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婚姻家庭辅导公益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荔湾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婚姻家庭辅导公益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为了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大力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加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形成良好社会风尚,促进荔湾区幸福婚姻家庭的建设,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拟开设婚姻登记处婚姻家庭辅导公益服务项目,兹邀请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报价,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荔湾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婚姻家庭辅导公益服务项目。
二、主办单位
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
三、项目概况
由主办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为项目服务对象提供专业服务。
四、项目服务内容
项目服务内容包括:普及和谐幸福婚姻家庭知识;协助提升服务对象经营幸福婚姻的能力;为有需要的服务对象提供专业辅导服务等(具体服务内容要求详见附件1《荔湾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婚姻家庭辅导公益服务项目详情》)。
五、项目周期
一年(以协议具体签署时间为准)。
六、项目运营费用
不超过人民币12万/年(含税)。
七、报价单位资质要求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完善。
(三)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有依法缴纳社保的良好证明记录。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八、项目定标方式
(一)报价高于上述控制价的视为报价无效。为防止恶意竞争,报价低于该控制价70%的视为报价无效。
(二)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形式比选。通过机构资质、方案体现的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分,有效报价范围内的分数最高者中标。(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荔湾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婚姻家庭辅导公益服务项目评分标准》)。若分数最高者退出项目,则由分数排行第二的单位承接项目。
(三)若两家及以上报价单位的综合评分并列第一的情况,则向上述单位再次邀请报价。
(四)截止报名时间,本次询价不足3家报价的,本次询价无效,区民政局重新组织询价。
(五)报价文件的材料未加盖公章、信封或其他包装上未加盖骑缝公章,则视为无效报价。
九、资料递交要求
(一)递交时间:参与比价的单位需于2021年10月19日上午12:00前将询价文件(一式五份)密封送达,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二)递交内容:相关文件内应密封并提交报价单位资质情况证明文件、项目人员配置方案、项目运营方案等相关资料。
(三)递交方式:可当面递交,也可通过EMS形式邮寄。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逢源北街26号一楼婚姻登记处,联系人:刘凯峰、王海桐,联系电话:***-********。
附件:*******" href="javascript:void()" alt="1.荔湾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婚姻家庭辅导公益服务项目详情.doc">1.荔湾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婚姻家庭辅导公益服务项目详情.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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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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