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疾控中心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定期新冠肺炎核酸检测物资招标公告
庐江县疾控中心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定期新冠肺炎核酸检测物资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庐江县疾控中心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定期新冠肺炎核酸检测物资采购 | ||
采购人名称: | 庐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项目地址: | 市级·庐江县 |
财政委托编号: | 此项目无财政委托编号信息 | 交易平台: | 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
监督部门: | 庐江县财政局 | 代理机构: | 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1-10-12 10:56:18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5、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谈判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谈判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谈判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谈判日超过24个月;
6、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供应商应合理安排谈判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谈判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谈判现场。
5.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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