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公交集团选聘法律顾问邀标函

聊城公交集团选聘法律顾问邀标函


聊城公交集团选聘法律顾问邀标函
发布时间:2021.10.12

根据聊城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需要,拟选聘一家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作为我集团的日常法律顾问单位,提供日常法律顾问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服务内容:

(一)日常法律服务:提供法律咨询;草拟、审查集团重要合同;参与起草、审核集团规章制度;对集团员工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列席集团重大法律决策会议;协助集团各业务部门规避法律经营业务风险;

(二)非诉法律事务;参与集团运营车辆交通事故纠纷调解、谈判及危机公关、善后处理;参与集团重要对外经济、服务、技术合同的谈判;协助集团进行税收、环保、用工、安全生产等执法部门法律合规检查;有关集团设立、收购、兼并及投资、租赁、资产转让等经济活动提供法律意见;

(二)诉讼法律事务;代表集团参加交通事故纠纷、经济纠纷、劳动人事纠纷等的诉讼和仲裁活动。

二、投标人条件:

合法成立,具备履行服务范围的能力,在行业内信誉较好,具有有效的经营资质证明材料:包括执业证书、拟派律师的执业资质证明、税务登记证等.

三、投标书要求(包括但不仅限于)

1.投标书份数:二份(正、副本)独立全密封,加盖骑缝章。

2.投标书内容:

(1)投标书封面应标明具体单位、投标类别等。

(2)投标函。

(3)服务报价。

(4)投标人公司情况介绍、业务范围以及近两年法律顾问服务业绩情况。

(5)有效的经营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拟派律师的执业证书及业绩情况、税务登记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投标时)。

3.投标书装订及装袋:投标书应按上述投标书各项内容顺序装订,投标书独立密封,投标书内每页需加盖公章;在资料袋上标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加盖公章。

4.投标书密封:装有投标书的资料袋应规范密封,并于资料袋封口左右两边加盖公章。

5.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按无效投标或投标无效处理:

(1)投标文件未按照邀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投标人不具备邀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3)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没有作实质性响应的;

(4)投标人经营资质证明材料、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报价单、投标函等主要文件未签署、盖章的;

(5)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四、评标与定标

1.招标人根据投标人的实力、信誉、业绩、服务的质量、承诺和价格等因素进行综合评标。

2.开标地点:聊城公交集团会议室

五、投标须知

1.投标书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参与投标即视为对邀标函要求的接受。

2.请投标人务必认真阅读本邀标函,严格遵照邀标函内容投标,投标书不符合邀标函的要求即视为无效投标或投标无效。

3.预算控制价:6万元

4.投标及截止时间:2021年 10月20日上午12时前

5.投标书送达地点:聊城公交集团门岗(聊位路165号)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聊位路165号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

邮箱:lcptc_jjjc@126.com

聊城公交集团

2021年10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顾问 法律 公交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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