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移动郴州分公司某医疗中心智能信息化ICT项目_比选公告

湖南移动郴州分公司某医疗中心智能信息化ICT项目_比选公告

?本采购项目为湖南移动郴州分公司某医疗中心智能信息化ICT项目(项目编号:HNYD********379;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编号:GPDI-DX-2021-06207),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比选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可前来应答。
一、采购项目概况

1.1 采购内容:湖南移动郴州分公司某医疗中心智能信息化ICT项目,包括:智能信息化系统项目(包括应急指挥系统和急救信息系统)急救云平台系统项目。

1.2 服务时间:合同服务期为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1.3项目预算:人民币473.58万元(不含税)

1.3 采购包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采购包,同一供应商不限投但限中一个采购包,采购包划分情况如下:

采购包

服务内容

不含税预算金额(万元)

采购包1

智能信息化系统

193.39

采购包2

急救云平台系统

280.19

合计

473.58

1.4 本项目设置各采购包不含税预算金额为最高应答限价,应答人的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详细内容请参阅比选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包1 ICT集成开发服务 1.000
包2 ICT集成开发服务 1.000
二、资格要求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应答人资格要求如下:

2.1应答人须具有法人资格,或为依法登记的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对于未进行“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的,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应答人为非营利法人或特别法人的,应具有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上述证件的扫描件。

2.2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截屏扫描件,或已开具的能证明为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

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应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有管理关系的公司,与本项目其他应答供应商存在相同的自然人持股股东,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提供应答人关联关系等情况申报表,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人代表、股东信息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4.1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责令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

(2)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

(4)在最近三年内(2019年至唱价日期)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中选的;

(5)应答人所投产品在中国移动或其他电信运营商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

(6)与其他应答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2.4.2应答人不存在第五章评审办法第5.3.1.2条款规定的情形。 ?

2.5 信誉要求:应答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均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均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应答截止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网站: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为失信惩戒对象、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2.6业绩要求:

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签订日期为准)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一个类似业绩合同(类似业绩指根据合同名称/合同内容等可判断涉及到信息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等项目)。

(1)合同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原件的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金额页(标的物的单价敏感信息可屏蔽,有效结算总金额必须体现)、合同签字盖章页、采购内容页;

(2)业绩证明材料:对于单项合同,每个合同需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及发票扫描件,单项合同证明材料及与之对应的发票扫描件缺一不可,未提供单项合同证明材料的不纳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范围,未提供发票扫描件的业绩不计算该发票金额;对于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证明材料、订单扫描件(或全量审计定案表扫描件或结算单据扫描件)及发票扫描件,框架合同证明材料、采购订单扫描件(或审计定案表扫描件或结算单据扫描件)及与之对应的发票扫描件缺一不可,未提供框架合同证明材料或采购订单扫描件(或审计定案表扫描件或结算单据扫描件)的均不纳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范围,未提供发票扫描件的业绩不计算该发票金额,一个框架合同及对应的所有采购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算一个合同。

(3)业绩认定标准:业绩金额统一以发票金额为准;

(4)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子公司的业绩不能互用;

(5)合同或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等业绩资料排序需与《近年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表》业绩列表顺序一致。投标人填报的业绩信息,如存在数据错误或数据重复、业绩信息与证明材料不匹配、证明材料缺漏、证明材料错乱排序、证明材料涉及到的评审相关信息不清晰致无法辨认等情况,可能会影响评审委员会准确评分。

(6)若合同或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中涉及有非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服务,请投标人将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服务金额从合同中摘录出来,并填写到《近年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表》中。未能区分投标产品和其他产品的不纳入统计范围。

(7)扫描件如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或有缺损的或未提供有效合同签字盖章页的,均视为无效材料。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提供非联合体应答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转包承诺函,格式自拟。

以上资格要求所须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比选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1年10月12日22时00分至2021年10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下同)进行购买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登录系统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采购文件)。
3.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30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线下支付(银行汇款)。
注意: 无论采购文件是否收费,供应商请务必在 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比选项目进行采购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CA证书办理、下载采购文件及应答。
供应商针对系统操作的咨询,可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本项目不接受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应答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
4.2 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6日09时00分。
4.3 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唱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郴州市北湖区青年大道1号郴州移动附属楼三楼电子评审室准时参加。
4.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应答文件:
4.4.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应答人;
4.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应答人。
4.5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应答人的电子应答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应答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应答人完成电子应答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5.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
5.2 当所有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唱价,直至应答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3 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5.4 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5.5 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5.6 系统提供递交电子应答文件的渠道:
系统仅支持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 (http://b2b.10086.cn)上发布,比选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
七、联系方式

7.1采购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

地址:郴州市北湖区青年大道1号

7.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景路1号南方通信大厦11-19楼

比选文件购买联系人:李雅倩,电话:137*****387,邮箱:137*****387@139.com

项目咨询电话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7.3报名标书费汇款账户信息

开户名: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开户账号:****************005

开户银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就路 12 号三银大厦首层

行号:********4398。

请各潜在应答人在“比选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访问新系统及时完成比选文件购买确认和下载的工作。潜在应答人须将标书费汇款凭证及本项目名称、所报的采购包、公司全称、本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等信息通过邮件方式发给比选文件购买联系人并电话告知进行查收,以便完成购买比选文件确认。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完成比选文件购买确认工作需要一定的合理时间,如潜在应答人未预留合理的购买确认时间,致使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未及时确认,最终导致无法下载比选文件的,由潜在应答人自行负责。

八、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九、附加项

9.1本项目为单轨制无纸化应答,无纸质应答文件,应答人在编制应答文件和应答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及时咨询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或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服务热线400-139-0123。

9.2采购代理机构针对标书费只提供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开出后将发至报名供应商ES系统预留的项目联系人邮箱。采购代理服务费可提供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需要提供服务费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应答人在应答文件报价分册中预先说明。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智能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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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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