铂悦府居配电缆招标公告
铂悦府居配电缆招标公告
铂悦府电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铂悦府电缆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中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私有,出资比例为100%。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主要为电缆的采购以及与其相关的运输、装卸、验收、检测、售后等服务(不含安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2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造价约1511.5万元。
2.3项目地点:阜宁县铂悦府
2.4工 期:30个日历天/标段。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2.6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不少于一年。
2.7本次招标工程共两个标段。每个投标申请人可同时投两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铂悦府居配电缆 | 铂悦府居配电缆,主要为电缆的采购以及与其相关的运输、装卸、验收、检测、售后等服务(不含安装)。招标控制价:870.4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 | 30日历天 | |
铂悦府专线电缆 | 铂悦府专线电缆,主要为电缆的采购以及与其相关的运输、装卸、验收、检测、售后等服务(不含安装)。招标控制价:641.1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 | 30日历天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 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缆制造厂商或该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销售代理商。
a.投标人为投标设备制造厂商的
①制造厂商的营业执照;
b.投标人为投标设备销售代理商的
①营业执照;
②制造厂商专项授权书(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委托销售书);
3.1.3 相关人员要求
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1年3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3.1.4 设备品质要求
投标设备必须是质量好、性能优的知名品牌产品。材料、设备的技术标准或质量要求:“合格”标准,通过县电力公司、省公司、第三方检测机构的验收,质保期一年。
3.1.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及阜宁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2.1.1以及12.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一)企业近 2 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 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企业近 1 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 约担保情形的;
(三)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 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7)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系统已启用,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履约不良记录,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慎重选派项目人员,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投标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6.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售价:2021年10月12日至2021 年10月19日,售价为305元/份,售后不退。请各潜在投标人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
6.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26日15时00分,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该条如有变更,将以“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
9. 特别提醒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可以抵达开标现场,也可在任意地点通过开标大厅系统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等活动。
盐城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及常见问题解答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10.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中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阜宁城南大厦A座28层地 址:天鹅国际商业中心13栋八楼
邮 编:224400邮 编:224400
联系人:陈东联系人:徐真艳
电 话:189*****795电话:****-********
传 真:传真:
2021年10月12日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由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及符合性评审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按照由低至高推荐有排序的1名中标侯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本工程评标工作按以下2.1、2.2、2.3项顺序进行。
2.1初步评审标准
特别说明:按低价到高价选3家投标人参与资格及符合性评审,所选投标人有未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的,按低价到高价的顺序选择其他投标人替补,直至产生3家投标人通过资格及符合性评审。
资格及符合性审查:(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详细评审标准
商务性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3.1 评标准备
3.1.1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或通过门禁系统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1.2 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3.1.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3.2 初步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包含资格审查及符合性评审。
3.2.2投标文件不符合本章评审标准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3.2.3对照投标人须知6.5款,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况之一,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凡招标文件未明确标明无效标条款的,评标委员会不得作为判定无效投标的依据。
3.2.4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4 详细评审
本项目详细评审为商务性评审,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由低至高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5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5.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5.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5.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6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评标价格由低到高的排序,并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7 提交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4、通用评标规则4.1 评标程序
资质标、技术标、商务标应分别评审,评审后不得更改。
4.2不规范标书
评标审查中有发现投标文件或投标人行为存在不规范现象,且对照招标文件无法形成无效投标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对该投标人按其报价的0.3%-2%比例加价评审,该加价仅作评审方法使用,不影响投标人的实际报价和A值计算。
4.3计价文件评审规定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时,应当要求投标人以书面方式做出澄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再进行认定。
4.3争议处理
评标中发生重大情况或重大争议,需要进一步调查了解、协调处理的,现场监督人员报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同意后可暂时休会,待有关问题得到澄清后再行复会。休会期间,所有招投标资料一律封存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区,所有与会人员一律不得泄露评标情况。
4.5违法违纪行为
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生行贿受贿、扰乱招投标活动秩序及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有关责任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资格;影响评审结果的,应宣布评审结果无效。
4.6其它
在评审过程中,一旦发现招标文件中发现以下现象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删除该项评审或记分。
(1)招标文件内容中某项条款,有明显倾向或歧视的;
(2)招标文件内容中某项条款有多种解释的。
5.多标段定标方法:多标段项目评标定标时执行如下规定:
5.1兼投不兼中:
(1)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2)定标顺序为 001→002。
(3)当投标人在前面标段中已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其投标文件仍参与下面标段的评审,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进行排序,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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