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站南广场及群力景观照明综合提档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哈站南广场及群力景观照明综合提档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哈站南广场及群力景观照明综合提档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SG0100G2117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哈站南广场及群力景观照明综合提档工程EPC总承包 已由哈城管呈〔2021〕72号、7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市统筹资金投入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站南广场及群力景观照明综合提档工程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哈站南广场周边及群力第四大道;
2.3建设内容:哈站南广场周边建筑及红军街(哈站南广场至红博广场段)两侧建筑亮化提升。其中哈站南广场周边建筑约33栋,红军街两侧建筑约11栋、群力第四大道1栋;
2.4招标内容:本项目的照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工作、施工、等其他内容;
2.4.1设计:
2.4.1.1包括建设范围内所有的照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以及设计驻场服务,不包括高压供配电(变压器及其来电部分);
2.4.1.2包括建设范围内的整体动态效果的演示方案策划(以动画视频的形式提交),征求招标人意见后修改完善,所展示最终的动画效果不少于2分钟(AE演示动画),所设计的亮化工程智能控制系统应与现有照明智能控制系统实现兼容等。
2.4.2施工:
2.4.2.1完成设计范围内的所有产品采购及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负责工程保修期和产品质量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4.2.2负责完成建设范围内的上墙动画的制作(依据确定的演示动画)及动画上墙工作,建设后的效果应与动画演示效果一致;
2.4.2.3建设完成亮化工程总控系统,实现上墙动画、灯光秀统筹表演等功能。
2.5工期:
(1)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完成;
(2)施工工期: 1 个月,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1年11月15日。
2.6质量要求:
(1)设计:符合国家及省市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施工:执行国家、地方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总控制价:********.85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且满足下列要求:
3.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需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许可证;
3.3项目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由施工方派出;
(2)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由施工方派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3)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规划类高级技术职称或电气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设计方派出。
(4)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如下
a.施工部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b.设计部分:建筑专业、电气专业设计分项负责人各 1 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由施工方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 2 家。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但不得单独或在不同联合体中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单位均需要提供)。
3.7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查询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行贿犯罪记录行为的网页截图,且查询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之日);
3.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1年10月13日 09时 00分至 2021年10月20日09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2未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3潜在投标人在报名获取文件时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进行报名并将联合体成员添加到报名信息,“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投标文件上传及解密环节可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使用 CA 数字证书完成,具体操作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0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6.2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7. 开标方式
7.1开标时间为2021年11月03日09时00分。
7.2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www.hljggzyjyw.org.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按照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3开标地点: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
7.4其他事项
7.4.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该格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7.4.2电子投标工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00
新版评标系统软件技术支持电话:147*****000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8.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
9.评标、定标方式
9.1 执行的“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取商务标、技术标定性评审原则,由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选出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人采用招标文件载明的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www.hrbggzy.org.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11.其他: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2本项目将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执行,被哈尔滨市政府网站 http://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 )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欠薪企业参与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应做出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承诺,以证明投标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11.3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办法》(哈政发法字〔2008〕25号)和《关于开展2020年度建筑业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定的通知》(哈住建发〔2020〕287号)”文件执行。其中:156家企业(含外埠企业89家)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清出哈尔滨市建筑市场。本项目将按”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 1486号”文件执行,取消 7家企业 1年内参加我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取消 1家企业2年内参加我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哈尔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3家企业被上限处罚,取消在哈从业资格 1年;列入上述名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11.4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
11.5按照《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哈发改联〔2021〕107号)的通知要求,自即日起至2022年6月底,在全市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凡掌握、发现在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证据、线索的,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局举报,举报材料应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反映和举报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陷害或蓄意损害他人利益,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举报邮箱:zjjabc3177@126.com。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哈尔滨市
联 系 人:刘海东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群力大道与朗江路交口星光耀二期办公楼B座27层
邮 编:150090
联 系 人:魏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zdgxheb@vip.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提档 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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