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动物防疫监督所关于公开选定采购进口动物狂犬病疫苗服务单位的报名公告
广州市天河区动物防疫监督所关于公开选定采购进口动物狂犬病疫苗服务单位的报名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相关要求,为开展天河区辖区内犬只的狂犬病疫苗免疫注射工作,广州市天河区动物防疫监督所决定公开选定采购进口动物狂犬病疫苗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定工作原则
选定工作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报名单位中通过内部评审的方式选择服务单位。
二、项目名称:采购进口动物狂犬病疫苗
三、项目预算(最高限价):100000元
四、项目内容:
项目需求:
(一)疫苗主要技术参数及质量要求:
1、疫苗种类:动物狂犬病灭活疫苗
2、疫苗规格:1头份/瓶
3、疫苗有效期:12个月或以上
4、疫苗适用范围:适用于犬、猫的免疫
5、狂犬病灭活疫苗免疫效果和疫苗效力检验报告:需提供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军事兽医研究所出具的50个以上免疫中和抗体检测报告和2018年-2020年狂犬病灭活疫苗效力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提供2018年-2020年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批签发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疫苗免疫保护期:使用疫苗免疫后,对受免疫动物至少产生12个月以上的保护期【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8、疫苗包装:须按相应的国家标准和疫苗的特殊要求包装。内外包装的标志编号清晰,标签内容完整(包括产品名称、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使用说明、商标、注意事项、生产企业名称、电话等)。
(二)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在投标文件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疫苗免疫引起不良反应的补偿资金的书面承诺保证书【在投标文件提供书面承诺保证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3、建立应急响应机制,供应商对接到疫苗免疫不良反应的病例报告通知,应2小时内做出反应,24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处理。
4、在招投标活动中,供应商承诺的条款,虽未在合同中表述,但视为合同内容之一,中标人必须按承诺执行。
五、服务单位应具备条件
(一)报名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并合法注册或备案;
(二)报名单位须具有相应服务资质及工作经验,服务质量曾得到委托单位的肯定;
(三)报名单位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责令停业的;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报名应提交资料(报名文件)
(一)资格审查资料
1、服务承诺书(见附件2);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附件3);
3、办理人的单位介绍信或单位授权委托书(见附件4);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二)评审资料
5、报价函(报名单位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见附件5);
6、报价明细表(见附件6);
7、项目内容响应表(见附件7);
8、售后服务承诺书;
9、疫苗免疫引起不良反应的补偿资金的书面承诺保证书。
以上资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正副本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入同一个密封袋,在密封袋正面注明报名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封口加盖公章。
七、报名公告发布时间、递交资料时间
(一)报名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0月8日9时00分至2021年10月14日18时00分。
(二)递交资料时间: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递交资料截止时间即为报名截止时间。
注:报名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递交资料截止时间不得早于报名公告截止时间。如项目实施单位需发布补充公告,以最后发布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公告发布时间,若因此报名时间发生变化的,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三)递交资料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930号
(四)递交资料方式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五)逾期递交资料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资料的,视为无效报名,我单位将拒绝接收报名资料。
八、服务单位评审原则
(一)我单位依据报名单位报送的资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选定服务单位。
(二)提供报名资料不足3家单位,为报名失败,我单位将发布第二次报名公告。
第二次公告后,如报名单位仍不足3家,我单位可在第二次报名的单位中以单位集体讨论的方式确定服务单位。若无报名单位,将直接委托服务单位。
九、服务单位确认:我单位组织内部评审小组,依照上述第八点原则选定候选服务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与第一候选服务单位签订合同。如果该单位放弃服务资格,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未与我单位签订合同,则签约资格作废,按报价由低到高排名次序选择下一个候选服务单位为成交单位。
十、选定结果公示:在天河区门户网站发布选定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为3日。公示规定时间内无异议,发选定通知书,服务单位在收取选定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十一、报名资料获取方式:本次报名公告及相关文件、资料均在天河区门户网站上发布,一旦发布,视为已发放给所有报名单位,报名单位可通过网站自行下载。
十二、监督机构:广州市天河区农业和园林局办公室
地点:天河区天府路1号天河区政府2号楼3楼
投诉电话:***-********
十三、项目联系方式: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930号
联系人:董霄
电话:***-********
广州市天河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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