危害因素风险评估项目议标公告
一、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职业病防治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1﹞304号)文件和《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职业病防治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根据2021中央转移支付地方职业病防治项目和《2021年浙江省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方案》部署,为掌握我县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用人单位工作场所中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及浓度(强度)水平,切实加强职业病预防控制,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对我县35家重点行业的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并对7家重点行业职业危害因素进行风险评估。为保证本项目顺利完成,拟对本项目相关内容进行委托服务。
二、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万元) | 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1 |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项目 | 1 | 项 | 15.40 | 根据现行有关国家标准,对35家重点行业企业的重点岗位和重点危害因素开展采样与检测,并完成数据上报工作; | 详见《浙江省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手册(2021 年版)》 |
2 | 重点行业职业危害因素风险评估项目 | 1 | 项 | 3.50 | 重点行业职业危害风险评估从35家企业中至少选取7家进行评估,其过程性资料及结果录入风险评估软件。 | |
合计 | 18.90 |
三、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监测对象
1.对于本次所选属于重点行业的监测用人单位,应优先选择重点岗位和重点危害因素开展监测。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的重点行业包括黑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如涉及炼焦参照煤炭加工的炼焦岗位)、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金属制品业、石棉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家具制造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等16个行业。
2.2020年度监测结果存在尘毒超标情况的用人单位应全部纳入本年度监测范围。
3.对辖区内全部采矿业用人单位应全部纳入本年度监测范围。
4.如果辖区内重点行业用人单位数量无法满足监测任务要求时,应优先选择存在煤尘、矽尘、水泥粉尘、石棉尘、苯、铅、噪声等重点监测因素的其他行业用人单位(加油站除外)进行监测。若非重点行业存在重点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数量仍不能满足监测数量要求时,各地可以根据辖区内行业特点,我省已选取的甲苯、锰及其化合物和正己烷3种职业病危害因素开展监测。
除采矿业及2020年监测结果尘毒超标的用人单位外,2020年已开展监测的用人单位不纳入本年度的监测范围。
(二)监测内容和方法
1.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基本情况调查
对35家劳动者总人数(包括劳务派遣人员数量)、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情况、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开展情况、职业健康培训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情况、职业健康检查情况、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及运行情况、个体防护用品发放及使用情况、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警示说明设置情况等进行调查,并选取部分上一年度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的用人单位,对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的质量进行监测。
由监测人员填写《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项目调查表》,调查表经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检测
(1)对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现场检测,掌握其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其浓度(强度)。
(2)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采取抽样检测方式进行,选取用人单位部分工作场所和岗位进行抽样检测,2020年监测超标的工作场所和岗位必须进行抽样检测,连续2年纳入监测范围的大、中型用人单位原则上应避免重复监测同一岗位和工作地点。
(3)每个用人单位粉尘或化学毒物监测岗位不少于4个,每个岗位应至少选取1个监测点,监测点应在监测岗位所在工作地点内选取;当存在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少于4个时,应全部进行监测。当用人单位中同时存在2种以上粉尘和/或化学毒物时,每个因素需分别选取不少于4个岗位进行监测,每个岗位应至少选取1个工作地点作为监测点。
(4)重点行业用人单位监测时优先选择重点岗位,如不满足数量要求可增加存在重点危害因素的其他岗位。
(5)3年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中出现由重点监测因素所致的职业禁忌证、疑似职业病或确诊职业病的岗位必须进行检测。
(6)使用有机溶剂的用人单位,在成分未知的情况下,必须开展定性分析,明确主要成分,然后按照定性分析结果进行检测,至少1家用人单位有机溶剂定性分析。
(7)每个用人单位接触噪声岗位监测不少于4个,如果小于4个的,则全部进行监测。针对大、中型企业,对监测岗位内的不少于20 个噪声工作场所(原则上选择80dB(A)以上的工作场所)进行监测,小、微型企业应对所有噪声工作地点进行检测,每个监测点检测1 次。具有个体检测设备的监测机构,岗位噪声等效声级优先采用个体检测方式检测,若无条件采取个体检测,应依据接触时间计算岗位8小时等效A声级或40小时等效A声级(LEX,8h/LEX,W)。
(8)粉尘应按照GBZ/T 192系列标准进行采样、检测;化学物质应按照GBZ/T 160和GBZ/T 300系列标准方法进行采样、检测;噪声应按照GBZ/T 189.8方法进行检测。
(9)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信息通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信息平台进行网络报告,监测机构应在完成现场采样检测后1个月内完成数据上报。
3.重点行业职业危害风险评估
参考国际流行的六个职业危害风险评估技术和模型(美国EPA、澳大利亚、新加波、罗马尼亚、国际采矿与金属委员会、英国COSHH 模型)对重点行业进行风险评估,全市各监测点统一用六种方法进行风险评估。分析各种方法的优缺点,建立适用的职业危害风险评估技术和模型。
通常的风险评估有3个关键技术和指标:危害的识别和分类,危害和暴露分级以及风险的确定。根据美国EPA、澳大利亚、新加波、罗马尼亚、国际采矿与金属委员会、英国COSHH 模型等6种评估方法对每个企业进行风险评估,调查风险评估所需要素,比较分析评估结果。
具体监测要求参照《2021年浙江省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方案》和《2021年温州市重点行业职业危害风险评估项目实施方案》进行。
(三)清单
序号 | 内容 |
1 | 35家企业现状调查 |
2 | 35家企业现场采样检测 |
3 | 35家企业信息录入 |
4 | 7家企业风险评估 |
5 | 过程性资料及工作总结 |
四、项目完成时间
2021年10月30日前。
五、议标要求
平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2021年平阳县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重点行业职业危害因素风险评估项目进行议标,特邀请各合格投标单位参与,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具有资质认定合格证书(CMA)、实验室认可(CNAS)或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可同时安排3组以上监测采样组,可以安排10个职业卫生专职人员参与调查、录入与核对。
4.供应商应符合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订的《2021 年浙江省职业病防治项目质量控制方案》条件与要求。
5.近五年内没有因技术问题被行政部门通报,近五年没有出现信用或廉洁问题等违法、违规记录(包括对接业务员)。
6. 提供资料
参与投或议标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标书一正二副,正本须加盖红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及相关检测项目通过资质认定附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书原件;
(3)项目报价表(见附表)。
(4)投标单位提供不同行业的3份检测与评价完整报告,并隐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名称。同时,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及项目实施方案。
7.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时间、地址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8日至2021年9月2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联系人:李女士,电话****-********
地址: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鸽巢路疾控中心大楼
七、议标时间及地点
议标时间:2021年9月26日15:00
议标地点: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鸽巢路疾控中心大楼会议室2(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评审内容及标准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 100 分,其中商务标(经济价格标)20 分、综合标 15 分、技术标 65 分。
(一)商务标(经济价格标)(满分 20 分)
满足本文件要求且有效供应商最终报价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1.有效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其最终报价评分值为满分20分(无加分)。
2.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商务分得分=价格满分-[|(投标报价-评审基准价)|/评审基准价]×价格满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2位)。
3.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18.90万元。
(二)综合标(满分 15 分)
评分内容及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A档 | B档 | C档 | |||
企业综合实力 | 根据资质等级(工作场所监测项目参标单位必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企业规模、经营状况、业务范围等优劣程度打分。 | 0-3 | 2-3 | 1-2 | 0-1 |
商誉情况 | 根据市场商业信誉、行业认可度、各级类荣誉、参与纵向课题和标准制定等情况打分。 | 0-3 | 2-3 | 1-2 | 0-1 |
类似业绩 | 根据政府委托或财政项目委托的职业病防治相关项目的完成数量进行评分。1个项目建议1分。 | 0-6 | 4-6 | 2-4 | 0-2 |
服务承诺 | 根据委托方要求开展工作的便利程度、响应时间、增值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响应时间建议不超过 3 小时到达现场。 | 0-3 | 2-3 | 1-2 | 0-1 |
(三)技术部分(65分)
评分内容及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A档 | B档 | C档 | |||
技术方案 | 根据对项目的了解程度以及国家相关要求制定本项目的技术方案(5 分)和质量控制方案(5 分),根据每个方案具有的可行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其中应包括工作重点和难点分析、解决方法、进度计划安排等方面。 | 0-10 | 7-10 | 4-7 | 0-4 |
检测服务能力与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服务能力 | 梳理本项目涉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核对实验室检测能力是否满足要求,检测能力需要通过相关部门的认证认可(4 分);至少固定一位具有职业危害风险评估工作经验的职业卫生评价人员参与重点行业职业危害风险评估工作(2分);拟投入的检测和采样设备应符合项目检测需求(2分);并根据近三年参加省级以上盲样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分(2分)。 | 0-10 | 7-10 | 4-7 | 0-4 |
有机物定性分析能力 | 具备对成分未知的有机物进行定性定量分析的能力,并提供气质联用检测设备及相应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 | 0-5 | 3-5 | 1-3 | 0-1 |
人员投入及团队实力 | 根据供应商的投入人员的资质情况、学历、6 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职称、工作特长、经验与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定打分(3分);如获得监管部门技术支持(3 分);参与项目的人员若获得省级及以上疾控中心 技术部门或监管部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每增加3人得1分,3人以下或没有的,不得分,总得分不超过4分(4分)。 | 0-10 | 7-10 | 4-7 | 0-4 |
沟通协作能力 | 除了政府委托项目外,提供相应材料来验证与地方政府、监管部门、企业等的沟通协作能力,例如,组织实施用人单位及管理人员培训,参与用人单位监督检查等活动。 | 0-5 | 3-5 | 1-3 | 0-1 |
车辆等后勤保证 | 投入专车数量满足工作任务要求、后勤保障措施综合评分。 | 0-5 | 3-5 | 1-3 | 0-1 |
标书编制水平 | 符合要求、规范和没有漏项等。 | 0-5 | 3-5 | 1-3 | 0-1 |
应急处置 | 根据监测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编制应急处置方案,并作出应对措施安排。 | 0-5 | 3-5 | 1-3 | 0-1 |
数据录入及档案管理 | 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测数据的录入;按项目质控要求完成相关资料的归档,保证数据真实、有效和可溯源。 | 0-5 | 3-5 | 1-3 | 0-1 |
投标单位提供两份份检测与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表 | 提供本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关的检测报告及原始资料,确认检测项目、岗位和检测地点的选取的合理性和规范性,确认报告的格式与内容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 0-5 | 3-5 | 1-3 | 0-1 |
平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9月17日
附表:
2021年平阳县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重点行业职业危害因素风险评估项目委托报价表
单位名称:联系人: 联系电话:
内 容 | 总价 (万元) | 备注 |
35家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项目 | ||
7家重点行业职业危害因素风险评估项目 | ||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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