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公交集团选聘法律顾问邀标函
聊城公交集团选聘法律顾问邀标函
聊城公交集团选聘法律顾问邀标函 |
发布时间:2021.10.12 |
根据聊城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需要,拟选聘一家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作为我集团的日常法律顾问单位,提供日常法律顾问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服务内容: (一)日常法律服务:提供法律咨询;草拟、审查集团重要合同;参与起草、审核集团规章制度;对集团员工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列席集团重大法律决策会议;协助集团各业务部门规避法律经营业务风险; (二)非诉法律事务;参与集团运营车辆交通事故纠纷调解、谈判及危机公关、善后处理;参与集团重要对外经济、服务、技术合同的谈判;协助集团进行税收、环保、用工、安全生产等执法部门法律合规检查;有关集团设立、收购、兼并及投资、租赁、资产转让等经济活动提供法律意见; (二)诉讼法律事务;代表集团参加交通事故纠纷、经济纠纷、劳动人事纠纷等的诉讼和仲裁活动。 二、投标人条件: 合法成立,具备履行服务范围的能力,在行业内信誉较好,具有有效的经营资质证明材料:包括执业证书、拟派律师的执业资质证明、税务登记证等. 三、投标书要求(包括但不仅限于) 1.投标书份数:二份(正、副本)独立全密封,加盖骑缝章。 2.投标书内容: (1)投标书封面应标明具体单位、投标类别等。 (2)投标函。 (3)服务报价。 (4)投标人公司情况介绍、业务范围以及近两年法律顾问服务业绩情况。 (5)有效的经营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拟派律师的执业证书及业绩情况、税务登记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投标时)。 3.投标书装订及装袋:投标书应按上述投标书各项内容顺序装订,投标书独立密封,投标书内每页需加盖公章;在资料袋上标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加盖公章。 4.投标书密封:装有投标书的资料袋应规范密封,并于资料袋封口左右两边加盖公章。 5.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按无效投标或投标无效处理: (1)投标文件未按照邀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投标人不具备邀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3)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没有作实质性响应的; (4)投标人经营资质证明材料、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报价单、投标函等主要文件未签署、盖章的; (5)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四、评标与定标 1.招标人根据投标人的实力、信誉、业绩、服务的质量、承诺和价格等因素进行综合评标。 2.开标地点:聊城公交集团会议室 五、投标须知 1.投标书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参与投标即视为对邀标函要求的接受。 2.请投标人务必认真阅读本邀标函,严格遵照邀标函内容投标,投标书不符合邀标函的要求即视为无效投标或投标无效。 3.预算控制价:6万元 4.投标及截止时间:2021年 10月20日上午12时前 5.投标书送达地点:聊城公交集团门岗(聊位路165号)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聊位路165号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 聊城公交集团 2021年10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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