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 PPP 项目社会资本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 PPP 项目社会资本采购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1年11月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QNCG2021-1012
项目名称: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 PPP 项目社会资本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134.39万元
最高限价:投资回报率 5.80%、运营维护合理利润率6.0%
采购需求:
1、本次采购范围为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 PPP 项目社会资本采购。
2、本项目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项目采用PPP模式中的“存量+新建(TOT+BOT)运作模式。
3、具体运作方式为由沈阳市康平县人民政府授权康平县自然资源保护与行政执法中心作为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由中标社会资本组建项目公司。在PPP合作期内,项目公司通过存量资产经营权转让的方式获得本项目存量资产经营权,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融资、投资、存量资产经营权受让、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工作,PPP合作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设施及相关权益无偿、不设任何权利负担的移交给康平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覆盖户籍总人口 26.06 万人,涉及 7 个乡 5 个镇、3 个街道办事处、1 个新城区,共 161 个行政村,已建成农村供水保障工程 350 处,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集中供水率达 100%,自来水普及率达到 99%。
本项目实施内容康平县已建成农村供水工程部分,涉及项目总投资约 33097.65 万元;康平县新建农村供水工程部分,涉及项目总投资约 7036.74 万元。
4.1项目建设期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建设工作,建设主要内容包括水源工程、水厂工程、输配水工程。其中新建水源井71眼,设计井深80m(实际完成后以达到设计出水量为准),配套潜水泵71台套;新建水厂43座,围墙5160m, 配套离心泵86台套,变频控制柜44台,调节水箱43台套,紫外线消毒器44台套,除铁锰过滤罐7台套;配套输配水管线522. 085km, 铺设入户管线434.610km,共设置阀门井152座,改造加装IC卡智能预付费水表16543块;
4.2项目运营期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运营维护,主要包括农村供水的日常运营维护及配套管网维护,具体维护范围为:管网维护、管网档案管理、项目公司管理、供水管理、用户满意度等。存量部分:1)房屋建(构)筑物:房屋建筑物共 361 项,绝大多数为水处理站;构筑物共 873 项,主要为康平县各村屯的水源井、消火栓井、井室、围墙及大门等;2)管道沟槽共 2723 项,全部位于康平县各乡镇。分为管网及电缆等;3)机器设备共有 1212 项1313 台(套)。主要为各种水泵、消毒设备及压力罐等,其他配件类资产 638 项,主要为水龙头、水表及阀门等。
5、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作期为 20 年,其中存量部分运营期为 20 年,新建部分建设期 3 年,运营期 17 年。
6、本项目总投资为 40134.39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8134.39万元,占总投资的20.27%,项目资本金全部由中标社会资本出资。融资资金为32000.00万元,占总投资的79.73%,由中标社会资本以项目公司为主体通过社会资本股东借款、金融机构贷款等合法合规方式进行筹集。
7、项目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8、项目公司股权结构:政府方不出资,社会资本占股权比例为100%。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
2.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 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投融资能力和资金实力:
3.1申请人按约定完成项目资本金和融资资金的筹措。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证明)。
5.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及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申请人,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截至2021年11月3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xyln.net)、“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7.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7.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组成中不得再发生变化;中标后,未经项目实施机构的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均不得变动。
7.2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资格预审公告中“二、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1、2、4、5、6条)要求,(3条)要求联合体牵头人满足即可。
7.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申请均视为无效。
7.4组成联合体的资格预审申请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
8.采购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1月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详见本公告“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可详见附件)
六、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的审核方法采用合格制。
七、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八、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2021年11月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沈阳市康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九、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1年11月3日9点30分。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1、申请人须将公告中要求材料的扫描件在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发至邮箱********6@qq.com进行报名登记并电话确认****-********-***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邮件主题“获取(项目名称 )资格预审文件”,邮件正文写明申请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未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认定为无效报名。
2、发送邮箱资料须提供:(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十三、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康平县自然资源保护与行政执法中心
地址:康平县胜利街道向阳街与向中路交叉口东北50米
联系人:赵丽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新青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594号金玉星海1号楼2单元24层1号
联系方式:范鑫 ****-********-***
邮箱地址:********6@qq.com
开户行: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新青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鑫
电 话:****-********-***
辽宁新青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