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湄洲湾职业技术学校两轮警用摩托车及四轮巡逻电瓶车项目询价公告
福建省湄洲湾职业技术学校两轮警用摩托车及四轮巡逻电瓶车项目询价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两轮警用摩托车及四轮巡逻电瓶车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车辆/其他车辆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湄洲湾职业技术学校 | ||
行政区域 | 莆田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10月12日16:17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0月20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8.9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5*****266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湄洲湾职业技术学校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枫亭镇蔡襄北街199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老师138*****310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莆田市城厢区荣华嘉园3号楼5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女士135*****266 |
项目概况
两轮警用摩托车及四轮巡逻电瓶车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莆田市城厢区荣华家园3号楼5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闽莆建融【F-2021】采招025号
项目名称:两轮警用摩托车及四轮巡逻电瓶车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 同 包 | 品 目 号 | 合同包名称 | 数量 | 合同包 最高限价 | 询价 保证金 | 招标内容 及要求 |
1 | 1-1 | 两轮警用摩托车 | 2辆 | 89000元 | 890元 | 详见询价文件 |
1-2 | 四轮巡逻电瓶车 | 1辆 |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2)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财务状况报告: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提供的资信证明应由其基本存款帐户银行开具,且内容应完整、清晰、整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结算方面记录、执行结算纪律情况等)。投标人只提供存款余额状况的,认定资信证明不完整,为无效投标。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提供。4)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的任一月的证明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6)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投标人需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8)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提供。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荣华家园3号楼5层
方式:莆田市城厢区荣华家园3号楼5层
售价:¥1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荣华家园3号楼5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2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荣华家园3号楼5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湄洲湾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枫亭镇蔡襄北街1999号
联系方式:黄老师138*****3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荣华嘉园3号楼5层
联系方式:陈女士135*****2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135*****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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