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楚县2021年村社区冬季取暖用煤运输服务项目采购邀请公告-62021101208622487
巴楚县2021年村社区冬季取暖用煤运输服务项目采购邀请公告-62021101208622487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巴楚县2021年村社区冬季取暖用煤运输服务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7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高翔150*****785
报价起止时间:2021-10-12 20:38-2021-10-15 15:00
采购单位:巴楚县财政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符合《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并通过资质初审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建议品牌 |
其他道路运输服务 | 核心参数要求: (需全部满足) 商品类目: 其他道路运输服务; 采购人需求描述:-; 次要参数要求: (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煤运输服务:1、确保2021年10月25日前每个村有一车冬季采暖用煤,如10月25日无法确保每个村有一车冬季采暖用煤将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10月28日无法确保每个村有一车冬季采暖用煤将视为违约取消合同。 2、根据村、社区道路和大门宽度限制,煤炭运输用车采用后八轮双桥自卸翻斗车,每车载煤量为16-20吨,如出现车辆过大无法进入村、社区院内存放点或单次运输煤量过大村、社区无法存放责任由运输企业全部承担。; | 8904吨 | 423959.40 | - |
附件: 巴楚县2021年村社区冬季取暖用煤运输服务项目采购招标1.doc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10:00至20: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喀什地区 巴楚县 巴楚镇 新疆喀什地区巴楚县迎宾路财政大厦5楼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煤运输服务项目 | 1、确保2021年10月25日前每个村有一车冬季采暖用煤,如10月25日无法确保每个村有一车冬季采暖用煤将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10月28日无法确保每个村有一车冬季采暖用煤将视为违约取消合同。 2、根据村、社区道路和大门宽度限制,煤炭运输用车采用后八轮双桥自卸翻斗车,每车载煤量为16-20吨,如出现车辆过大无法进入村、社区院内存放点或单次运输煤量过大村、社区无法存放责任由运输企业全部承担。 3、根据村、社区存放煤炭空间限制每个村只能存放20吨至40吨煤炭,运输企业要根据村社区用煤需求随时准备车辆保障煤炭运输任务,特别是元旦、春节等节假日要求坚持待岗备车,在村社区提出用煤需求后运输企业因运输或车辆原因无法在48小时确保煤炭及时运输到位将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延误运输问题超过五次以上将自动解除运输合同。 4、运输企业要充分与乡镇煤炭负责人对接过磅称重事宜,按照各乡镇要求在指定磅房称重,如违反约定造成延误运输问题责任由运输企业全部承担。 5、中标单位需缴纳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期满、验收合格之后进行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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