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年度供暖用煤招标公告
2021-2022年度供暖用煤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同心县同源热力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供暖用煤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矿与矿物/煤炭采选产品/原煤 | ||
采购单位 | 同心县城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同心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10月12日16:55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0月15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743.75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硕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2*****100 | ||
采购单位 | 同心县城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同心县团结街清香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彦秀、****-*******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利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吴忠市利通区金花园A区东19号楼5单元2楼西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硕、182*****100 | ||
附件: | |||
附件1 | 货物类煤炭10.12.pdf | ||
附件2 | 报名回执单.xlsx |
项目概况
同心县同源热力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供暖用煤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LB-2021-051
项目名称:同心县同源热力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供暖用煤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4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4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竞争性谈判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XLB-2021-051
项目名称:同心县同源热力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供暖用煤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00元
最高限价(如有):*******.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 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同心县同源热力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供暖用煤采购项目 | 原煤 | 8500 | 项目基本概况:随着冬季供暖期临近,为了保证今冬供暖正常进行,决定采购烟煤(末煤)8500吨。 | *******.00 | |
数量合计: | 8500 | 预算合计: | *******.00 |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0月20日至2022年4月1月,其中第一批3000吨,于2021年10月20日送达采购人指点的交付地点,第二批3000吨、第三批2500吨根据采购人要求的时间送达采购人指点的交付地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3)供应商须具备2021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4)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原件),若供应商2021年成立,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原件);(5)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信誉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信用查询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7)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10-12至2021-10-15 18:00:0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吴忠市利通区金花园A区东19号楼5单元2楼西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利通区金花园A区东19号楼5单元2楼西户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请各供应商于竞争性谈判公告中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报名回执单,在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内将报名回执单加盖供应商公章,发送至********0@qq.com邮箱。
2.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3.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同心县同源热力有限公司 |
地 址:同心县团结街清香巷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 称:宁夏利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金花园A区东19号楼5单元2楼西户 |
联系方式:182*****100、****-******* |
3.项目联系方式 |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王彦秀 |
电话:****-******* |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杨硕 |
代理机构:宁夏利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2日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0月20日至2022年4月1月,其中第一批3000吨,于2021年10月20日送达采购人指点的交付地点,第二批3000吨、第三批2500吨根据采购人要求的时间送达采购人指点的交付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3)供应商须具备2021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4)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原件),若供应商2021年成立,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原件);(5)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信誉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信用查询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7)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利通区金花园A区东19号楼5单元2楼西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1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利通区金花园A区东19号楼5单元2楼西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同心县城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同心县团结街清香巷
联系方式:王彦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利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金花园A区东19号楼5单元2楼西户
联系方式:杨硕、182*****1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硕
电 话: 182*****100
招标
|
宁夏利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